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名人”说过,核电站严重事故影响力相当于250个原子弹危害人类和环境。这个“250”从何而来?
为说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认识或重温两个并无关联的数据:一是常见教科书或文献介绍原子弹铀装料为20~25kg高富集铀;二是有人估算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时,反应堆爆炸时曾抛出5~6t飞溅物。须知,该飞溅物中包含有堆芯石墨等结构材料,并非都是铀燃料,即便是铀燃料,其富集度也不过2%左右,与原子弹的高富集度(80%~90%)装料相比差别很大。在如此情况下,竟然被牵强附会地用于“学术”比较,作出令人咋舌的荒谬结论。这大概就是“名人”所创“250”的来历。
下面针对上述结论,结合已经给出的早期原子弹和切尔诺贝利4号机组反应堆严重事故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以辨真伪。
(1)原子弹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危害将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建筑设施被摧毁、大片土地、水资源遭受核污染等;而核电站是推进核能和平利用、改善能源结构的重要途径,其核反应都处于受控状态,可实际控制大量放射性释放,避免对环境的严重污染。
(2)核电站事故或原子弹的危害及影响,主要是铀(钚)核裂变引起的,而不是由某种物质的重量之比推算出来的。严格来讲,应当首先以投入裂变的235U实际质量进行比较。参阅表7—1“释放裂变235U”栏,已清晰表明:原子弹核爆参与裂变的235U为0.8~1.2kg,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反应堆抛出物中235U为1.23kg,两者相比,质量十分接近,哪有250倍?
(3)核电站的核裂变(燃耗)是受控的,且都在反应堆内进行,产生的能量大都以热的形式及时转换为蒸汽发电向外输送。一旦出现不测,反应堆会立即停堆,堆内所剩能量只是余热,即使还有少量核裂变反应存在,其累计能量绝不会超过总量的7%。而原子弹核爆处于不可控瞬间,毫无遮挡地集中爆发。可见,核电站事故和原子弹爆炸能量的释放状态及其影响力截然不同。(www.daowen.com)
(4)原子弹爆炸能量(包括核辐射和光辐射等)大都在爆炸瞬间释放,只有缓发放射性和长寿命放射性核素的作用在事后继续发生。而核电站燃料裂变均在事故前发生,并在反应堆内已及时转换为热能、电力传送出去,事故发生时,堆芯核反应立即停止,剩余核能释放量极少。在切尔诺贝利4号机组事故后处理过程中,首先收集事故时抛出物全部装入石棺进行封闭,已尽力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
(5)“名人”所列250倍的比值是原子弹高富集度铀(>90%)装料与核电站反应堆低富集度铀(~2%)燃料抛出物重量的数字比较,既不是裂变235U质量的比较,也不是产生核裂变能量的比较。
综上所述,可归纳出以下结论:
(1)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释放出的裂变能量、裂变产物和破坏作用与原子弹核爆的影响,两者状态、概念完全不同,不可相提并论。
(2)核能应用具有两种属性,核电站属核能和平利用,遵循“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经济最大化”,其风险概率(10-6~10-8)最低,能安全、可靠地造福人类。而原子弹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目标是实现“杀伤、破坏性最大化”,即对人类社会危害性极大。两者不具有在同一平台上相提并论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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