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进出口实务中的合同履约纠纷解决

进出口实务中的合同履约纠纷解决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阶段为交易磋商和合同的订立。我方收到信用证,经审查无误后,便办理装运工作。当进出口的一方或双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则会引起纠纷,叫作“争议”。受损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称为“索赔”;违约的一方对受损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的受理和处理,业务上叫作“理赔”。本章的内容重点就是讲解进出口实务四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做法,教师可以结合教科书第16页图1.1的流程图进行讲解。

进出口实务中的合同履约纠纷解决

国际贸易(Foreign Trade)系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活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之前,贸易多限于国家范围内发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特别是产业革命以后,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并开始具有世界规模。从17世纪到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其中英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当时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工业原料和机器设备。19世纪末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后,形成了统一的无所不包的世界经济体系和世界市场

此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和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经济遭到很大破坏,世界贸易额锐减并停滞不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美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头号大国。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新科技革命带来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空前活跃并带有许多新的特点,贸易中的制成品已超过初级产品而占据主导地位,新产品不断涌现,交易方式日趋灵活多样。现代的国际贸易的商品无所不包,甚至还发展到服务和技术等无形贸易的商品。本书主要还是针对有形贸易的实务编著的。

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完成一笔进口或出口交易所进行的一系列业务活动。一笔交易从开始到结束,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①交易前的准备工作;②交易的磋商和合同的订立;③合同的履行;和④贸易纠纷的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各国贸易实务四个阶段中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也有其独特的内容和做法,本教材中的外贸实务就是根据我国的外贸的特点而编写的。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第一阶段是进出口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编制进出口计划,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一定的渠道组织技术交流,调查国外市场情况,选择交易对象;这种准备工作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但也是很重要的,准备工作是否成熟,直接关系到每笔交易的结果。(www.daowen.com)

第二阶段为交易磋商和合同的订立。交易磋商就是通过函电或口头谈判磋商每笔进出口业务的具体事宜。如某矿区拟购买大型轮式装载机3台,在技术交流的基础上,首先通过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向美国卡特彼勒公司、马拉松公司询价,在业务上叫作“询盘”。对方收到电传后,根据性能、规格要求,寄来正式报价资料,业务上叫作“发盘”。我方接到报价之后,对有些条款不能接受,尤其是价格偏高,可邀请外商到北京等地洽谈。我方对报价的修改意见或提出的还价,业务上叫作“还盘”。这种讨价还价可能往返多次,双方谈妥了条件和价格,即为“接受”。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规定,“接受”就意味着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立。当通过磋商达成交易后,由于谈判或函电内容比较分散,甚至是口头的东西,不便履行,而且一旦发生争执也不好处理,所以需将协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称为“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金额、交货方式、交货期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仲裁等条款,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阶段是履行合同。各进出口公司所签的合同多以信用证方式来支付货款。以出口为例:国外客户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通过国外银行开给我方一个付款证书,即“信用证”,保证只要我方按证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完整、正确的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银行结汇,银行保证付款。我方收到信用证,经审查无误后,便办理装运工作。首先要备货,然后租船订舱、投保(在CIF、CIP条件下)、报验、报关,最后装船出运。货物装船后,通常要向买方发一份电报,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于某船,叫作“装船通知”。然后,将各种装运单据提单发票保险单、检验证书等送交当地议付银行。银行审单无误后,寄送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收款。付款银行再次审查无误后付外汇给议付银行,按当时规定的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转记在出口公司账户上,这叫作“结汇”。一般来说,到此一笔交易才算完结。但是,有的交易结汇后还可能发生争议,这时还要进入业务的第四个阶段。

第四阶段是贸易纠纷的处理。当进出口的一方或双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则会引起纠纷,叫作“争议”。受损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称为“索赔”;违约的一方对受损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的受理和处理,业务上叫作“理赔”。

本章的内容重点就是讲解进出口实务四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做法,教师可以结合教科书第16页图1.1的流程图进行讲解。此外,如果侧重各流程环节所牵涉的贸易单据,也可结合第八章的内容来讲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