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来源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6号)
(二)政策要点
1.最低生活保障
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下岗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2.临时救助(www.daowen.com)
加大对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临时救助力度,切实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政策规定,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其困难的,要充分运用好“转介服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积极转介相关部门协同救助;需要慈善救助帮扶的,及时转介给相关公益慈善组织,形成救助合力。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要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帮扶措施,提高救助额度。
3.要加强临时救助与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衔接,对于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三)政策解读
下岗失业人员救助是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对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度过短期困难有其重要意义。下岗失业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原本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可能由于自身知识、技能、文化、学识等因素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而下岗,但是他们普遍身体健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技能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大多通过培训实现再就业难度不大。对于他们的暂时困难,《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6号)给出了解决办法。
除了正常的救助措施外,对下岗失业人员,还应该给予特殊的心理关怀,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信心和适应新的环境,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后积极推荐就业,只要要求不高,通常都能实现二次就业;同时在创业政策方面进行倾斜。这些因为下岗而暂时失业的人群,他们通过多年积累,有一定创业所需的经济基础和经验管理能力,可以鼓励他们就地就近创业,比如经营个体工商户、创办小微企业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扶。相对其他人群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普遍能吃苦耐劳,更加稳健,也更容易创业成功。当然,作为下岗失业人员也不必灰心,积极学习,以适应时代要求,奋力开拓,把已学的知识、技能转化成新的生产力,实现人生的二次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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