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速农田林网,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

加速农田林网,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求以沟、渠、路、河为基础加速农田林网建设;以沿江、沿海的堤防、滩地为重点,推进外围防护林带建设;以乡镇居民点为主,普遍开展“四旁”绿化建设,并与工厂、机关、学校等环境绿化配合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果品、蚕桑和花卉生产基地。

加速农田林网,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

【“六五”计划(1981—1985年)】

1980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局组织编制“六五”计划。1981年7月编制完成。“六五”计划提出,根据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的规定,贯彻执行“农、林、牧、副、渔五业同时并举”的方针,以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各项林业生产。

“六五”计划提出,至1985年,郊区农田林网和“四旁”树木保存数力争超过8 000万株,农田林网控制面积扩大至8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郊区总面积的5%左右,初步实现平原绿化和农田林网化。因地制宜发展杞柳、竹子和蚕桑生产,逐步调整水果品种布局,提高果品质量产量;加速城镇、机关、学校、工厂、企业、部队驻地绿化,提高公路、铁路绿化质量。“六五”计划还提出,要落实育苗土地,加速苗木繁育,推进林木良种化,提高植树造林质量;建立健全市、县林业站机构和林业专业队伍;整顿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林业政策,保护林木所有权,充分调动国家、集体和个人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加强林木保护管理。

1981—1985年,郊区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年均植树约800万株,果树面积净增1 960公顷,桑树面积净增105.8公顷,青浦县、崇明县先后获得林业部授予的“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称号;1983年起,市政府将沿海防护林建设列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3年中年均营造沿海防护林211.78公顷。至“六五”期末,郊区有林地面积8 913公顷,其中沿海防护林635.33公顷、果树5 240公顷、桑树270.67公顷、苗圃960公顷;“四旁”树木3 205.8万株,活立木蓄积89.43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面积有所增加,郊区森林覆盖率达3.96%。

【“七五”计划(1986—1990年)】

1985年,市农业局完成《上海市林业“七五”计划》编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粮、调棉、保菜、发展市场需要的经济作物”的种植业结构调整要求,“七五”计划提出,大力调整和优化郊区平原绿化树种、林种结构,坚持“多树种、多林种、林果花综合推进,生态、经济、社会三项效益综合发挥”的林业发展思路。要求以沟、渠、路、河为基础加速农田林网建设;以沿江、沿海的堤防、滩地为重点,推进外围防护林带建设;以乡镇居民点为主,普遍开展“四旁”绿化建设,并与工厂、机关、学校等环境绿化配合组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果品、蚕桑和花卉生产基地。每年完成“四旁”植树750万株,争取保存率70%;加速营造沿江、沿海防护林带,每年营造沿海防护林100公顷,至1990年,累计面积达到1 400公顷;因地制宜适当发展果、桑等经济林,至1990年,经济林面积扩大至4 666.67公顷;积极开展城镇绿化建设,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到1990年,森林覆盖率从2.7%提高至5%。

1986—1990年,郊区年均完成“四旁”植树797.33万株;年均营造沿海防护林140.91公顷;公路、铁路、河道等道路绿化发展较快。至“七五”期末,上海有林地1.46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83万公顷,“四旁”树木3 959万株,活立木蓄积117.3万立方米,郊区森林覆盖率为5.46%。郊区果园面积达8 920公顷,比1985年3 700公顷增加5 220公顷,形成以桃、柑橘、梨、葡萄草莓等五大类为主的水果生产基地。

【“八五”计划(1991—1995年)】

1989年,市农业局组织编制《上海市林业“八五”计划》,7月完成编制并上报林业部。1990年3月,根据全国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会议部署进行修改并上报。“八五”计划根据“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针对上海郊区为平原农区、地处沿海前沿、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在分阶段逐步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以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为重点,以短养长发展经济林和花卉生产,开展县属城镇绿化建设,建设一个城市周围的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造林绿化综合工程体系,要求早日实现南方平原县的绿化标准,为农业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小气候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和美化农村环境。

