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众筹模式多数都是在古代有产阶层中体现的,这涉及古代中国人的私产问题。其实在文化层面,很容易找到类似“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上》中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意即国家只有尊重、保护民众私产,让民众拥有稳定、牢固的经济资源,民众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才会充满活力。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就通过立法,禁止贵族剥夺民族私产,让社会普遍拥有私产,以推动社会繁荣。管仲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其富国与富民并重的思想,实际上很符合现代国家治理观念,也符合现代企业的治理观念。
笔者认为,众筹基于拥有私产的自由人与自由人的协作,而众筹能够繁荣得益于自由人之间的充分协作。人在基础生存资源被剥夺之后,其实很难设想去做公共服务的,基于对生存资源的渴求,人更容易产生依附感。这样的生存状态不太有利于创造更多的价值,尤其是那些不能够带来直接利益的事情。这是人性的常识,恐怕不需要证明了。
为什么要保护私产?人类文明的近代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个人自由,确立对私产的保护。私有制是文明的经济基础,财产私有是思想自由和人身自由的物质前提。一个不尊重财产私有的社会,必定也不会尊重个人的自由。离开了财产的私有,个人自由无从谈起,文明将退回野蛮状态。
中国古代制度的顶层是皇权,其实在区域内,甚至家庭里,也或多或少复制了皇权制度,比如在大家庭中,家长制多少具有和皇权一样的基因。多数人的资产安全没有必要的保障,也很难培育独立的人格体系。往往只有经济独立之后,才能够形成独立的人格体系。
古圣贤言,对现代人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个人能否有“恒心”,决定于他是否有“恒产”;一个社会是否有“恒心”,决定于这个社会有“恒产”的人是否占大多数。这样的道理,于今越来越被全球主流执政理政者接受认可。
其实,古代中国的制度设计中,至少在形式上也是尊重私有财产的,历代都有“藏富于民”的治理传统。只是在内乱时期,一度缺少对私产的尊重。这和古罗马不同,无论战时还是和平时期,古罗马尊重公民权,对随意剥夺财产是不能容忍的,这使得这些社会一直不缺少资本,这对于社会繁荣是有价值的。在古代中国,一旦发生动乱,民间暴力集团对民间资本和资产的态度处理上比较随意,这严重挫伤了人的积极性。霸道的财富观最终会让整个社会都付出代价:让拥有财富的人没有安全感,选择依附于王权和豪强,最终可能导致经济的整体性萧条。
其实对于私产问题,可以分成很多的视角去看。人们拥有私产,也是要用私产去做经济活动和社会事业,这里面只有一个问题,就是财富由谁来分配的问题。由财富的创造者来分配财富的机制,能够带来精神层面的成就感,仅此而已。一个人拥有财富,不代表他能够挥霍掉其拥有的所有财富,因为超越个人生活需要的财富本质上还是社会的,他们只是财富的代管人而已。财富创造者和财富分配程序的分离,抑或存在一个依附于王权的经济体系,都不是健康的经济模式。
其实,在保护私产的问题上,中国古典思想家并不缺少“思想弹药”,老子、庄子和管仲这样的先贤所能够论述的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到目前为止,对于一个制度研究者来说,都是值得荣耀的事情。复兴中华文化,实际上就是要复兴既经过历史检验,又能够预示未来的思想体系,让这种文化来指导未来中国经济制度的设置。
老子和庄子倡导建立一种生态型的社会协作体系。其在公元前6世纪所提供的社会发展模型,到今天来说,还是一种非常先进的思想体系。“微信之父”张小龙熟读《老子》,并认为自己在设计微信应用的时候,借用了老子的思想。互联网时代的“民本”之说,需要尊重个体,以及个体之上的创造力。“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如何尊重人,尊重人之大,这就要尊重人的欲求,尊重其物质性和精神性,以及作为人的全部。笔者希望这种古代思想能够引申,支持中国众筹模式的扩展,让众筹这种大众的协作体系中充满人本思想。李约瑟(Joseph Needham)一生研究中国,著有多卷本《中国科技史》专著。他说,中国文化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大树的根在道家。李约瑟认为他自己最大的成就就是发现了老子道家思想的现代意义。笔者希望能够在互联网时代发展这个意义。
众筹模式在中国古代,实际上是一个财富再分配的体系。财富私产是再生产必需的资源,拥有者也得让财富成为资本体系。没有再生产,再创造,社会不可能繁荣。(www.daowen.com)
中国人的财富观永远是在打架的。管仲谈到了富民,但是法家并不认为富民是可取的,商鞅在《商君书·弱民》中说:“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这种让人脊背发凉的话也在影响中国人,这样的思想也在影响中国,都是先贤,我们该听谁的?
笔者喜欢研究大治之下的中国。在中国古代公认的乱世时,法家似乎占据主导地位,权谋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在大治之下,儒家的社会治理系统开始发挥作用。西汉时,贾谊综合富民和富国思想,提出国家和人民要积存的思想;同样在西汉,董仲舒继承了儒家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取消了盐铁官营,反对官僚地主兼并土地,倡导“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不管怎么说,在中国古代,一直是一个私权社会,只要幸运地不被乱世王权盯上,实际上还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有自己的私产的。中国古代的财富阶层正是在此背景之下,进行着一些类似于当代众筹的社会事业建设活动。
中国古代对私有财产权的处置思想,在整个世界古代经济体系中横向比较的话,是绝不落后的。历朝历代对于私产的保护也是有章可循的,皇帝和地方社群其实也不能随意剥夺个体的财产。中国民间经济史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么灰暗,毕竟在整个古代史中,中国一直是世界经济的顶峰,能成为中央之国,民间经济史不会如一些书载那般不堪。
中国对财产权的尊重,是出于炎黄子孙自己的文化体系中的思想。尽管历史中有少数回流,人们失去了对私产和独立人格的尊重,但这不可能成为历史的主流。建立一个各得其所的公平社会,还是儒家治理天下的核心思想。
我们总能够在历史中找到具有借鉴意义的东西。在笔者看来,一揽子不经挑选地继承传统文化是糊涂的,我们需要重新发现中华文化,在这文化的万花筒中发现并且分辨哪些是鱼目,哪些是珍珠。
有私产才能众筹,众筹代表了一种私人愿望的表达,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市场行为。众筹就是一场革命。在现代社会,尊重私产不仅局限于保护私产的原有数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鼓励私产增值,实现价值最大化。就其途径而言,众筹无疑是一个有效的方式。
通过众筹最大限度地实现私产价值,就是对私产最好的尊重,而这也被无数事实所证明,我们可以看到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例证。在这里笔者只想说八个字:没有私产,哪来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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