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字经济的量化测度及其数据要求

数字经济的量化测度及其数据要求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对其内涵和边界进行界定的同时,其量化测度也成为各界研究的重要主题。Brynjolfsson and Kahin进一步提出数字经济测度的数据要求。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研究的深入,各界有关数字经济内涵的核心部分的分歧越来越小,但在具体测度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明确数字经济以跨境、网络化的生态系统为基础,通过宽带、移动网络和物联网支持不同网络之间经济及社会相互作用,交换联系不同的部门及活动。

数字经济的量化测度及其数据要求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对其内涵和边界进行界定的同时,其量化测度也成为各界研究的重要主题。Margherio et al.(1999)最早明确了数字经济的边界,为测度数字经济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第一是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各种形式及规模的关键零部件;第二是企业在IT 及电子商务领域开发及提前应用的程序;第三是市场结构及功能的变化,包括货物及服务销售渠道的变化、国际及国内竞争性质的变化;第四是IT 革命的社会及经济意义,如IT 投资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第五是用户的人口统计学特征。Brynjolfsson and Kahin(2000a)认为数字经济的测度由五个方面组成:第一,IT基础设施,指信息经济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第二,电子商务,包括B2B和B2C两个方面;第三,企业及行业结构,指软件、IT 及网络的发展对企业及市场结构的影响;第四,人口统计及劳动力特征,数字经济及非数字经济的劳动力市场特征存在明显差异;第五,价格行为,通过调整价格缩减指数来反映IT 引起的质量变化。Brynjolfsson and Kahin(2000b)进一步提出数字经济测度的数据要求。第一,投入产出统计,可以客观测度生产效率以及剔除质量因素的价格指数结构,并促进跨地区、跨产业的研究以及微观数据分析;第二,企业层面的数据,反映生产如何进行、区位选择及就业情况;第三,有关职工人力资源以及不同职位及行业工资水平的数据;第四,有关人口统计的详细数据,尤其是个人及家庭对数字经济的参与情况。Measenbourg(2001)关注对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及电子交易的测度。US-DOC(2003)在统计上将数字经济局限于IT 产业,IT 产业包括硬件行业、软件及服务行业、通信设备行业及通信服务行业四个部分。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研究的深入,各界有关数字经济内涵的核心部分的分歧越来越小,但在具体测度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ONS(2015)指出数字领域技术的不断发展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数字化,这导致对数字经济的测度变得更加困难。牛津数字经济合作组织(Oxford Digital Economy Collaboration Group,ODECG)认为数字经济使通过网上电子商务进行货物及服务的贸易成为现实。数字经济包括三个主要方面:支持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软件、电信、网络等;电子业务,指一个组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业务流程;电子商务,指网上货物交易。同样地,美国人口调查局(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USCB)也认为数字经济包括基础设施、电子业务和电子商务三个部分。日欧产业协作中心(EU-J CIC,EU-Japan Centre for Industrial Cooperation)(2015)在“日欧的数字经济”中沿用了ODECG 的概念界定,在测度上分别对电子业务、电子商务、宽带、物联网、电信、ICT 产业的市场规模及雇佣规模做了统计。[13]TUAC(2016)指出目前数字经济尚无综合性的定义或测度框架,但认为数字经济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数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二是数字技术在经济部门的应用所带来的雇佣结构、消费及社会的变化。明确数字经济以跨境、网络化的生态系统为基础,通过宽带、移动网络和物联网支持不同网络之间经济及社会相互作用,交换联系不同的部门及活动。数字经济的大规模出现得益于不断提高的无形要素、用户及商业运作的移动性,不断强化的网络效应、规模庞大的数据流以及多渠道的商业模式,并指出,如果将数字经济局限于通信技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或通信技术部门,并不能客观反映数字经济的范畴。HCUK(2016)认为数字经济不是传统的市场经济行为,GDP数据并不能反映数字经济的经济收入,例如时间节省、选择增加及产品成本降低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2017a)明确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数字产业化,也称为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指数字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马化腾等(2017)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变化,而数字经济难以测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是融合性经济。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可以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产业,互联网、互联网零售及相关服务等架构以数字化为基础的行业可以看作数字经济的范畴。但是,数字经济的效应,即其他行业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及数字化转型带来的产出增加及效率提升却难以计量,而这正是数字经济的主题部分,其在数字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OECD(2014)指出,数字经济对日常生活影响的不断扩大要求新的数据及测度工具对其进行客观衡量,而现有对数字经济的测度仅限于通信技术的传播,难以适应不断进步的技术以及不断扩大的应用。鉴于此,OECD 前瞻性地提出建立国际性数字经济测度方法的议程表,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改进对通信技术及其对宏观经济影响的测度方法;第二,定义并测度数字经济所需的技能;第三,建立指标对安全、隐私及消费者保护等进行监控;第四,从社会目标的角度改进通信技术及数字经济社会影响的测度方法;第五,投资完善综合性的、高质量的数据基础设施,以测度其影响;第六,建立一个高质量的统计框架,将网络开发成数据来源。(www.daowen.com)

综上,数字经济难以量化测度,主要是因为:第一,数字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现象,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变化;第二,数字经济是一种融合经济,而融合的边界难以界定;第三,数字经济的测度还包括数字经济发展的效应,如效率提高、就业促进等,而这方面却难以测度。尽管如此,各界仍然试图利用可获得的数字,从不同的角度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试图量化衡量数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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