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国内调运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必须经过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1985年,全市调运检疫林木种子650余千克、苗木8 400株。
1991年,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628张。其中,调运检疫种子25.1吨、苗木和种球79 204株(只)、果品5吨、木材4.03万立方米、人造板2 400张、家具39套。1997年,调运检疫13 250批次,调运检疫种球苗木43.29万株(只)、鲜花87.49万支、果品2 626吨、木材5.2万立方米、人造板等木制品14.16万件、草皮11.85吨。1998年,调运检疫2.16万批次,调运检疫种球苗木等55.14万株(只)、果品23吨、木材8.07万立方米、人造板(单板)20.4万张。
2000年,调运检疫苗木16万株、盆花1.08万盆、木材34.81万立方米、人造板61.52万张。此后,上海绿化林业快速发展,对国内调运的林木种子、苗木等实施检疫的数量逐年递增,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2002年,市、区县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在各主要道口加强对进出苗木、木材实施检疫检查,防止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害传入上海,共查获带疫货物20批。青浦区截获从浙江调入的带有根癌病的樱花树苗,对带疫树苗进行全部烧毁处理。浦东新区在检查中前后两次在樱花苗木上发现冠瘿病,属持证带病调运,对两批樱花苗木予以销毁处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嘉定区销毁、消毒带有可疑病虫的苗木共18起、3 000余株。全年调运检疫53 676批次。
2003年2月,在金山区枫泾镇发现大批采购种植的梨树苗木带病,经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抽样检查,该病为冠瘿病,在50株一年生梨树苗木中有8株感病,感病率16%;50株两年生梨树苗木中有14株感病,感病率28%。据此,及时对已发现感染冠瘿病的梨树苗进行集中烧毁处理;对已种植过带病苗木的土壤进行消毒;对未发病的苗木,用药剂处理后再进行集中种植作进一步观察鉴定。全年调运检疫50 672批次,调运检疫苗木8万株、木材37.92万立方米。2004年,调运检疫44 407批次,调运检疫苗木52 118万株。
2005年,调运检疫48 918批次,调运检疫苗木191.69万株。2005年—2007年8月,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机构查处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种植和调运案件536起,处以罚款共20.45万元。(www.daowen.com)
2006年4月,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春季苗木花卉检疫工作。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联合市路政、公安等部门,在嘉定、青浦、金山、崇明等4个区县与江苏、浙江接壤的13个道口,对载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有360辆调运林业植物或植物产品的车辆接受检查,其中无证和证件不规范调运的有176辆,拒绝执法人员检查而逃逸的车辆44次。执法人员对112辆违规调运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实施补检和警告处罚,对其余车辆分别进行警告和口头教育。全年调运检疫60 820批次,调运检疫苗木893.26万株、木材98.39万立方米、人造板22.66万张、家具61.4万件、地板240.43万平方米。
2007年9月,上海某绿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南汇区周浦镇某居住区中心绿地及社区公园建设绿化工程,林业植物检疫人员在现场种植的海枣树中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红棕象甲,有部分种植植物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经查证,对该公司依法做出处理,对携带红棕象甲的植株予以销毁,责令当事人加强病虫监测,禁止迁移工程内棕榈科植物,并处以1 500元罚款。同年12月,在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沪太路植物检疫受理窗口,当事人张某涉嫌用某木业的出省木材运输证及植物检疫证代其他公司办理植物检疫手续。经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张某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植物检疫人员发现上海某房产有限公司从浦东三林镇调运进入虹口区一商品房绿化工程的50株樱花携带有冠瘿病。经调查取证,该公司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导致疫情传播,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 000元罚款,并对染疫樱花作销毁处理。全年调运检疫74 775批次,调运检疫苗木685.44万株。
2008年5月,青浦区朱家角某盆景园艺公司从广东省东莞市调运52棵黑松和五针松盆景,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林业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对无证调运的52株松树进行补检,对样品进行分离鉴定,未发现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鉴于调出地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对该批松树盆景实施一年检疫监管,收取补检费3.74万元,并处以罚款2 000元。同年7月,上海某电缆有限公司销往福建省工地的电缆盘携带松材线虫。经查证,对染疫的1 400只电缆盘予以销毁处理,对上海某电缆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违法调运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全年截获携带樱花冠瘿病苗木共24批次、316株;发现红棕象甲1批次、8株,全部进行销毁;查处违法案件处以罚款累计12 095元。全年调运检疫76 842批次,调运检疫苗木350.18万株。
2009年7月,在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沪太路植物检疫受理窗口,植物检疫人员在受理当事人藏某提交的报检材料时,发现藏某涂改入境货物检疫情况通知单日期。经调查取证,藏某对为逃避缴纳检疫费用而擅自涂改通知单的事实供认不讳。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对藏某处以2 000元罚款。全年调运检疫88 352批次,调运检疫苗木775.06万株、木材128.97万立方米、包装箱6 849件。对1家非法调运带疫苗木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截获携带外来有害生物苗木21批次,在第一时间对感染疫情的苗木进行销毁处理。
2010年,调运检疫112 747批次,调运检疫苗木358.1万株。全年查处违法案件处以罚款共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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