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让我们行动起来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让我们行动起来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据此,上海市确定每年12月为全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开展丰富多样的保护野生动物社会宣传,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市野保站、市野保协会联合奉贤区农委和教育局等单位在星火学校和五四学校举办“让野生动物远离人们的餐桌”——奉贤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现场展示活动。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让我们行动起来

199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据此,上海市确定每年12月为全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开展丰富多样的保护野生动物社会宣传,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1995年,市野保站、市野保协会会同上海动物园在公园科普馆举办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展,展出反映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板面30块、图片300多幅,集中回顾展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生态环境、移地保护、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参观展览的有1.1万余人次。该展览被列为1995年上海市科技界专题展览会之一。为扩大影响,还将展板送至10多所中小学校巡回展出,观展学生达6 000余名。2000年12月,开展“关爱生命,爱护自然——野生动物保护月宣传活动”,有10万余名市民、青少年参与活动。2006年起,连续5年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田二杯”青少年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科普系列活动。2008年,为响应国际蛙年爱蛙护蛙主题,市野保站、市野保协会与金山区枫泾古镇联合开展保护蛙类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食用“薰拉丝”的危害,遏制食用“熏拉丝”的恶习。金山区兴塔小学开展“救救癞蛤蟆,从我做起”活动。闵行区颛桥小学设置“我承诺不捕捉不食用青蛙和蟾蜍”签名墙,学生们踊跃签名承诺。市野保站、市野保协会联合奉贤区农委和教育局等单位在星火学校和五四学校举办“让野生动物远离人们的餐桌”——奉贤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现场展示活动。2010年,上海国际学校举办“地球日”宣传活动,市野保站、市野保协会通过游戏、讲解、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来自11个国家的近3 000个家庭展示上海野生动物保护理念。(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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