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正在改变社会和经济基本面,一种众创共享的体系正在建立起来。互联网思维基于人与人、人与一切的连接,本质就是在重新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在一个社会体系中,本来人与人的关系就比较紧密,拥有很多互助体系,并且拥有互助的传统,那么互联网形态的经济模式就很容易建立起来。
互联网正在网络上建立一种新的“乡村社会”,它类似于传统农业社会的部落体系,社群成为新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能够成为社会自治的重要力量。一种去中心化的、扁平化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够在自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并且影响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具有狭隘道德感的组织往往具有很强大的社会破坏力量,而基于普世道德感的组织往往是有生命力的组织。中华文化内在的普世精神是足以引领东方的,不然,这些核心文化思想也不可能影响人类进程如此深远。
笔者在谈论众筹大趋势的时候,不得不把自己的眼光聚焦于更深的层面之上。在这里,有一个价值思考:众筹这个模式到底是舶来品,还是中国原来就有的东西?在中国社会组织体系发展史上,众筹模式到底处于一个怎样的位置?笔者的研究结论是,众筹模式在中国古代是贯穿始终的东西,中国乡村的自治体系比西方社会借助宗教的自治体系更加完善。而且,众筹模式在中国古代乡村是普遍存在的。
“众筹”,仅仅这个词汇是从美国漂洋过海过来的,但是里子却全是中国本土文化的固有因子。在500年前甚至更早的时间,西方创立了股份制公司和信托制度,这成就了世界社会经济几百年的高速发展;而在当下,众筹模式及其衍生的新的社会经济模式在东方社会遇到互联网,东方社会的潜力被发掘出来,能够带动新一轮的持久繁荣。
在展开中国历史的时候,和平时期的乡村治理体系一直是笔者研究的对象,尽管在历史上这样的时间不占据主体地位,中国的历史有很多内部征战史。其实,在笔者看来,中国古代农民和民间小知识分子领导的暴力改朝换代的进程,不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形态。斗争不是主流形态,而人们的日常生活组织和生产协作模式才是主导形态。尽管中国人的分享和互助模式是在历史和平时期静悄悄地发生着,但是史学界很少注重这一类的研究。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乡村社会的治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二元化”的路线,公权力和自治权长期共存。中国的基层一直是自治的,即使在社会动乱期间,只要不是全面的社会动乱,社会都能够通过自组织形态进行自我救助,这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中国传统社会架构的稳定性。两千年来的“大乱”多数都是农民和顶层统治者带来的,但是当他们走上王座的时候,天下大治,并不是因为他们能够治理天下,而是人民想要休养生息,不折腾就好了。大治是民间自组织形态的大治,而不是皇帝的大治。解释中国的古代发展,笔者觉得需要注重这些民间自组织的力量。
从法律的严密程度、基层政府官吏数量以及乡里科层制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模式来看,秦汉以来,王朝统治者曾试图对乡村社会进行直接管理,结果是失败了。当将乡村精英阶层排除在社会治理之外的时候,乡村自组织形态就被破坏了。乡官无力进行复杂细腻的自组织互助活动,只可能带来底层暴力和乡勇治乡,乡村公共服务的破败,只会造成社会的整体破败。
在秦汉乡村治理过程中吸取了教训之后,其后的历史其实一直有着自己的运行逻辑,皇权之外,其实还一直存在一个自治的非暴力的民间自组织结构。皇权允许社会自治,他们的妥协保存了这种自治结构,这种结构很可能就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稳定之本。(www.daowen.com)
以上几段文字的阐述是笔者的一家之言,仅就社会底层的自组织形态进行一些思考。一个社会的可持续的运作体系总需要一个组织架构做支撑,因而目的在于探讨发挥导向作用的主要动力来自哪里。
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主要依靠乡官及律令与儒家纲常,国家对乡村的组织原则是地缘优于血缘。基层社会已经存在早期自治组织,在正史的记载中,虽然很少关注这些针头线脑的杂事,但还是有不少有据可查的资料。例如,隋唐五代的互助性民间结社——敦煌社邑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先秦,互助是广泛而深入的可见中国民间自组织的昌盛。
随着自治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和时代的变化,至明清时期,其自治功能被勃兴的各种社会组织分担。它们不仅进行自我管理,到近代还提供了本应由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研究员蒋楠在其《历史视野下的中国乡村治理》这篇论文中,提到了民国时期福建乡村举办教育事业的事情。文中提到:“例如教育,民国时期乡村学校仅占全国学校总数的10%,平均约40个村落才有一所学校;而在福建,有侨汇支持的侨乡,宗族出面建立了许多乡村小学。晋江侨办学校在20世纪初的30年就统计达到300多所,基本上达到村村有小学。”传统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存在一定的自主性,中国很早就存在类似于西方“公共领域”的国家与民间同时发挥作用的公共空间。中国人从来就能够组织起精细的社会自组织机构,这使得我们在研究互联网组织形态的时候,能够回溯中华文化的本源,来寻找未来的组织发展路径和社会建设路径。
从秦汉时期就已存在的自治组织一直伴随着中国社会,这个过程培养和强化了中国人的世界观和功德观,从而具有互助和分享精神,这是中华民族传统思想的具体体现。在现实中,这种互助和分享是日常化的、经常性的,从而使社会有机体内部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关联更加紧密,也使人际交往的结构方式更加合理。这种互助和分享精神使得中国人的人格表现出极大的张力,从而丰富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众筹组织具有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中国人讲究“助人为乐”,助人和为乐可以分步进行,可能分次实现。你帮别人,别人再帮别人,指不定哪天就有某个“别人”来帮你,“得道多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作为社群的自治组织的基因在中国传递,中国成功延续了数千年,作为社群的众筹组织要成功,必须让社群的基因在社群传递,横向人人传递,纵向代代相传。而社群内成员基本都具有连接、分享与互助的精神,这就是众筹组织蓬勃发展的基础。随着参与众筹组织的人越来越多,分享与互助的人群将呈几何级数传递。事实上,在众筹组织中,有人找到了客户,有人找到了合作伙伴,更让人动情的是,有人在这里找到了真爱。
《管子·形势解》中说:“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滴水存在于海,才能成为浩渺的海水,若在陆地,则一滴水是无法长久存在的;同样的,土石生于山上,才能形成高山,若孤立于旷野,则绝成不了“山”的巍峨。正是分享与互助的世界观和功德观,才形成了众筹组织。如果要总结一下,这就是中国人的互助和分享精神的一种文字表达。
中国人互助与分享精神是普遍性的文化特质,能够与互联网文化价值进行快速相融。中国人内在文化精神能够与互联网内核精神水乳交融,而不是类似于水油关系。
众筹将成为中国社会治理和自治结构中主要运作模式,无论是社会活动还是经济活动,都将普遍采用众筹模式作为组织的治理方式。政府权力从细节领域逐步退出,中国互联网社会的建设进程将会加快,社会组织在中国将获得长足的发展空间,建立一个互助和分享的社会,让人在其中生活更加安全,更加美好的愿望将会实现。这不是中国人接纳了舶来的众筹模式,而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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