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礼”是一个涉及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既现代又古老的概念。“无礼”的概念古而有之,它指没有礼貌,不循礼法。《诗·鄘风·相鼠》:“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史记·秦本纪》:“秦师无礼,不败何待!”宋人王谠《唐语林·方正》:“臣知杖无礼之人,不知打神策军将。”《东周列国志》第二回:“幽王曰:‘爱卿请将息,朕自有处分。’即日传旨道:‘太子宜臼,好勇无礼,不能将顺,权发去申国,听申侯教训。东宫太傅、少傅等官,辅导无状,并行削职!’”许地山《缀网劳蛛·换巢鸾凤》:“和鸾大声喝道:‘你们这些作乱的人,休得无礼。’。”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无礼”通常是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等缺乏礼貌、尊重或者尊敬的统称。而在当今社会,“无礼”早已不再局限于晚辈对长辈,或者下级对上级,它泛指人与人之间缺乏礼貌,缺乏对他人适当的尊重、尊敬。
当今社会中,企业是一种最普遍、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企业内部成员之间的行为和关系是否和谐,组织文化是否具有人文关怀,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Katz(1964)最早提出员工角色外行为,开启了西方对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的研究。然而,此后对员工角色外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组织公民行为等积极的角色外行为上,而对员工个体的消极的角色外行为研究非常少。在1992年的美国管理学年会上,学者们发出了对员工消极行为等相关研究的呼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Andersson和Pearson(1999)最早将工作场所无礼行为(workplace incivility)作为反生产行为的一个子集独立出来,认为工作场所无礼行为是一种程度最轻的员工负面行为。文明社会倡导工作场所的文明行为(civility)要求个体对他人的尊重、关心、谦卑、礼让(Carter,1998),而工作场所无礼行为则是文明行为的对立面。基于此,Andersson等首次给出了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的概念:违反工作场所中相互关心、相互尊重这一规范,伤害目的模糊,程度较轻的一种人际偏差行为。进而,总结出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的三个特征:①待人粗鲁,不关心他人,不考虑他人的感受;②实施者、受害者或旁观者中,至少有一方认为伤害意图模糊不清;③强度低,该行为只包括不尊重的行为和侮辱的言语,不包括身体上的直接接触。(www.daowen.com)
上述定义比较全面地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实施目的、组织制度和行为强度。但是要对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给出科学的界定还是存在困难,因为个体的主观判断、组织特征的差异都会对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的界定造成较大的影响。首先,不同的组织具有不同的组织文化和组织氛围,在一个组织中被界定为工作场所无礼行为,可能在另一个组织中被认为是完全正常的事情;其次,个人的主观判断对工作场所无礼行为的判定也具有很大的作用。例如,领导和下属之间、同事之间可能由于主观判定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Cortina,Magley,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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