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后,上海在推进林业建设发展中不断加强和完善规划、法制、标准化工作。20世纪80年代,按照国家林业部门的部署,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林业工作实际,先后编制完成上海林业“六五”“七五”“八五”计划,《上海市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上海市造林绿化规划》以及《上海市(郊区)平原绿化标准》,推进平原绿化达标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90年代,上海先后编制完成上海林业“九五”计划以及《淮河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上海片规划》,全面推进三大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市政府先后发布《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000年后,编制完成上海林业“十五”规划。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绿化系统规划》,规划覆盖整个市域,坚持城乡一体、绿林结合,提出“环、楔、廊、园、林”绿化总体布局框架。市政府批准《上海城市森林规划》,为实现“生态城市、绿色上海”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森林建设。市政府相继制订三轮上海林业建设三年计划,分解落实林业建设任务,安排林业建设专项资金,明确林业政策措施,确保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3个保护区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上海绿化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城乡一体、绿林统筹,为开创上海绿化林业工作新局面、建设上海生态型城市描绘发展蓝图。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市林业主管部门相继编制完成《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养护定额》,主持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葡萄设施栽培技术规范》《梨树栽培技术规范》《桃树栽培技术规范》《柑橘栽培技术规范》;花卉栽培技术规范与检测技术规程逐步完善,先后主持制定10个国家农业(林业)行业标准,推动上海果树和花卉生产向标准化、精品化方向发展。结合行业发展、标准化建设需要,制定《上海市林业标准体系》,实现标准管理从零散建设向体系构建方向的转变。编制完成《上海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优化布局、提升功能,强化管理、稳步发展”要求,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业建设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启动《上海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为推进上海生态环境建设和编制相关规划提供重要依据。(www.daowen.com)
至2010年,上海市涉及林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基本形成,为林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各项林业规划计划和标准化工作在林业建设管理中的引领、规范和助推作用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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