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上海郊区开展第一次林业资源调查,之后每间隔5年进行一次。市及郊区10县先后成立林业站,加强林业建设和管理;1985年起相继增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牌子,负责林业病虫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1987年,上海首次开展森林资源消耗量及消耗结构调查。1988年,上海市护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加强森林防火工作。1989年10月起,上海施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1995年,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征占用林地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1996年,上海开展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1997年,划定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强化海岸基干林带管理和保护。1999年,上海进行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将SPOT遥感判读与地面样地调查相结合,建立一类清查体系,基本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
2000年5月,上海首次在松江佘山发现松材线虫病,市、区两级政府和松江林场投入近千万元对佘山地区上万株染疫黑松进行除害处理。同年,上海市首次编制“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将林木采伐纳入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体制,依法对年度需要征占用的林地实行限额指标控制。2003年,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的省级城市。同年,将森林防火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2004年起,上海创新林业养护管理模式,建立林业养护社和林业养护队伍。2005年,市林业局编制完成《上海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规划》。同年,全市基本建成森林防火及绿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2006年,上海制定全市“十一五”林地征占用定额,严格林地保护管理。
2006—2008年,在市“林业五项政策”推动下,全市开展以道路和沟渠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果林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生态公益林封育工作。《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初步划定“十五”期间建成林地的地类,为依法保护林地奠定基础。(www.daowen.com)
2009年,市政府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和《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市林业局制定《上海市公益林养护技术规程(试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林地林木的养护管理。全市建成覆盖绿地、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网格化系统。全面开展林地复合经营调研,形成《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高效复合经营的调研报告》。2010年,全市建立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启动编制《上海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至2010年,上海先后开展7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连续22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全市有林业养护社167家,养护人员1.7万余名,养护管理林地2.42万公顷;市财政安排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7.4亿元,全市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4.63万公顷,一级养护比例为92.76%,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大幅提高,林地林木抚育养护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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