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发展工作组议题泛化,政治层级不够。发展议题涉及面非常宽,要在G20的平台上取得实际效果,需要一个整合性的制度框架。以增长议题为例,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提出了“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有效地保持了G20领导人对全球经济增长议题的持续关注。毕竟,G20是一个领导人机制,只有定下一个明确的框架,才能有效发挥领导人的政治引领作用。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展议题囊括了基础设施、粮食安全、普惠金融、国内资源动员、人力资源开发等多个领域,但整合性不够。
G20峰会筹备目前采取的是“双轨制”,即“财金轨道+协调人轨道”。财金轨道早在领导人峰会机制建立前就已建立并运转十余年,较为成熟,在G20进程中影响力较大。但由于财长、央行行长会议更多关注的是宏观经济等短期议题,对人力资源开发、粮食安全等中长期议题关注较少,因而,财金轨道更多关心的是“增长”而非“发展”议题。发展工作组向协调人轨道负责,是协调人轨道下属的众多工作组之一,政治级别和受重视程度有限。
其次,发展工作组成员构成复杂,对推进发展议程带来挑战。[30]在发达国家,发展问题主要是指帮助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发展,一般是由国际发展部或国际发展署来负责,其核心是对外援助问题。而在发展中国家,几乎所有部委都参与解决发展问题,如农业部、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环境部等,因而,在G20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讲的发展问题是不一样的,一个是援助问题,一个是经济增长问题。具体到成员构成,发展工作组的20个成员国代表中,7个来自成员国外交部、5个来自财政部、4个来自国际发展合作部/机构、1个来自经济发展部、1个来自发展规划部、1个来自商务部,另外加一个欧盟代表。较为分散的代表结构凸显发展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使成员国内没有统一的对接部委。而这种不一致性会导致代表之间关注重点难免有所偏差,进而对G20发展议程带来挑战。比如来自外交部和国际发展合作部的代表可能更多从对外援助的视角来看待发展议题,而经济发展部代表可能会更多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待发展问题。
再次,发展工作组对其他国际发展议程的影响力不够大。国际发展议程涉及多个国际机构,如联合国、OECD、世界银行等,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2030年议程在国际发展目标的设定上最具权威性。OECD 发展援助委员会在协调捐助国的发展援助和发展筹资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多边开发银行在具体的发展项目上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力。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首要平台,发展工作组强调“要对捐助国、联合国系统、经合组织、多边开发银行的努力形成补充”,起到价值增值(value-added)的作用。但现实是,目前其他国际多边发展进程很少提及G20发展议程的成果,与发展工作组的相关度不高,G20发展议程对其他国际多边发展议程的影响力也不够,起不到价值增值和“首要平台”的作用。这一方面与发展工作组和其他国际发展议程的互动不够有关,也与G20发展议程缺乏实体机构的支撑有关。(www.daowen.com)
最后,与G7发展议程存在一定的差异和竞争。例如,G7伊势志摩峰会和G20杭州峰会都将落实2030议程作为自己的重要目标,但双方的侧重点和落实途径显然不同。G7的侧重点是如何在卫生、性别平等、高质量基础设施、气候变化和能源等领域采取具体行动。2015年G7德国峰会宣布,到2030年,G7将为世界上6亿人口解决粮食问题,后续G7将继续讨论如何落实该项承诺。在气候融资问题上,发达国家宣布到2020年将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给最不发达国家,但目前到位资金只有100亿美元,因而,G7峰会会讨论气候融资的问题。在卫生问题上,抗击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全球基金增资的问题在伊势志摩峰会上被重点讨论,日本则将全球卫生基金的翻倍作为伊势志摩峰会最为突出的成就之一。
与此不同的是,G20峰会在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问题上,重心是讨论制定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行动计划,不会涉及如何进行发展资金动员的问题,因而,一些批评意见认为,G20发展议程是在“空谈发展,没有实际举措”,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受关注程度不高。而如果G7 发展议程能在卫生、性别、粮食、气候等问题上取得所谓“实质性成果”,可能会对发展工作组的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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