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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规定与流程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程序都有明确规定。仲裁机构立案后应向被诉人发出仲裁通知和申请书及附件。仲裁庭审是不公开的,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机密。

仲裁程序规定与流程

各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程序都有明确规定。按我国仲裁规则的规定,基本程序如下:

申请仲裁:申请人应提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并附交有关证明文件和预交仲裁费。仲裁机构立案后应向被诉人发出仲裁通知和申请书及附件。被诉人可以提交答辩书或反请求书。

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arbitration tribunal):当事人双方均可在仲裁机构所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指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机构指定第三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如果规定只有一个仲裁员,此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

仲裁审理(hearing an arbitration case):仲裁审理案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审理,也称不开庭审理,根据有关书面材料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海事仲裁常采用书面仲裁形式。另一种是开庭审理,这是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仲裁庭审是不公开的,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机密。(www.daowen.com)

作出裁决(award):仲裁庭根据仲裁审理作出裁决书,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必须依照执行,任何一方都不许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变更裁决。

申请撤销裁决:如果当事人一方有证据认为仲裁程序不当,证据不足,或仲裁员有受贿等情况的,他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仲裁一方当事人不能自觉履行仲裁裁决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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