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资信调查的途径与程序详解

资信调查的途径与程序详解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美国邓白氏信息咨询公司已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资信调查等业务。在上面所讲的七个途径中,前五个是间接的资信调查途径,第六个和第七个是直接的资信调查途径。间接资信调查五种途径的程序大同小异,下面以通过国内资信调查机构进行调查为例,介绍如下基本程序。资信机构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向委托人提供资信报告。

资信调查的途径与程序详解

(一)资信调查的途径

(1)通过国内外银行进行调查。按照国际惯例,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属于银行的业务范围。银行间业务往来频繁,银行间可以相互委托来调查客户资信。比如中国银行,其在海外有很多的分行,国内的企业可以委托中国银行来调查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如调查客户的创立年份、组织机构、财务状况、营业范围、资本大小以及与该银行的往来等详细资料。调查时,国内企业要先提出委托申请并提供国外被调查对象的有关资料,然后由银行拟好文稿,附上调查对象资料,寄给其往来银行的资信部门。企业在自拟的文稿上可用以下简洁文句:We should be obliged if you would inform us,in confidence,of their financial standing and modes of business.通过银行系统进行调查,除了可以了解到被调查对象的资金实力与借贷信誉等属于银行内部保密的情况之外,所需费用也相对较低一些。

(2)通过国内外的专业咨询和资信调查机构进行调查。许多咨询机构都进行客商资信调查工作,还有一些咨询机构是以资信调查作为其主要业务的,即专业性的资信调查机构。在通过国内外的咨询和资信调查机构进行资信调查时,也是要先提出委托申请并提供被调查对象的有关资料。中国境内从事国际资信调查业务的机构已建立了不少,仅北京地区较有名的就有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和东方国际保理咨询服务中心等。有些境外的咨询公司也已在中国指定代理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资信调查等方面的业务,国内企业也可以直接委托它们进行资信调查。如美国邓白氏信息咨询公司已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从事资信调查等业务。由于是专业咨询和资信调查机构,所以调查报告的内容会更全面准确,时效性也会更强,并且因是中立机构,其所提供的报告也会更客观公正。但是,委托这类机构进行资信调查,所支出的费用会相对高一些。

(3)通过国内外商会或进出口协会进行调查。各国的商会组织都拥有各行业企业的详细资料,因此,企业也可以通过商会了解国外调查对象的资信情况。但在接受此类材料时需审慎,有可能国外的同业组织出于保护会员利益的考虑而拒绝提供真实资料,因此,通过这种渠道得来的资信,需要认真分析。

(4)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进行调查。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商务机构(经济商务参赞处或经济商务参赞室)对当地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委托它们调查当地企业的资信情况也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一般比较可靠,对业务的开展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5)通过国外的亲朋好友、本企业的海外机构、本国的其他海外企业与机构、本企业的国外现有客户与合作伙伴进行调查。

(6)本企业派人到国外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判断对方的资信,或根据对方的来函、报道对方情况的报刊以及对方股票的股市行情等由本企业作出判断。

(7)要求对方直接提供能反映其资信状况的资料,直接与对方接触,面对面核对对方的身份和询问对方的生产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年度盈利情况等,通过这些方式也可以了解和判断对方的资信。对当面询问要打消不礼貌的顾虑。如果怕有悖于对方的风俗人情,则可以先出示自己的合法身份和介绍本公司的情况,然后礼尚往来,对方也会向我方介绍其自身的有关情况,或者我方直接询问对方也是顺理成章的。签订合同或协议本身就是为了防止之后的纠葛,这样做对双方都有利,任何一个诚实的客商都明白这个道理。(www.daowen.com)

在上面所讲的七个途径中,前五个是间接的资信调查途径,第六个和第七个是直接的资信调查途径。有时可以把间接和直接的资信调查途径结合起来使用。凡是进行间接的资信调查都要将被调查对象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及其往来银行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告知被委托调查机构或个人,同时,还需要提供被调查对象与自己单位接触的意向。

(二)资信调查的程序

程序主要是针对间接资信调查而言的。间接资信调查五种途径的程序大同小异,下面以通过国内资信调查机构进行调查为例,介绍如下基本程序。

(1)提出委托申请。由委托人向资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外资信报告委托书,详细列明调查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具体事项以及委托方的情况。

(2)付款。零散客户在委托申请提出后付清费用。固定客户付款情况有所不同,采用的是定期结算付款方式。

(3)开始调查。资信机构在将委托人所填具的委托书统一编号备案后,便开始通过相应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国际惯例,资信机构在从事调查时无权向调查对象透露委托来源。

(4)提供资信调查报告。资信机构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向委托人提供资信报告。报告标准文字为中文,如委托人有要求也可提供英文等文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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