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上海市联合成立市护林防火办,连续15年无森林火灾

上海市联合成立市护林防火办,连续15年无森林火灾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月5日,根据条例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农业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市护林防火办,隶属上海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业务指导,由市农业局林业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上海已连续15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9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对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养护责任单位、任何单位个人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森林防火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标志上海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上海市联合成立市护林防火办,连续15年无森林火灾

1988年以前,上海没有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市郊历史上也不曾见到过有关森林火灾的记载,但火警几乎每年都有发生。1987年,松江县林场因小学生上山玩火,发生0.2公顷林地起火,毁林木39株。1988年4月,川沙县林场发生一起因施工用电不慎而引起的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14公顷,烧毁4年生墨西哥羽杉1 500多株,这是有记载以来上海发生的第一次森林火灾。同年,川沙县洋泾苗圃发生0.2公顷林苗地火警,毁苗2 000多株。

1988年1月,国务院颁布《森林防火条例》。12月5日,根据条例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农业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市护林防火办,隶属上海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业务指导,由市农业局林业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根据上海气候特点和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情况,市政府确定每年11月至翌年4月为全市护林防火重点期,7—8月为公路、“四旁”树木和沿海防护林的防火期。每年进入10月后,市护林防火办都要召开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营林场、国营苗圃等单位参加的护林防火工作会议,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年度工作要求,总结交流经验,部署护林防火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市护林防火办深入林场、苗圃进行检查。

1990年后,全市各个国营林场加强防火设施建设,组建扑火队伍,制定和完善各项防火制度,加强以火源管理为重点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森林火灾。1996年,全市发生森林火警1起。1997年,加强火源管理,清山15.3公顷。1998年,清山23.3公顷。

2000年后,全市深入推进城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火源管理。在重点防火期、重点防火林场、林带以及在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旺季,加强领导,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和防火护林员巡逻。

自2003年始,上海将森林防火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之中,要求新的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必须建造相配套的森林防火设施,形成以自然障碍阻隔为主的防火阻隔工程,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市继续加强防火工作检查指导,在防火重点季节和重点节庆日加强巡逻值班。上海已连续15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2005年,全市建立国家级、市级、区县级测报(监测)点245个,基本建成森林防火及绿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www.daowen.com)

2006年11月7日,市护林防火办在环城绿带浦东张江段首次成功实施森林消防实战演练,以现代化电子智能防火监控系统的技防和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扑救的人防相结合,从意外发生“火警”,到森林养护人员、防火队员迅速出动扑灭明火,总共不到10分钟时间,提升了快速处置城市森林火情的应变能力

2007年2月9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杨雄出席上海分会场会议并讲话,市郊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0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围绕绿色奥运保重点的要求,上海市首次作为全国防范森林火灾的重点区域,从组织落实、舆论宣传、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4月17日,市林业局对松江林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实地检查佘山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运转、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听取松江林场森林防火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出要求。根据5月佘山大型宗教活动森林防火的特殊需要,林业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现场踏勘、制订工作方案、逐项排除隐患、向周围单位(居民)和游客发放进山森林防火告知书,到增建扑火输水管线、组织志愿者和护林员全天候巡山、协调消防力量驻山值守、落实应急预案和物质储备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障奥运会和大型宗教活动顺利举行的政治任务。

2009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根据全市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逐步形成“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7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业局制订的《上海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首次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高效有序,保护森林资源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同时对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9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对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养护责任单位、任何单位个人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森林防火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标志上海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2010年,全市继续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尤其是上海“11·15”特重大火灾发生后,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迅即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市护林防火办、市林业局和市消防局联合在浦东新区金海路外环林带开展森林防火实战演练,将现代化智能防火监控系统“多点监控、跨区联动”的技防和半专业化护林防火队伍扑救的人防相结合,提升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全市实现年内无森林火灾的目标,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举行和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年,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上海市森林防火“十二五”建设规划》,组建业余护林防火队伍。至年底,全市建立起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以及森林防火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已连续22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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