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可能对项目成员做的每件事都能指导到位,这就给了项目成员“自由发挥”的机会。
这就很容易出现一个问题:项目成员总会有自己习惯性的工作方法或是操作流程,但这些方法或流程并不都是正确有效的;项目经理只关注项目工作的进度,只要项目成员按时完成工作即可,没有深入地研究他们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
其实,如果项目经理在工作中足够细致,又愿意了解项目成员的工作过程,就很容易发现不妥之处。
富士康还是一个全球员工不超过15000人的中型企业的时候,有一次,总裁到下属的企业里巡视,正好看到工人们正在擦拭冲压好的电脑机箱,每个机箱都擦了3次。
于是,总裁就问现场的工人,为什么要擦3次。工人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擦3次,上边这么规定的,我们就这么做了。”总裁当时没说什么,回去之后,他把负责生产的总经理叫到办公室,问他为什么每个机箱都要擦3次。生产总经理说:“擦3次是为了更好地把机箱冲压时造成的油污擦掉。”总裁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工人们这些,而只告诉他们需要擦3次呢?”
当天晚上开月会的时候,总裁要求生产总经理当着2000多人的面站着开会,并让他第二天在工厂门口罚站,作为他生硬地规定员工执行的惩罚。
项目执行中,类似于这样的错误并不少见。项目成员只知道规定是这么说的,他们就不假思索地去做;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就不得而知了。在这种管理方式下,项目经理是省事了,凡事拿出规定来一摆就可,项目成员却是稀里糊涂,不明所以,即便是做错了,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所以,项目经理应该更仔细些,要善于发现项目成员在执行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服员工改正。(www.daowen.com)
不过,项目经理还有可能遇到一个问题:项目成员明明知道了错误,却不知道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所以,明确错误的原因应该是项目经理在指导工作中应该重视的工作,而且很多成功的企业领导者也都是这样做的。
大野耐一在一次工厂视察中发现,一位质检女工在工作时,习惯将很多零件拿到桌面上,排放在一起,然后集体进行检查。大野耐一三番两次地对她说:“你为什么不直接一个个地检查,然后再一个个地放入箱子里面呢?难道这样做不是更加轻松,效率不是更高吗?”
女工每次总是说:“不是,我这种方式效率才更高。”这个时候大野耐一又说:“你这种方式虽然也可以,但是你可以尝试按着我的方法去做一次。”
女工认为大野耐一的提议很无聊,但是碍于大野耐一是她的上级,照着他的方法去做了。经过一天的尝试,每日完成5000个零件需要加班的现状被打破了。她轻轻松松地在下班之前就完成了任务。
女工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方法才是最好、最有效的,所以不听大野耐一的建议。大野耐一没有强制员工改变工作方法,而是循循善诱,先肯定员工工作的方法,然后引导她尝试新的方法,最后让她自己做出比较,得出更合适的结论。结果毋庸置疑,这位女员工很乐意执行大野耐一的工作方法。
回过头来,如果大野耐一坚持非常强硬的态度,让女工放弃自己的工作方式,采用新的工作方法,员工就会产生逆反心理。
所以说,管理者不仅要帮助项目成员指出错误,还要让他们知道原因,这样才能心甘情愿地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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