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是未来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先进的能源科技,它集高科技、高投入和高制造难度为一体,其设计制造和装备制造能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因此,核电发展受到各国高度重视。由于技术、资源、经济实力的不平衡,核电跨国合作的作用和影响备受关注。
1)世界核电进出口现状
截至2012年12月31号,全球在运核电机组435台机组中,出口机组为107台,分3种堆型:压水堆、沸水堆、重水堆。主要核电出口国家9个(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法国等)。
全球在建的65台核电机组中,出口机组占24台,分3种堆型,出口国主要集中在德国、韩国、美国、法国、俄罗斯和中国6个国家,进口国主要集中在阿根廷、巴西、中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芬兰、印度、巴基斯坦、乌克兰等11个国家和地区。
核电出口的方式和内容包括整机出口(整个核电站的设计、采购和建设)、核岛设备供货、核电技术转让、设计与技术服务、成套设备供货、系统供货、工程咨询、工程承包调试、商务合同、融资协议(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商贷、担保等)、培训、运行管理、核燃料供应、乏燃料回收等。
常说的引进是指技术引进,购买技术,包括软件、设计技术、工程管理程序、燃料制造管理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等。采购供货包括设备、设计、服务、燃料、材料、运输、工程项目、工程备品备件、生产运行备品备件。工程服务指土建、土石方、安装、现场拼装、吊装、运输、砂石、役前检查等。技术咨询包括设计、管理、环境评估、勘查等。
2)我国核电中外合作项目特点(www.daowen.com)
我国已建、在建中外合作建设核电(进口)项目主要特点如表3—7所示。
表3-7 中外合作建设核电(进口)项目主要特点
核电进出口带动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直接和国际先进技术接轨,起点高、速度快,加快高效、低耗、清洁能源体系的形成。与核电大国(法、俄、巴、加等)的关系向战略伙伴合作关系转化,技术合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核电进出口已成为政治、外交的一部分。
由于核电产值高、还本付息有保障、效益良好,核电进出口可以有效解决发展过程中投资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充分利用外资、加快核电进口国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市场的资源和资金。
核电进出口建设对核电起步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核电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是机型进出口的前提条件,政府支持和国家核能方面的综合实力是基本保障,资源制造能力是重要的基础,价格和融资条款是竞争性的重要标志,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处理能力也是进口国技术选择的重要因素。我国要增强自身综合实力,争取实现从核电进口国转为核电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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