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随着互联网及数字技术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一个全新的经济概念进入人们的视野。Tapscott(1996)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他将数字经济称为网络化智能的时代,认为数字经济不仅是有关技术、智能机器的网络系统,更是人类通过技术构建的网络系统,其将智能、知识及创新联系起来,以促进财富及社会发展的创造性突破。早期有关数字经济的定义主要关注网络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应用,侧重于区分数字经济与相关概念,如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新经济等的差异。Lane(1999)认为,数字经济是网络计算及信息技术的集合,其产生的信息及技术流促进了电子商务及组织模式的巨大变化。
世纪之交,虽然数字经济的边界仍然没有明确,但相关研究开始关注其主要构成。Margherio et al.(1999)首次明确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网络构建、电子商务、货物和服务的数字交付和有形货物的零售。Kling and Lamb(2000)认为ICT 产品及服务、电信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指出数字经济是指高度依赖数字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及发展、供给的货物和服务,具体包括四个部分,高度数字化的货物及服务、混合性数字化的货物及服务、IT 密集型的货物和服务、IT 产业。Measenbourg(2001)认为数字经济包含三个基本部分,一是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指经济基础设施中用于电子商务流程及实现电子交易的部分;二是电子业务,指经济主体通过电脑网络实现的所有流程;三是电子商务,指通过电脑网络销售的货物及服务的价值。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应用的不断扩展,数字经济的范畴也不断扩大。Heeks(2008)认为数字经济包括三个层面六个要素。第一层面包括货物、软件和基础设施。货物指ICT 消费品的生产(如计算机硬件、数字通信产品)和ICT 资本品(如生产计算机的自动化机器)、中间品的生产(如芯片、主板、DVD驱动等用于生产计算机的零部件)。软件指软件的设计、生产及营销。基础设施包括通信基础及网络增值服务。第二层面包括服务和零售。服务指未统计入其他分类的专业服务,如咨询、培训、技术服务。零售指货物、软件、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的销售、再销售、分销。第三层面是内容,指内容的生产及销售。但是,数字经济的边界不仅没有明确,反而越来越模糊。Elmasry et al.(2016)指出数字经济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行为方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贡献,在经济世界的最新前沿创造价值,从客户体验的角度优化流程,构建支持整个体系的基本能力。Knickrehm et al.(2016)认为数字经济是经济中由“数字”投入驱动的部分。“数字”投入包括数字技能、数字设备(硬件、软件和通信设备)和生产中使用的数字中间产品及服务。Rouse(2016)指出数字经济是以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世界范围的经济活动网络,其也可以定义为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经济。Dahlman et al.(2016)认为数字经济是通用技术的融合以及人们通过网络及相关技术实施的一系列经济及社会活动,并明确数字经济的基本要素包括支持数字技术的宽带、路由器等有形基础设施,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应用软件及其功能。Bukht and Heeks(2017)认为数字经济是经济产出中完全地或主要地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由基于数字货物及数字服务的经济模式所创造的那部分。他们指出数字经济的核心部分是数字(IT、ICT)行业,包括硬件生产、信息服务、软件及IT 咨询、通信;狭义的数字经济还包括数字服务、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Gig经济;广义的数字经济除此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工业4.0、精细农业、算法经济。(www.daowen.com)
危机爆发后,作为数字经济基础的信息通信所受影响较小,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加突出,一些国际机构也开始关注数字经济的内涵及边界,并将数字经济的影响纳入数字经济的范畴。EIU(2010)认为一个国家的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质量、消费者、企业及政府使用通信技术获取利益的能力是影响数字经济最为重要的因素。OECD(2013)指出数字经济使得货物和服务通过网上的电子交易成为可能并予以实施。DBCDE(2013)认为数字经济是通过因特网及移动网络等数字技术实现的全球经济及社会活动的网络。BCS(British Computer Society,2014)指出数字经济指的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并指出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包括创新、权利、网络安全及数字素养。EC(2013)同样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并明确指出数字经济公司的四个特征:第一,创新得到风险投资等非传统资金的支持;第二,重视无形资产;第三,基于网络效应的新经济模式;第四,跨境商务。OECD(2014)指出数字经济的边界超越了企业和市场,还包括个人、社区及社会。这个概念还包括了快速增长的社交网络,免费、快速地连接社交媒体及其他用户的自创内容。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把握其不同层面的冲击意味着对传统经济统计方法的改进。如货物及服务价格指数应该反映通信技术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使得通信技术在主要统计指标上得到反映,以评估其经济的影响。HC(House of Commons,2016)认为数字经济指货物和服务的数字准入和利用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G20 DETF(2016)认为数字经济指范围宽泛的经济活动,具有以下特征:以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作为生产的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活动空间,将有效利用通信技术作为提高效率及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G20 杭州峰会(2016)指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影响全球数字化格局的重要力量。[1]数字经济在中国同样是各界研究的重要主题。逄健、朱欣民(2013)认为数字经济是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等,实现交易、交流、合作的数字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从狭义上看,数字经济包含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从广义上看,还应包含所有可以被数字化的产业和领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7年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CAICT,2017a)中指出,数字经济超越了信息经济,是信息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其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2017b)2017年在《G20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再次对数字经济进行类似的界定,认为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它建立在信息通信技术的重大突破的基础上,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驱动的产业梯次转型和经济创新发展为主引擎。在基础设施、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上表现出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显著不同的新特点。李艺铭、安晖(2017)将数字资源引入数字经济,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资源为核心要素,以信息技术为主要驱动力,通过信息网络连接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全部经济活动的总和。其不仅包括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也包括由信息技术推动的传统产业及经济部门的变革及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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