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包围之中建设社会主义。在不同思想体系的矛盾与斗争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我们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生产力水平不高,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阶段的特殊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要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因此,我们决不能低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任务,不能低估这个发展过程中我们所必须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这种风险和挑战,有的来自于国际上资本主义国家和国内外资产阶级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否定和颠覆;有的则来自于工人阶级内部,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否定和背叛。对于前者,我们必须筑牢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抵御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的直接攻击和在思想文化、经济建设各个领域的和平演变。对于后者,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和教育我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和建设成就,以共同富裕和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实效鼓舞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从理论和实践高度统一的角度坚持和贯彻执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对于如何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我们已经在前面进行了较详尽的阐述,在此我们要就如何理性地对待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谈一点意见。30多年的改革实践已经向我们表明:如果我们削弱公有制经济的引领作用,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对经济发展进行政府干预和调控,不对经济发展的政治方向进行把握,任由私营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自由发展,那么,我们国家的工人阶级就将遭受巨大的痛苦甚至会有灾难性的后果。这是一切落后国家用资本主义方式发展经济所必须面对也必须正视的严酷现实。在《资本论》第一版的“序言”中马克思写道:“在其他一切方面,我们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38]其实,马克思面对德国经济发展所总结的“不仅苦于资本主义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死人抓住活人”的事实,已经被我们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所验证。难道还用我们一再重复“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这句话吗?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八章“工作日”中描写了南美洲黑人,由于处于从落后的奴隶制向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过渡的特定历史背景,由于资本的贪婪没有受到社会和政府的有意识的控制,而难逃十分悲惨的命运结局。这些都应该是我们在生产力十分落后的国度发展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教训,必须引起我们注意并积极借鉴。马克思写道:“那些还在奴隶劳动或徭役劳动等较低级形式上从事生产的民族,一旦卷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而这个市场又使它们的产品的外销成为首要利益,那就会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野蛮暴行之上,再加上过度劳动的文明暴行。因此,在美国南部各州,当生产的目的主要是直接满足本地需要时,黑人劳动还带有一种温和的家长制的性质。但是随着棉花出口变成这些州的切身利益,黑人所从事的有时只要七年就能把生命耗尽的过度劳动,就成为事事都要加以盘算的制度的一个因素。问题已经不再是从黑人身上榨取一定量的有用产品。现在的问题是要生产剩余价值本身了。徭役劳动,例如多瑙河两公国的徭役劳动,也有类似的情形。”[39]
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我们要在一定范围内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生产力,这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而这样从资本主义以前落后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急剧变化,工人阶级在适应这种变化时,必然要承受这种变化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我国尽管《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这两条法律规定被一些用人单位漠视,而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力度普遍不足,等到‘过劳死’的极端事件发生,已经为时太晚。”[40]在中国的私有制企业中,对于这两项法律的违背何止是这位作者所说的监察力度“普遍不足”!在国内以富士康为代表的一大批私有制企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几乎形同虚设。
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定要在充分认识这种经济规律以后,利用一切政治的、经济的、道德的和法律的调节手段,来尽可能地消除由于利用资本关系发展生产力给工人阶级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我们要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作为支撑,为我们消除这种利用资本主义办法发展生产力给工人阶级带来的消极影响提供了基本前提和制度保证。尽管如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过程中,有效抵制资本主义消极影响仍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总之,面对前所未有的时代重任和挑战,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加强自身建设,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能够迎接时代挑战、勇挑时代重任的坚强的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强调党的理论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导言”中就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41]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事业一定能够达到理想的彼岸,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本文为作者参加全国第七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与创新论坛的发言稿)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85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94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72页。
[4]俞良早:《经典作家东方学说的当代发展》,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16页。
[5]吴敬琏、马国川:《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1月,第295页。
[6]陈文通:《改革和发展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3月第6卷,第2期,第5页。
[7]俞良早:《经典作家东方学说的当代发展》,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13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6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7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20页。
[11]吴敬琏、马国川:《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295页。
[12]吴敬琏、马国川:《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改革二十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295页。
[13]《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57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1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6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0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99页。(www.daowen.com)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5页。
[2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1页。
[21]《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5页。
[22]马克思指出:“说雇佣劳动的介入使商品生产变得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要保持纯粹,他就不该发展。”(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77页)恩格斯说:“如果这个蒲鲁东主义的反革命一切真能实现,世界是要消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3—206页。
[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73—17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01—402页。
[2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78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92页。
[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7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12页。
[3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页。
[3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页。
[35]马克思也多次引证莎士比亚作品里对拜金主义的描述:“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东西会把你们的祭司和仆人从你们的身旁拉走;把健汉头颅底下的枕垫抽去;这黄色的奴隶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5页)
[3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37]《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9页。
[3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页。
[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3页。
[40]鲍丹:《过劳死,谁之过?》,《人民日报》2013年7月15日,第17版。
[4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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