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积极构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积极构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球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经济陷入衰退,推动国际发展合作的政治动力减弱,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受到严重影响。国际发展合作出现的重大变化,导致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转型迫在眉睫。该报告强调2030年发展议程是一项普遍性议程,需要由五项重大变革来推动实现,其中一项就是打造新型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这种新型的、更强大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是实现议程的关键。

积极构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全球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经济陷入衰退,推动国际发展合作的政治动力减弱,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迅速崛起,开始成为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行为体,南南合作、三方合作等新型发展援助模式的地位日益凸显。国际发展合作出现的重大变化,导致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转型迫在眉睫联合国于2015年9月发展峰会上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成为构建的重点。与此同时,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也在“援助有效性”的主题下努力推进其自身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理念,它们提出的“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 for Effective Development Cooperation)对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1.联合国体系下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构建

“当前,国际社会正在确定一个关于发展议程的真正具有普遍性的变革方向。从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的2010年首脑会议,到‘里约+20’大会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的报告,已经形成了非常一致的愿景。”[13]其中,2015年后发展议程系统工作组提交的《实现我们共同憧憬的未来》、高级别名人小组提交的《新型全球合作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提交的《成果文件》、联合国发展峰会通过的《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文件逐步使联合国构建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目标趋于明确,“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开始成为重要内容。

2011年9月,潘基文秘书长设立了联合国2015 年后发展议程系统工作组,以便通过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协商,协调整个联合国系统为2015年后议程所作的准备工作。系统工作组于2012年6月提交了报告《实现我们憧憬的未来》,批判了传统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并对重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提出了具体的设想。报告强调在制定2030年发展议程的过程中,国际社会应该谨慎对待以援助国为中心的不平等伙伴关系的危险,强调不应当继续认为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在本质上是援助国与受援国的关系,要求通过广泛的协商过程,来确保整个议程的大目标和具体目标的设定,并且为实现这些共同目标,重新定义全球伙伴关系。[14]同时它还提出新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应该是真正全球性的,并包含对所有利益攸关方设定的目标。全球伙伴关系必须包括在政府和非政府行为体之间建立一切形式的伙伴关系,这些伙伴关系应当涉及弱势群体和国家,特别是为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以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采取具体行动并提供具体资源。国际社会应当以透明的方式,在与推定受益人的共同协作下,根据一个清晰的监测和相互问责框架建立新的伙伴关系。这种新的伙伴关系包括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以及三方合作,是在民间社会组织、私营部门以及慈善事业广泛参与下的伙伴关系。[15]

2012年7月联合国秘书长指定的2015年后发展议程高级别名人小组成立,并于2013年5月提交了名为《新型全球合作关系:通过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并推动经济转型》的报告。该报告强调2030年发展议程是一项普遍性议程,需要由五项重大变革来推动实现,其中一项就是打造新型的全球合作伙伴关系。它强调要将更强大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视为全新发展议程的核心,并以这种新型全球合作关系为根据制定所有的建议,强调2030年发展议程必须包括新型全球伙伴关系的关键目标。[16]它还指出2030年发展议程所强调的改革是将新型全球合作伙伴关系融入国家和国际政策之中,并认为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强调这种合作伙伴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2013年1月“联合国大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成立,并于2014年7月提交了《成果文件》,制定了供后来联合国大会有关2030年发展议程政府间谈判参考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一系列具体目标及量化指标体系。《成果文件》申明致力于振兴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并为落实这一伙伴关系调动必要资源,强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取决于各国政府以及民间社会组织、私营部门和联合国系统都积极参与的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17]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目标包括筹资、技术、能力建设、贸易、系统性问题等多方面的19 项具体目标,其中,发展中国家自身能力建设、影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宏观层面上的政策和体制等系统性问题成为新的重要内容。

2015年9月25日,联大发展峰会通过了《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该议程成为下个15年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纲领,也是指导各国决定发展优先事项的重要蓝图。议程包括了17个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主要涉及社会、经济、环境、安全和伙伴关系五个方面,[18]其中第17 项,即“加强执行手段,恢复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的活力”。这种新型的、更强大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核心,是实现议程的关键。《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指出,变革性的2015 年后发展议程的顺利实施,取决于振兴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和执行手段。这种伙伴关系应通过援助和贸易、税收投资,调动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和所需的必要资源(包括国内和国际、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资源),来支持执行2015年后发展议程。[19]这一新型的伙伴关系较之于千年发展目标中的伙伴关系而言,更为全面和深入,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www.daowen.com)

2.OECD体系下推进的“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为推进“援助有效性”,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召开了一系列高级别会议。会议形成的相关文件界定了援助改革的主要方面,也就援助国与伙伴国之间关系和增强援助有效性提出了很多原则和行动目标。如果这些高级别会议达成的承诺全面实现,将大大提高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向真正的包容性伙伴关系发展的可能性。

2005年3月OECD第二届援助有效性高级别会议通过了《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该宣言确立了一系列关于援助国与伙伴国之间关系的原则,包括受援国自主性原则,即发展中国家自行制定减贫战略,承担发展的责任;联系原则,即援助应当与受援国的发展目标相联系;协调原则,即援助国之间应协调援助计划和行动以简化程序,避免重复和资源浪费;成果导向原则,即发展中国家和援助国应重视援助实效和发展成果,使成果可测量,从而对其进行管理;相互问责原则,即援助国与受援国都应对发展成果负责。[20]这些原则强调了援助国与受援国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指明了受援国在这一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2011年11月于釜山召开的第四届援助有效性高级别会议通过了《釜山宣言》,产生了一个构建“新的、包容性的、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框架。《釜山宣言》首先确认了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多边和双边机构以及不同类型的市民社会组织、私有企业等行为体形成了一个比以前更广泛、更具包容性的新的伙伴关系,这一关系建立在促进有效的国际发展合作的共同原则、共同目标和不同承诺的基础上。[21]其次,它确立了发展中国家的自主权、成果导向、包容性伙伴关系、透明度和问责四个原则,这些原则指导发达行为体推进有效的发展合作。其中“包容性伙伴关系”原则强调“开放、信任、相互尊重和学习处于有效发展伙伴关系的核心,承认所有行为体的不同和补充性作用”。最后,它还强调“新的、包容性、有效发展合作的伙伴关系,对支持和确保承诺在政治层面实施问责有重要意义,认为这一伙伴关系将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一个容纳多样性,为知识交流的平台”。[22]釜山会议第一次表达了国际发展合作中不同利益攸关方的多样性,承认了新兴经济体在国际发展合作中的作用,拓展了伙伴关系范围。[23]

2012年6月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建立,成为就有效发展合作开展政治对话、问责和相互学习的特设平台,商业、民间社会代表、援助国、受援国政府以及多边机构都参与到这一进程中。2014年4月“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第一次高级别会议在墨西哥举行,会议就自2011年釜山会议形成的“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议程的进展进行了讨论,形成了39项具体行动计划

总的来说,联合国体系推进的2030年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与OECD体系构建的“有效发展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都批判了传统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提出拓宽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主体范围、改变不平等地位的性质和丰富目标内容等重要思想。在主体范围上,它们提出了要将所有利益攸关方纳入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中,认为这一伙伴关系应当涵盖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民间社会组织和私有部门等多个主体;在性质关系上,它们批判了过去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不平等性,强调新的伙伴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在内容范畴上,它们认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应当涵盖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系统性的宏观政策协调和南南合作等新内容。联合国和OECD体系推进的两个进程为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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