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及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情况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及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情况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以来,以接受国家工作成效考核和专项稽察为契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管理履行监管责任的通知》,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及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情况

2017年,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部分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四川现场会精神,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易地扶贫搬迁。

全年下达12个市(州)、65个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3.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搬迁群众18万人(比国家安排我省16万人的年度计划多安排了2万人),同步搬迁群众5.8万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02个,安置住房5.47万套(其中建档立卡户住房4.14万套)。截至2017年底,602个安置点全部开工,2.73万套住房已竣工(其中建档立卡户2.18万套),搬迁入住6.3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户4.87万人)。

1.做好顶层设计,靠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省级统一领导、市(州)协调推进、县委责任主体的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体系,省委书记林铎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先后5次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现场推进会和2次电视电话会议,及时通报进展,安排部署任务,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县均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4342”责任体系,从项目规划、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脱贫退出全程负责到底,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调整完善政策,借鉴典型经验。制定印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建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平台,帮助县市区形成稳定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针对国家稽察提出省级层面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将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提高到25平方米;二是要求县市区按照搬迁群众家庭人口数量制定补助标准,不得笼统按户平均进行补助;三是建档立卡搬迁群众自筹资金按照人均不超过2500元的标准执行,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效果;四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购买公租房、廉租房进行安置的,按建设部门相关规定报批后,可予以认可。组织部分市(州)、县(市、区)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同志赴湖北省进行了学习考察,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充分学习借鉴湖北省推进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有序开展。编印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手册和宣传画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3.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落地。针对土地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建材保障等关键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项目用地方面,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用地在做好安置补偿的前提下,可先行使用土地,在6个月内完成补办建设用地手续。招投标方面,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提供优先办理进场登记,优先发布招标公告,优先抽取评标专家,优先安排开标评标场地等“四个优先服务”,保证了项目招投标公开公正高效。资金拨付方面,项目动工后,贷款代理银行预拨30%的启动资金,对于采用分散插花方式安置的,由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的证明材料即办理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实施。建材保障方面,省、市两级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建材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互保共建、加强价格监测等措施,切实降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成本。(www.daowen.com)

4.强化后续帮扶,确保稳定脱贫。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富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坚持搬迁与发展两手抓,同步谋划富民产业,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一是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种养业的搬迁农户,探索实行“政府投资、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安定区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将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当地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有效解决了搬迁对象后续发展和增收问题。二是对利用国有农林场和新开垦土地作为安置用地,整乡大规模集中搬迁的群众,大力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带动搬迁群众在产业链上增加收入。古浪县依托黄花滩和生态绿洲小城镇安置区,整村整组搬迁南部山区贫困群众3.6万人,建成设施农牧业1.73万亩、特色林果业1.39万亩,初步建立了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搬迁群众收入显著提高。三是对依托城区、中心镇、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安置的农户,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扶持发展劳务、运输、餐饮等服务业解决就业问题。民乐县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工业产业园区+食用菌产业园区+就业”的模式,为搬迁群众提供稳定就业门路。四是对依山就势改善条件的群众,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和区域性特色产品,拓宽增收渠道。陇南市把互联网作为增加搬迁群众收入的重要载体,通过电子商务将优质农特产品与省内外市场有效对接,帮助搬迁群众拓展市场、提高收益。

5.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政策落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巡访暗访、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建设标准等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市县纠偏纠错、立行立改。2017年以来,以接受国家工作成效考核和专项稽察为契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管理履行监管责任的通知》,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大整改力度,牢牢守住搬迁对象精准、人均建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人均建房自筹资金控制在2500元以内、融资平台承接资金不得由搬迁群众偿还等四条政策“红线”,确保项目有效落地、群众真正受益。

(二)以工代赈。

按照《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时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一是下达10个市州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9655万元,其中劳务报酬2946万元,将资金项目审批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给贫困县,积极支持贫困县自主谋划实施一批群众参与度高、对增收脱贫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在支持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下达8个市州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76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760万元,重点支持贫困乡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跨市(县)乡村断头路建设等示范效果和带动作用强的综合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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