“八五”计划提出,至1995年,全市有林地面积从1.46万公顷增加至1.57万公顷,“四旁”树木从3 959万株增加至6 000万株,城区绿化覆盖率达1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计划每年营造沿海防护林100公顷;1992年,崇明县率先达到南方平原绿化县的标准,其余各县50%的乡、村实现平原绿化标准;加强森林防火、林业病虫防治检疫、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1991—1995年,郊区有林地面积净增7 160公顷,“四旁”树木净增220.7万株,活立木蓄积净增13.3万立方米。累计营造沿海防护林820公顷,实际保存面积647公顷,沿海2区4县有沿海防护林面积2 000公顷,大陆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合拢。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化村1 200余个。1992年,崇明县成为上海市第一个平原绿化达标县。至“八五”期末,全市有林地面积2.18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数4 258.25万株,活立木蓄积133.67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0.78万公顷,占宜林网化耕地面积42.94%,全市森林覆盖率7.31%。上海林业病虫监控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及松江林场、崇明东平林场护林防火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共建设市林业科技推广站1个、县区林业科技推广站8个,累计建立乡镇林业工作站180个,占乡镇总数85%。全市连续7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九五”计划(1996—2000年)】

1995年,市农业局编制完成《上海市林业“九五”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取用2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把上海建设成为清洁、优美、舒适的生态城市的总目标,“九五”计划提出,紧紧围绕郊区服务于城市这个中心,抓好大框架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绿化质量监督三项工作,上速度、上效益、上档次,实现郊区平原绿化全面达标,两个体系(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九五”计划提出,按照林业部提出的“建骨架、配网格、改品种、调结构”的要求,着重抓好以骨干道路、骨干河道为主体的大框架绿化,并结合河、渠、浜、滩、村、宅“四旁”植树,配齐网格,用两年时间实现市、县区两级“高优高”农业示范区、“三高”粮田的绿化配套,对已建林网予以巩固、完善、提高,尽快形成三项效益鲜明的防护林体系;加快实施“种苗工程”,加强苗圃基地建设。(www.daowen.com)

1996—2000年,全市以沿海防护林体系、平原绿化、淮太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国家三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四个一”(河、路、集镇、农业示范区)绿化工程和市级林业生态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营造沿海防护林2 666.67公顷、水系骨干河道防护林193.3公顷,168.9千米大陆海岸基干防护林带实现合拢,累计建成4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林,面积1 158.09公顷,初步形成多树种、多林种、多层次的具有综合功能的防护林体系。至“九五”期末,郊区10个区县全部达到国家平原绿化标准。林果、花卉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嘉定区马陆镇建成全市第一个市级千亩苗木基地,林业产业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全市林地面积2.61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25万公顷,“四旁”树木总株数3 048万株,活立木总蓄积233.63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率70%,全市森林覆盖率3.17%。同“八五”期末相比,森林覆盖率降低4.1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九五”期末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方法调整,加之“九五”期间经济林面积减少5 600公顷,导致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

【“十五”规划(2001—2005年)】

2000年,根据市政府关于编制行业“十五”规划的部署要求,市农林局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业内外意见,编制《上海市林业“十五”发展规划》,同年8月报送市农委审核。2001年1月上报国家林业局。“十五”规划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为指导、服务城市为宗旨,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提出以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发展经济林、营造成片林,更多地增加林业资源,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十五”规划提出,至2005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5.67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8 50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15%;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要求抓好防护林、黄浦江中上游水源涵养林、速生丰产林、名特优果品、千亩苗木基地、镇村绿化等6项重点建设工程。至“十五”期末,基干林带平均宽度达到50~100米;建设完成30千米、两侧林带平均宽度100米的水源涵养林;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2 000公顷;稳定调优四大果品生产,发展一批面积千亩以上的鲜食枣、出口蜜梨、设施葡萄、无核枣、枇杷蟠桃等名特优果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利用宅前屋后发展以果品为主的庭院经济;建设10~15个市级千亩苗木基地;结合郊区小集镇、中心村建设,发展环镇林、环村林,营建3~10公顷的镇级街心花园或休闲林地(绿地)。

