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储备版权:法务战场上的资产与子弹

储备版权:法务战场上的资产与子弹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一旦这些视频网站成为被告,法院就可认定其“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UGC中的具体侵权内容。在这场混战中,法律和银弹成为各方的武器。对于法务战,乐视无疑是积极挑战的一方。围绕版权的法务战涉及的不止乐视网一家,各视频网站都打着“保护版权”的旗号,动辄诉求金额巨大的索赔,也把纠纷中的各家公司屡屡送上报端。

储备版权:法务战场上的资产与子弹

在竞争压力下,各个视频网站除了坚守独有定位之外,纷纷尝试多元发展。比如,乐视在尝试UGC,而优酷、土豆也开始在版权类的长视频方面发力。

经历过2006—2008年这段时间的中国用户,都对UGC网站上的盗版电影不陌生。一些视频网站为了抓住更多用户,对用户上传视频的内容审查尺度很宽松,很多时候甚至仅仅是走个形式。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适宜传播、是否侵权、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网站多以避风港原则[1]为由,将盗版或违法责任推给难以追责的海量用户,网站本身的违法成本较小。避风港原则的适用减少了网络空间提供型、搜索链接型等类型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刺激了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

2009年12月我国公布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也有类似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网站就是钻这个空子,当时几乎在每一个UGC类视频分享网站都会有一群勤奋的“热心网友”以用户分享的名义上传大量的盗版长视频内容,如热播电视剧以及美剧、韩剧、日剧和我国香港台湾的综艺节目等,这些免费的内容让视频分享网站以极低的成本聚足了人气、流量和用户规模,以至于盗版成了影响中国影视业正常发展的毒瘤,电影公司发行拷贝时将反盗版作为第一要务。有些视频网站为了规避侵权举报,甚至选择在星期五下午实施放出侵权内容。这样,当受侵权方搜集到证据后,因为公证处周六、周日放假,不能立即公证,周一再去公证时,侵权网站已经获利并删掉侵权链接,无法公证。

但是避风港原则也不是万能的,另外还有红旗原则,即“如果侵犯著作权(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移除侵权信息,就算著作权人没有发出过通知,也应该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第三方是侵权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红旗原则的适用关键在于让侵权平台找不到假装不知道的理由。

2007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视频网站的视频不得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和损害社会公德、色情等内容。众所周知,国内网站一旦含有超越红线的政治敏感、政治不正确信息,就可能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由于目前识别和过滤技术不能达到精准,为了百分之百地不犯政治错误,国内提供UGC分享服务的视频网站大多设有专门的“审片组”,把视频分解成帧来快速检视,利用人工查看所有视频内容。“审片组”的存在,使得“不知情”的挡箭牌不再起作用,特别是社会知名度较高的影视节目,审片人员更没有理由无视其存在。于是,一旦这些视频网站成为被告,法院就可认定其“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UGC中的具体侵权内容。如果这些视频网站没有及时删除涉案内容,就会因不符合避风港原则的免责条件而承担赔偿责任。

盗版不仅是影视公司头上悬着的利剑,也是乐视这类拥有版权视频较多的网站头上砍削利润的大刀。盗版横行,人们有免费的盗版视频看,谁还愿意为正版付费?因此,有盗版在,乐视手中的正版视频就会变得不值钱。

盗版是付费业务模式的天敌,因此,反盗版也是一场关乎乐视能否生存的战争。随着发展正版长视频业务公司的增多,反盗版的法律大战一触即发。

从2007年开始,各视频网站间便出现了版权纠纷的“口水战”,2009年发展到了高峰,视频网站之间爆发“版权大战”。在这场混战中,法律和银弹成为各方的武器

视频网站之前暗流涌动的侵权视频成为“风险敞口”,反盗版既是维权的武器也是打压对手的大棒。一方面,几乎所有相关网站都同时当过原告和被告,比如,搜狐联合优朋告优酷、优酷起诉酷6、酷6起诉土豆、优朋起诉迅雷、土豆要求政府吊销优酷资质等;另一方面,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风险,各网站都开始不惜血本购买,版权内容价格开始蹿升,2011年,《攻心》和《还珠格格》的网络版权分别卖出2000万元和3000万元,《浮沉》单集价格突破百万元。(www.daowen.com)

对于法务战,乐视无疑是积极挑战的一方。

为此,乐视已经实践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反盗版监控系统,并与全国100多家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反盗版代理协议。比如,2011年3月4日,由范冰冰主演的《观音山》在全国上映,网上就出现了盗版视频。拥有该电影独家网络版权的乐视网查知后第一时间取证,立即以邮件等方式向涉及盗版的网站发出了删除告知函,并予以口头警告。乐视网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对方坚持不删除,我们会通过法院的渠道进行诉讼,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为了进一步让侵权方“知道”版权归属,挤压其“装作不知道”的空间,乐视还会在一些重量级的影视作品上线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而告之;同时,还会以传真、电话和邮件等形式对外发布履行告知的行为。

比如,电影《观音山》上线时,搜狐网在收到告知函后率先删除了其论坛里的相关盗版视频链接。而乐视网也通过高调宣示版权、版权诉讼,增加了曝光度,提高了市场认知度。这样不仅让“乐视网”三个字免费在广大新闻媒体上做了广告,而且也通过报道让公众知道了乐视网是干什么的,为乐视网发力2C业务添火加柴。在乐视C端(Client,即客户端)用户比较少的时候,很多人就是通过新闻报道里关于版权诉讼的消息了解到这家网站的。

围绕版权的法务战涉及的不止乐视网一家,各视频网站都打着“保护版权”的旗号,动辄诉求金额巨大的索赔,也把纠纷中的各家公司屡屡送上报端。包藏营销炒作目的和同业竞争目的的口水战引来了全社会对影视作品网络版权的认识,传统影视公司也加入进来,官司越来越多。土豆网曾在2009年2月9日到2月26日的18天时间里,连续面对过14起版权诉讼案件的审理,甚至乐视网自己也会面临盗版的指控。一时间,关于视频行业的版权官司多达数千起。

2009年,“版权”成为视频行业的最热年度关键词,也引起了行业监管部门的注意。2009年1月,原广电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起“整顿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整顿行动”,关闭了300余家违法违规视听节目网站;2009年12月开始,中央外宣办等九部门联合发起了打击网络盗版侵权的“剑网行动”。

关于网络版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盗版的空间正在日益缩小。

盗版就意味着公司随时有诉讼风险,如果败诉还有可能需要赔偿。盗版带来的流量由于在广告市场难以变现,甚至被称为垃圾流量。各大视频网站为了给资本市场讲好故事,开始抛弃之前在版权上的侥幸心理,纷纷加强与版权方的合作,投入重金加速布局版权资源,加速正版化,突出自己“正版内容分发平台”的性质,以达到大幅增加广告收入的目的。

于是,真正的版权时代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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