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上海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程

上海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程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9年,为查清上海森林资源状况和资源变化动态,按照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统一安排,上海市开展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之后每间隔5年进行1次,至2009年,先后开展7次森林资源调查。2004年、2009年上海市先后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立以后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复查。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掌握全市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制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宏观决策、阶段发展计划和科学经营措施提供依据。

上海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程

1979年,为查清上海森林资源状况和资源变化动态,按照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统一安排,上海市开展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之后每间隔5年进行1次,至2009年,先后开展7次森林资源调查(连续清查)。第一次至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工作,根据上海森林资源以“四旁”树木为主、有林地资源较少的实际情况,没有系统布设固定样地,全部采用森林规划设计调查方法进行,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1999年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开始,纳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以全市为总体系统布设固定样地,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与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保持基本统一,同时采用卫星遥感技术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总体资源现状的调查精度。2004年、2009年上海市先后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立以后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复查。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掌握全市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动态和发展趋势,制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宏观决策、阶段发展计划和科学经营措施提供依据。

【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

1979年8月—1980年7月,上海市进行第一次森林资源调查,历时11个月。调查结果显示:至1979年年末,全郊区“四旁”树木保存数为4 205.15万株,有林地面积0.7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61.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7%。

【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

1984年8月—1985年10月,上海市开展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历时14个月。清查数据汇总首次采用M-24微机处理全部调查数据,建立《上海市森林资源数据库》。调查结果显示:至1984年年末,全郊区“四旁”树木保存数为3 205.8万株,有林地0.8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89.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96%。

【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

1989年5月—1990年1月,上海市进行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历时9个月。1989年9月4—14日,市农业局对各县“四旁”树木调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概率为3%,复测“四旁”树木3.63万株。抽查结果,“四旁”树木株数调查精度达96.4%。崇明县调查精度为98.8%,列全郊区首位。调查结果显示:至1989年年末,全郊区林业用地面积1.56万公顷,有林地面积1.46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数3 959.17万株,活立木蓄积量117.33万立方米,农田林网控制面积4.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46%。

【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

1993年11月—1994年11月,上海市开展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历时1年。这次清查,首次采用上海市土地总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四旁”树木调查仍采用以县区为总体的系统抽样调查方法,划分大、小“四旁”树木和2个大类、8个树种组调查统计。共抽查1 284个样本单元(村民小组),其中前后两期重复调查占37.3%,抽样比为4.6%,实测树木166.44万株。同时,进行林分、果、桑、竹林、城镇及企事业单位绿化、农田林网等专题调查。林业用地各地类采用小班调查方法,逐块实测面积和通过标准地每木调查结果测算全林蓄积。调查结果显示:至1994年年末,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33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18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总数4 258.25万株,活立木总蓄积133.67万立方米,郊区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0.78万公顷(占宜林网化耕地面积42.94%),全市森林覆盖率7.31%,郊区森林覆盖率7.22%。5年间,市郊林木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在有林地中,经济林比重大幅增加,面积达1.58万余公顷,占有林地面积72.6%。其中果树1.32万公顷,桑树0.26万公顷。同1989年相比,果树增加0.41万公顷,桑树增加0.24万公顷,初步实现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的目标,为市郊林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www.daowen.com)

【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1998年12月—2000年7月,上海市首次纳入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开展全国第五次(上海市第一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时1年8个月,由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以及内业统计分析,委托南京林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组队完成外业调查,市郊县区林业站抽调技术骨干配合工作。此次清查,实现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并轨,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采用系统抽样布设固定样地调查方法,以全市陆地总面积63.41万公顷为总体,按2×1千米间距系统布点,即纵坐标间隔2千米(纵坐标能被2整除者取之),横坐标间隔1千米,千米网交叉点为样地西南角点。共布设样地3 365个,实际回收样地3 361个,其中固定样地3 360个,目测样地1个;样地形状为正方形,边长25.82米,面积666.67平方米。以样地内优势地类确定样地地类,按照面积成数抽样方法估计总体各地类面积;总体林木蓄积调查,采用每木检尺,按一元材积表计算样木、样地和总体的各类林木蓄积。采用遥感判读与地面样地调查相结合的系统双重抽样调查方法,参照TM图像的2个波段,并融合SPOT遥感图像1个波段的信息,按0.5×0.5千米网布设3 2081个遥感判读样地,以获取湿地、沙化土地资源等数据。清查结果显示:至1999年年末,全市林地面积2.25万公顷,森林面积1.89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数3 048万株,活立木总蓄积233.63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33.2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17%。同1994年相比,森林覆盖率降低4.1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此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一采用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上海市原森林资源调查技术方法较之存在较大差异;其次,5年间经济林面积减少5 600公顷,其中桑树由2 634公顷减少至不足100公顷,果树面积减少近3 000公顷,导致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

【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2003年12月—2004年9月,上海市开展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时10个月,由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以及内业统计分析,委托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组队完成外业调查,市郊区县林业站抽调技术骨干配合工作。为保持清查的连续性和可比性,此次清查与1999年清查体系保持一致,采用遥感判读与地面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数据格式为TIFF02-03航空像片平台更新资料上,按0.5×0.5千米网布设35 685个遥感判读样地,以获取湿地资源等数据,绘制森林资源分布图、湿地资源分布图等。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04年)和《遥感图像处理与判读规范(试行)》(1999年),市林业局制定《上海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一次复查操作细则》,对地类、林种等划分标准以及调查内容作较大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森林资源调查共调查19个区县、3 365个固定样本和32 081个航空像片判读,完成数据处理。清查结果显示:至2004年年末,全市林地面积7.46万公顷;非林地面积55.95万公顷。森林面积5.97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2.26万公顷。“四旁”树木保存数2 504万株。活立木总蓄积275.2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00.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41%。森林覆盖率5年间增加6.43个百分点,主要因素为进入21世纪后,全市根据“生态城市,绿色上海”发展目标,加快造林绿化进程,森林面积净增4.08万公顷,林业建设实现跨越式增长。

【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

2008年12月—2010年5月,上海市进行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历时1年6个月,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及内业统计分析和成果报告撰写。为保持清查的连续性和可比性,此次清查与第五次、第六次清查体系保持一致,仍按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04年)和《遥感图像处理与判读规范(试行)》(1999年)为标准,并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补充技术规定》(2008年)的要求对部分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市林业局制定《上海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复查操作细则》。清查结果显示:至2009年年末,全市林地面积7.73万公顷,非林地面积55.68万公顷。森林面积6.8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0.74%。“四旁”树木保存数3 213万株。活立木总蓄积380.25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86.35万立方米。

表2-1 1979—2009年上海市森林资源调查(连续清查)情况表

说明:资料来源于上海市森林资源清查(调查)成果(报告)。国家林业局《2005中国森林资源报告》将上海市1999年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中森林覆盖率由2.98%修订为3.17%。此次清查统一采用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上海市原森林资源调查技术方法较之存在较大差异,加之5年间经济林面积减幅较大,导致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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