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国家作为数字经济的积极推动者所起到的作用不容低估,同时,如何在国家治理的整体构架之下,使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和自然人个体的自由发展、社会公共安全等目标相协调,也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在这方面,数字经济规模居于全球第一且远超其他国家的美国,以及包含了数字经济规模位列全球前十位国家中四席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近年来既积累了经验,也遭遇到不少问题。
在数字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国家作为数字经济的积极推动者所起到的作用不容低估(见图10-1),同时,如何在国家治理的整体构架之下,使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和自然人个体的自由发展、社会公共安全等目标相协调,也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在这方面,数字经济规模居于全球第一且远超其他国家的美国,以及包含了数字经济规模位列全球前十位国家中四席(德、英、法、意)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见表10-1),近年来既积累了经验,也遭遇到不少问题。
图10-1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战略[1]
表10-1 部分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2016年)(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G20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17年)》,第7页,http://www.caict.ac.cn/kxyj/qwfb/bps/201712/P020171213443445335367.pdf。
欧盟相关机构在“谷歌西班牙和谷歌公司诉西班牙数据保护局和马里奥·考斯特加·冈萨雷斯案”(de Protección de Datos,Mario Costeja González,以下简称“谷歌案”)中做出的应对,以及美国政府在“棱镜门”事件和Facebook“泄露门”事件中做出的应对,均较为典型地展示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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