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因为住房拆迁,最近在市郊新建的小区看好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楼房。因为房地产开发商要预收小吴一部分购房款,小吴也不明白这预收购房款到底应该交多少?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商的诱骗,小吴就去找人力资源部的赵经理,因为赵经理的爱人就在房地产开发公司里面当售楼经理,让他解开这里面的谜团心里才放心。
赵经理陪着小吴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找到赵经理的爱人胡经理,胡经理明白了小吴的来意,就对小吴说:“我们所收的预售购楼款,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收购房者的购房定金,以及委托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它是发展商筹集开发资金的一种重要的方式。你放心好了,预收购房款是有合同规定的。”
小吴问胡经理预收购房款都有几种交法,胡经理说:“预收购房款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分次收款,另一种是一次预收,显然后一种情况对发展商更为有利。然而,预售楼盘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都会有一定的具体限制条件。在我国很多地方,当地政府对于发展商预售前的实际投资额均有一些规定,如国家规定发展商超过25%的总投资,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方可预售。(www.daowen.com)
“因此,发展商不能以为不出一分钱,空手就能搞成房地产,并得到丰厚的回报。”
“Q币”听小吴讲完预交购楼款的事,就问“算盘”关于预收购房款和会计上的预收账款之间的联系。“算盘”说:“有联系,原理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形式不同而已。这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比如,收到销货订单时存入的保证金或定金、预收的租金或利息等。尽管企业已收到这些款项,但因企业并未实际提供有关商品或劳务,故不能确认为收入,而是作为一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支出来。”“Q币”听着一直在点着头,看来他对“算盘”的讲解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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