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字经济测量与研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字经济测量与研究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对数字经济的测度包括基础部分和融合部分。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度结果,2016 年,数字经济规模最大的是美国,达到10.8 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达到58.3%。而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是G20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6 年,大部分G20 国家融合部分占GDP 的比重均超过10%,部分发达国家甚至超过50%。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字经济测量与研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IACT)对数字经济的测度包括基础部分和融合部分。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指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产品生产;对信息产业的增加值进行统计,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电信业、互联网行业、软件服务业的增加值。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指国民经济其他非数字产业部门使用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对ICT 产品和服务对传统产业的融合渗透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即传统产业的数字技术贡献进行统计。融合部分的测算,它们利用增长核算账户框架(KLEMS),将整个国民经济分为139 个行业,并针对每个省份计算ICT 资本存量、非ICT资本存量、劳动以及中间投入。在定义ICT 投资,确定ICT 投资额,确定硬件、软件、通信设备的折旧率及计算ICT 投资价格指数的基础上,测算ICT的总资本存量,也就是数字经济融合部分的规模。数字经济规模是基础部分规模和融合部分规模加总所得。

表9-7 世界经济论坛2016年网络就绪指数

·注: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和2016年分别对143个经济体和139个经济体的网络就绪指数打分,并进行排名。限于篇幅,此处仅列出60个经济体的得分及排名。数据来源:WEF(2016)。(www.daowen.com)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度结果,2016 年,数字经济规模最大的是美国,达到10.8 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达到58.3%。位居第二的是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为3.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30.3%。其余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由高到低依次为日本德国英国、法国、韩国、印度、巴西、意大利、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南非。2016年,大部分G20国家融合部分占数字经济总规模比重基本超过50%。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是G20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G20国家基础部分在GDP中所占的比例在3%—8%之间。而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是G20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2016 年,大部分G20 国家融合部分占GDP 的比重均超过10%,部分发达国家甚至超过50%。[15]

当然,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深入,数字经济的测量将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将不断演进至更高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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