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10日,林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出省木材运输证发放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全国使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的《出省木材运输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木材运输监督管理。11月8日,市农业局下发通知,规定凡上海市需木材运输出境的,须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明确上海市《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与管理由市林业站负责。
1990年,全市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165张,检疫木材2.23万立方米。1991年,全市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628张,检疫木材4.03万立方米、人造板2 400张、家具39套。
1995年,全市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1 300张,检疫木材3.41万立方米、胶合板5 236张、家具128套。1996年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1 400张,检疫木材2.8万立方米、胶合板2.6万张、木制品4.4万件。这些木材大部分是从国外进口,经上海转运到外省市的。
1998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木材凭证运输管理工作。12月1日起,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上海市启用新版《出省木材运输证》。1999年,全市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突破2万张,对木材、胶合板等木制品检疫分别为18.5万立方米、25.9万件。
2000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
2003年3月26日,市农林局委托市林业站及嘉定、青浦、金山、奉贤、崇明等5个区县林业站为上海市《出省木材运输证》办证单位,并由市林业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共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5.07万张,检疫木材37.92万立方米。
2004年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市农林局重新规范委托办证,明确市农林局为上海市核发《出省木材运输证》的实施主体,并在全市设立8个办证点,其中市区设立沪太等2个办证点,郊区设立南汇区康桥、嘉定区林业站、金山区林业站、青浦区林业站、奉贤区林业站、崇明县林业站6个办证点。11月,上海市核发《出省木材运输证》的实施主体更改为市林业局,各办证点名称作相应调整。全年共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4.84万张,检疫木材56.71万立方米。(www.daowen.com)
2005—2010年,全市共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55.18万张,运输木材861.31万立方米,年均办证9.2万余张、检疫木材140余万立方米。
2007年4月2日,市林业局《出省木材运输证》南汇区康桥办证点撤销,设立市林业局《出省木材运输证》南汇区林业站办证点。2008年10月1日起,全市实行“上海市出省木材运输证管理系统”办证。2010年,全市签发《出省木材运输证》达12.45万张。
(补记:2011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上海市启用新版全国木材运输证,并纳入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
表2-3 2005—2010年上海市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情况表
续 表
说明:资料来源于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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