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采购主体来分类,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大类。
1.企业采购
企业采购是指营利性企业为了实现企业自身的经营目标而发生的采购行为。企业采购一般分为生产企业采购和流通企业采购。
(1)生产企业采购是指为了生产活动而进行的采购,采购标的物以生产资料为主,以非生产性物料为辅。有些产销一体化企业总体上把非生产性物料称为NPR(non-products related),NPR包含的范围很广,只要不是构成最终产成品的物料均属于NPR范畴。一些生产制造企业会把这类物资称为MRO(maintenance,repair,operation),即维护保养、维修、作业。近年来采购作为一门科学而受到高度关注,并且在非制造领域也得到同样高速的发展,这样区分的定义更加广泛了。
1)这里涉及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的概念,需要进一步加以解释。制造型企业或者流通型企业对生产物料或直接经营所需要的物料会产生不断的需求。这些物料可能表现为各种形式:原材料、零部件、组件或者流通经营所需要的各种成品等。这些物资,即生产或流通过程中的直接输入,经常被称为直接采购(direct procurement)。例如汽车总装厂为了生产汽车而采购的构成汽车这一件产成品所必需的底盘、发动机、轮胎、内部装饰和电子电路等;或者某一流通企业为了代理经销并向下游或终端消费者销售糖果,而从上游采购的某一品牌的糖果。总之,从更广义的角度进行描述,直接采购是指所采购的物品是用来再销售的,或者是用来生产再销售的产品的。
2)无论是制造企业还是经销流通企业,都需要为因维持工作和开展经营所需的各类消耗品和活动支出费用,例如为了维修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员工差旅费、文具、通信等费用。这些间接地支持了生产或经营过程的物品的采购,被称为间接采购(indirect procurement)。总之,间接采购是指采购除了直接采购所包含物品之外的其他任何辅助性物品,包括MRO、服务、其他运营支出。
3)以竞争者的五力分析理论和价值链理论而著称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1]在谈到价值链的主要活动与支持性活动对企业的增值时,有过类似这样的表述:
①直接采购是指为企业主要创造收益的活动采购输入品与消耗品。
②间接采购是指为企业的支持性活动采购输入品与消耗品。
③事实上是在讨论两种供应链:主要(直接)供应链和次要(间接)供应链。
(2)流通企业采购(用于再销售的采购)。
1)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的商业行为中,采购者的工作就是购买成品然后销售给下游客户,这些中间商基本没有任何实质上的产品加工工作。
2)这些流通型企业首先是采购自己要销售的产品。这样的采购包括种类繁多的商品,也可能是小范围的专业的特殊的商品。此时这些流通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要求还包括增值或服务要素,如销售的服务与逆向安排、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展示和广告相关的成本有所贡献。
(3)生产制造型企业当中的MRO物料采购。在第1章的相关内容中简介了MRO的概念。在此我们很有必要深入讨论。因为这类物料在我国以往的企业管理当中很容易被忽视,从名称即可窥见一斑,我们通常把这类物料统称为“低值易耗品”。众多的实践反映出在生产制造企业的管理工作中,由于其相对的品类SKU(stock keeping unit,可称作“单品”)[2]很多,且因数量的庞大,总计支出金额不能小觑,又加上长期以来很多企业的粗放管理,这类物料会当作低值易耗品在入库的同时会计账目即做核销,个别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在管理系统中不把这类物料入库。以上这些情况就导致了物料在领用、使用和消耗过程中的管理存在漏洞。因此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采购开始重视MRO物料的管理。
1)MRO物料被定义为“将原材料与部件转化为最终产品所必需的所有物品与服务”。通过这个定义我们还要注意,不要把MRO物料与厂房和设备等资本投资项目混淆。(www.daowen.com)
2)所有制造厂都会使用MRO物料,同时MRO物料的品种非常繁多,某些案例表明在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制造工厂可能有超过1万个SKU的MRO物料。尽管某些物料的使用量也许不大,但它们会导致比较高的潜在采购与库存成本。很多咨询实践中发现这类物料的某些品项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库存的激增。调查发现,这类问题往往是由于企业中不同的内部用户只指定不同品类而不考虑库存是否有存货,也不考虑是否可以用更加通用的部件进行替代,随着时间的推移,库存物料的品类范围与数量、型号与品牌等会出现爆发性增长。
3)MRO物料与其他直接采购物料一样,其真实价值不能完全通过其采购价格来反映。这些物料的缺货、质量问题在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生产中断,从而造成巨大成本,因此用这些额外成本或可能导致的损失来衡量它们的价值更为贴切。
4)尽管通常情况下MRO物料的价格和复杂性比直接采购低,但是对企业而言,加强对这类采购的商业管控也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很多企业往往忽视这一点,这一点表现在企业对MRO采购缺乏相应的规则与流程,而是经常由内部用户(在制造企业通常会是生产工厂、车间、产线等部门)自己订购MRO物料而没有任何采购专业人员的参与,并且缺乏对于支出、资金价值或供应商选择的控制。
5)针对消耗量不大且不稳定的需求系统,我们应当利用泊松分布来研究和量化供应与需求的矛盾。在此基础上需要我们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必须准确描述每一个MRO物料并建立完整的目录资料;应当探讨合理化的机会,较少重复和变化;应当尽可能使用软件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库存物料的入库、转移与消耗;针对仓储与库存作业,要特别关注MRO物料慢速移动或呆滞库存的管理。
2.政府采购(或公共部门采购)
组织的分类有多种方式,例如可以按照组织的规模、目标、组织的活动以及结构和所有制形式分类。涉及政府采购问题,我们会利用所有制形式进行分类。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一般指私营部门(如商业公司);而政府部门,也叫作公共部门(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公立卫生机构、公安警察部门等)。
另外还有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机构(NGO),如慈善、公益机构等,一些西方国家也称之为“第三部门”。在此我们不做为重点介绍的对象。
因为组织的分类有多种形式,因此在涉及通用的采购术语时,用“组织的采购”来表达更精确,而避免用通常口语化的“企业的采购”,以免造成歧义或误解。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采购主体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采购活动。各国政府都会颁布政府采购法案和条例对采购行为进行规定。例如我国就曾经颁布和修订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案对政府采购做了如下定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政府采购不仅仅是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以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规定。同时,政府采购还是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手段,对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产生影响。
虽然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的采购之间存在营利与非营利的差异,但是这类存在于目标、组织约束特性等方面的差异不会与采购的基本运营逻辑背道而驰。在政府采购方面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政府部门的采购不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向,但是它们仍然需要关心获取物资的资金价值。
(2)政府采购可能不需要寻求绝对的竞争优势,但是它们仍然要重视投入的质量,以便取得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的输出。
(3)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上下游关系直接体现了国家和政府的态度与形象,这就需要更加关注社会中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问题,包括履行社会责任、可持续性、环境保护、目标群体的服务改进、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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