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017年全球FDI大幅下降,但各国在促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取得了新 的进展。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报告,2017年全球有65个经济体出台了126项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措施(见图6.4),涉及国家与政策变化数量分别较2016年上升10.2%和0.8%。2017年新增的126项政策措施中,有93项为投资自由化或促进措施,较2016年增加9项并创历史新高;18项为投资限制性或监管措施,较2016年减少4项;15项为中性政策措施,较2016年减少4项。
图6.4 2010—2017年全球投资政策措施数量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UNCTAD, 2018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Investment and New Industrial Policies, 2018。
2017年10月以来的一年中,G20国家中,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英国和美国等经济体均出台了涉及投资准入、投资待遇、投资促进与便利化以及总体营商环境方面的投资政策。总体来看,19个G20国家新出台投资措施39项,其中E11为25项(见表6.4)。
表6.4 2017—2018年G20国家新出台的投资政策措施
注:时间范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表示一项政策措施因涉及两种或多种类别而重复计数。
资料来源:UNCTAD, Investment Policy Monitor. No. 19, March 2018; UNCTAD, Investment Policy Monitor. No. 20, December 2018。 (www.daowen.com)
分类别来看,E11国家中的阿根廷、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在投资准入方面推出的投资政策措施为9项。其中,对外商直接投资有促进作用的政策措施包括:中国改变了“负面清单”,放宽或取消了对多个行业的外国投资限制;印度放宽了几个部门的外商投资规则,包括简化单一品牌零售商监管要求、开放对航空业的投资限制以及进一步开放房地产经纪、电力交易所、投资性公司等行业;印度尼西亚以投资登记程序取代设立企业的许可证要求;沙特阿拉伯向外国投资开放了招聘和就业服务、房地产经纪、视听和媒体服务以及陆路运输服务等四个部门;等等。在投资待遇方面,印度修订了关于港口部门公私合营(PPP)的 特 许 权 协 议 模 板(Model Concession Agreement, MCA),为开发商提供了更容易的退出途径,并降低了土地的标准租金;南非新的“投资促进法”生效,其目标是通过国家立法取代投资条约保护。在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方面,阿根廷发布了一项法令,其中有170项措施将取消被认为会降低国家竞争力的规则和条例;中国扩大了海外投资者的所得税优惠,免除了对在中国获取的利润再投资的预扣所得税;印度尼西亚将外国投资公司使用单一网上提交系统(Online Single Submission, OSS)的最低股权要求由100亿印尼盾下降到25亿印尼盾;沙特阿拉伯将外国投资者的许可期限从目前的一年延长至五年。在总体营商环境方面,南非推出了一项新的知识产权政策,以便在该国更好地获得药品。
由于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多数E11经济体的全球营商环境评分有所上升。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促进改革》,在进入排名的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在E11中排名最高的韩国位居第5位(见表6.5);在E11中排名最后的阿根廷位居第119位。与2018年相比,2019年E11中9个经济体的“前沿距离”(Distance to Frontier,DTF)分数有所增加。其中,中国、印度、土耳其和巴西增加较多,分别较2018年增加8.64分、6.63分、4.34分和2.96分,全球营商环境排名相应地分别上升32位、23位、17位和16位。2019年墨西哥和韩国的“前沿距离”分数略有下降,较2018年分别下降0.18分和0.01分。
表6.5 2019年E11全球营商环境排名
资料来源:World Bank Group Doing Business data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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