2001—2005年,全市造林4.82万公顷,其中防护林净增4 700公顷,速生丰产林净增1 000公顷,建成千亩苗木基地9个、面积747公顷,营造规划面积千亩以上的生态片林项目22个、造林4 500公顷,建成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林11个、面积690.63公顷,营造水源涵养林2 667公顷,建成崇明东滩、九段沙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初步建成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形成组团式发展的城市森林构架;林业科研攻关取得一批科研成果,其中香石竹、东方杉等研究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形成;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3个有关保护区管理的规章,依法管理不断加强;林业养护模式创新,12 265名林业养护人员持证上岗,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林业养护万人就业任务;上海建成国家园林城市。至“十五”期末,全市林地面积7.46万公顷,有林地面积5.97万公顷,“四旁”树木2 504万株,活立木蓄积2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41%,上海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2004年7月,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绿化局(市林业局)组织专项研究和编制工作,2005年12月形成《上海绿化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汇编》。2006年进行深化细化形成“十一五”规划汇报稿。2007年,形成“十一五”规划(草案),由市绿化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报市政府审定。2008年1月28日,副市长杨雄圈阅。本目介绍规划中林业部分。

“十一五”规划提出,抓住迎接世博会和建设生态型城市两大契机,稳步推进绿地林地建设,突出绿地、林地、湿地统筹协调发展;以科技为先导,提升绿地、林地、湿地的生态质量和社会服务功能;优化和融合绿地、林地、湿地结构布局,实现绿地、林地布局的均衡化、网络化,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化林业“环、楔、廊、园、林”总体格局。要求在实施退林还耕、保护耕地的背景下,强化效益,稳定总量,动态平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方针,全面强化绿化林业管理,努力实现绿化林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规划提出,至2010年,全市规划建设林地约5 000公顷(力争约10 670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2%左右,自然湿地保有率3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3%,以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迎接上海世博会召开。规划提出编制上海市湿地专项规划,促进公益林、商品林结构调整,稳妥推进林地建设;建立林业病虫疫情检疫、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及病虫害防治减灾等灾害预警防控体系,探索长三角地区联合防控预警的工作机制;完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体系。规划提出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增强林地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植物种源及群落、信息技术及养护技术装备、有害生物防治及预警、生态修复及评价等四大林业科技创新,形成林业生态定位监测及指标评价技术等十大关键技术;提升林地管养水平,健全行业考评机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强化林业行业法治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和效能的监督制约,初步形成地方性林业技术标准体系;推进行业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完善林业行业基础数据平台和数据动态更新的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处理分析,提高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林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006—2010年,上海林业抓住历史性机遇,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经济果林发展,林业发展实现稳中有增目标。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2万公顷,其中2006—2008年,新增林地面积8 533.33公顷。完成《上海市湿地保护和恢复规划(2006—2015)》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市政府颁布《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至“十一五”期末,全市林地总面积达到9.9万公顷,森林面积7.98万公顷,“四旁”树木3 213万株,活立木蓄积380.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2.58%。全市有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7个、市级中心测报点33个、区县级监测点50个,林业有害生物三级测报网络体系更趋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主要栖息地的保护和规划面积达31.14万公顷,约占上海市面积(包括陆地、近海及海岸湿地)的35.03%,基础生态空间保持稳固发展。全市林业养护社167家,养护林地2.42万公顷,市财政对区县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7.4亿元,林业发展成果得到有效保护。经济果林、花卉园艺、森林旅游持续发展,林业科技取得新的成果。

表9-1 “六五”至“十一五”规划(计划)期间上海林业建设发展水平统计表

说明:数据来源于上海市森林资源清查(调查)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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