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10]
大家下午好,首先对上午获奖者表示祝贺。
这几年关注了一些新经济的发展问题,写了四五篇文章,今天下午我从中提出四个问题与大家讨论。
第一,数字信息化生产力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网络信息发展从技术上看已经经历了三代:第一代是最初那种巨大的计算机和以亚终端为基础的技术形态,第二代是个人计算机终端连接的一种信息技术平台,第三代是现在的以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平台。其实,数字信息化新经济是在第三代数字信息技术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产力有三大特征。一是全覆盖,即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可以数据化,所以整个世界就变成了数据的海洋。而工业、农业经济都局限在自己的部门。二是数据信息资源可以无限复制,可以低成本地复制,而且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所以就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每一批数据里面都包含着没有开发出来的价值。三是和工业经济比较,工业经济是一种大规模、集中化、同质性的经济,而数字信息经济是小规模、分散化、异质性的经济,正好是相反的。这种新的生产力必然会产生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成一个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形态。
第二,从所有权中心论到使用权中心论。产权理论讲到,产权有各种各样的权能:所有权、拥有权、占有权、决策权、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如果我们将其进行归类划分,那么所有权、拥有权、占有权可以说是解决归属问题的,控制权比较复杂,有对决策权的控制和对收益权的控制,使用权相对清楚。所以我想围绕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来讨论这个问题。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一个相当古老的现象,在农业经济时期,租佃制就是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对分离的制度,地主有所有权,佃户有使用权,租金就是使用权的价格,定额租和分成租是两种不同的定价方式。之后,随着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永佃制,使用权的独立性有了加强。但是那时,使用权的独立性仍然受两个方面限制:一是实物资产的使用权,比如土地使用权;二是使用权仍然没有摆脱对所有权的依赖关系,所以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间还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到了工业经济时代两权分离有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把决策权让渡给代理人,由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到20世纪30年代出现了伯利和米恩斯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来讨论这个问题。在这个基础上,经过经济学家不断的讨论和研究,有了进一步的理论发展,出现了诸如委托代理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代理理论、不完全合约理论等,但是这一系列理论都是在以所有权为中心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所有权是它的一个基准和核心。但是,当数字和信息资源发展起来时,由于它可以无限复制和非排他性地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就逐渐淡化了,有没有所有权关系不大,而关键是能不能使用,使用的效率如何?大家可以看到,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平台与APP之间的分工方式和商业模式,APP并不是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的所有者,却可以自由取用,这就说明,有没有所有权并不重要,能够有效地使用才是重要的。于是出现了从所有权中心向使用权中心的转化,这样所有权的地位和作用就下降了,而使用权的地位和作用就上升了,成为决定性要素,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最终分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一是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资源都取得了数字符号的形式,摆脱了具体实物形态的限制;二是由于数字信息资源可以无限复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没有了进入的门槛;三是借助于互联网平台的支持,数据资源的取用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四是APP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间一个活跃、有效的因素,所以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在新经济的发展之下,实现了所有权中心向使用权中心的转化。如果从使用权角度来观察一系列的问题,大家就会发现,有些现象是原来的理论解释不了的,也可以发现很多新的问题。从所有权角度和从使用权角度观察问题有着很大的不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www.daowen.com)
第三,新经济条件下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的变化。正因为数字信息资源可以无限复制、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因而在互联网发展之下,时间和空间的条件就变化了:时间缩短了,空间缩小了,整个地球变成一个地球村。一切现象,我们的一切行为、一切特征都可以变成信息。所以移动互联网好像一个巨大的复印机,把这些东西都可以复印出来,而且是一条不断流淌的河流,把这些信息全部投入河流中,不断地变化和流动。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不断流动的东西,就会产生无限的可能性,当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时,一切事情都会翻转。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就使得制度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正因为制度环境变化了,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也发生了变化。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说,制度和组织形成一个三角结构,一是权利,二是交易,三是合约。这三种东西也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比如说权利,有财产权、决策权,在传统的所有权中心论情况之下,所有者拥有决策权,也可以把决策权让渡形成委托代理关系,但是所有权是一种封闭性和排他性的安排,对代理人的授权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在使用权中心论情况下,就没有了委托代理问题。所以,传统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设计一个合约能够保证代理人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在新经济条件下,现在这个问题就变了。既然没有委托代理的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解决了,所谓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也就解决了。合约有完全合约和不完全合约,合约问题最重要的是信息问题,市场是解决分散信息很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是它又不能完全解决分散信息的问题。比如说考试市场、就业市场、婚姻市场,以至于器官移植市场,那是一个配对的市场,价格不能够完全起作用,甚至不起作用,而且货币甚至是令人讨厌的。这个时候需要几种信息,所以这就是现在新经济出现以后的情况。比如说器官移植有很多条件,不仅要有器官,而且要考虑血型、排异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匹配。这时就需要把两方面的信息集中起来,先进行匹配,然后才能进行交易。所以,互联网的出现,通过集中信息,解决了市场交易不能解决的问题。交易有政治的交易和经济的交易,经济的交易有所有权的交易,一个是完全买断,一个是不完全买断,即委托代理;使用权的交易也是不完全地卖,但是这种不完全和所有权的不完全又有着很大的不同。政治的交易只能是委托代理。
第四,关于经济学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在新经济的发展中,作为其基础和核心的网络及其结构,包含了经济活动和经济学的两大要素,即主体和关系或要素和联结;用网络的语言来说,就是节点和边,用量子力学的话说,就是波、粒二向性。对这两大要素不同的理解和安排形成了三大方法论:主体论、关系论和结构论。主流经济学实际上是简单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因为它是以理性假定的同质性和抽象的主体论作为方法论的,它研究的是同质性事物的量的关系。这样就把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机械性的物,即过滤掉人的情感和受情绪左右的独特性,也过滤掉人的自由意志和动能性,名义上研究人与物的关系,实际上变成研究物与物的关系。因此它实际上是一个简单性范式。奥地利经济学可以说是半复杂性经济学的范式,奥地利经济学是以人的行为作为理论假定,行为和理性不同,它是异质的、可变的,是状态依存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简称奥派)讨论了很多复杂性的经济问题,比如资本结构论问题、企业家精神问题、市场发现功能问题、知识的无知观问题、自由扩展的秩序问题,这些都是复杂性问题。但是奥派是有缺陷的,它的主观主义方法论认为主体是实在的,是第一性的,而关系是第二性的,所以,奥派不是真正的关系论,而是把关系外在地整合进自己的理论之中。它的出发点是主体或要素,认为结构中发生的一切必须还原到要素才能得到根本的方法上的解释。所以,奥派在讨论复杂性经济问题时,越来越往哲学方面靠拢,但在实践方面则是纸上谈兵。网络结构经济学是复杂性的经济学,其方法论是结构论,是把节点和边结合起来讨论问题,不仅能解释一系列复杂性的经济现象,而且能解决质性的量化问题,即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量化问题。直到现在,质性的量化问题仍然是经济学中尚未解决的难题,而网络结构经济学可以通过结构化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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