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鼓励创业投资添动力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鼓励创业投资添动力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商务部和科技部等5个部门于2003年1月30日公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并于当年3月1日开始施行。2009年3月发布并执行了《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鼓励创业投资添动力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投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也可以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也可以在创投企业合同中约定在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时由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必备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采用公司制组织形式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创投企业承担责任。

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主要条件:(1)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必备投资者。(2)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 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500万美元。除必备投资者外,其他每个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3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创投企业可以经营以下主要业务:以全部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方式包括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企业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创投企业资金应主要用于向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www.daowen.com)

为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商务部科技部等5个部门于2003年1月30日公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并于当年3月1日开始施行。2009年3月发布并执行了《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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