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组织对中国的关注点:国家民主基金会等

美国组织对中国的关注点:国家民主基金会等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作为一个名义上的民间、私人基金会,实质上的资金来源中私人款项十分有限。其中,按照基金会2015年的年报显示,亚洲区域“民运”组织接受资助占比超过五分之一;在亚洲区域22%的资金投入中,与中国直接相关的“民运”组织便使用了650万美元,超过四分之一。基金会从不直接公开资助个人,也从不在台前组织运动,本身就是为了规避他国的国内法规中的对应条款。

美国组织对中国的关注点:国家民主基金会等

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下文简称“基金会”),是在里根政府时期基于中情局(CIA)背景主导成立的,所谓的“私人的、非营利性”的一个基金会,其目的“仅是为了增强、提升全球范围内的民主化组织和民主性活动”,实质上发挥着给予中情局等美国公共部门在全球范围内的公开或非公开行动以资金支持的作用,依靠代理人对抗美国眼中焦点地区的现有合法政权,扰乱现有合法政权的既有部署,进而服务美国的全球战略。

基金会创立至今,一直担任基金会总裁的卡尔·格尔什曼是一位“民主化运动”的狂热宣传者,不惮于在任何场合宣扬基金会“推动全球民主化进程”的理念。其董事会成员包括有美国前国会议员、前参议员、前任大使等外交官员、前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退役将军、知名教授学者、劳工领袖、跨性别者与环保人士,也包括布鲁金斯学会、卡内基世界和平基金会等顶级智库的重要研究人员。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和世界银行前行长罗伯特·佐利克也曾经是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虽然基金会不断宣称自己的非政府属性,但从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上便可以看出基金会与美国政府间的紧密联系。所以,值得注意的是,从1983年成立至今,几乎全世界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反政府抗议、对抗乃至颠覆性活动,背后都有基金会的活跃身影,中国更是其特殊攻势的重中之重。

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作为一个名义上的民间、私人基金会,实质上的资金来源中私人款项十分有限。首先,其最大的资金来源是美国官方每年的专项拨款,并且常常由美国国会年度拨款、美国国会和美国国务院的人权相关项目专项拨款组成。这一行动几乎是美国难得一见的跨党派统一协作,并不受到政党更迭的直接影响。其次,美国的一些跨国企业巨头也会参与款项捐赠,其中比较知名的除洛克希德公司和波音公司之外,还有诸多金融行业、汽车工业、零售品行业以及新晋的高科技网络信息技术跨国公司。最后,基金会也接受私人捐款,但其中所占份额不大。基金会每年接收的具体资金数量并不对外公开,但据公开报道称基金会平均每年拿出的资助额度都会超过1亿美元,经过董事会的遴选,视不同情况(项目的“规模”与“眼界”)给予不同的额度资助,年均资助全球范围内90多个国家超过1 400个项目。

基金会的款项资助对象是美国以外的非政府组织(NGOs),而非某一个个人。如果是海外的机构在美国本土采取有关的活动不但不会受到资助,甚至很有可能被直接取缔;但即使某一个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境内,只要他的项目活动范围在美国境外,都符合申请资助的基本要求。申请基金会资助的组织集中于“民运”领域,诸如与外国的“人权”“独立”媒体、国内法律修订,“公民教育”和“公民社会”相关的非政府组织。资助过程中,基金会始终保持很强的隐蔽性,重点项目在公开资料中很难直接获知具体的受助NGO的名称,而是以该项目的侧重点一笔带过,基金会也并不讳言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保护其受助者“盟友”的安全。值得注意的是四个基金会所谓的“核心受助方”,分别是“美国全国民主研究所”(NDI,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美国国际共和学会”(IRI,International Republican Institute)、“国际私营企业中心”(CIPE,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以及“团结中心”(Solidarity Center)。这四家机构值得特别警惕,因为基金会的大部分资金会通过这四家机构转手,继而进入特定的NGO。(www.daowen.com)

同时,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流至七个方向,按照年均占比大小分别是:①亚洲地区;②中东及北非地区;③除北非外的非洲地区;④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⑤欧洲地区;⑥欧亚地区;⑦全球性区域组织。其中,按照基金会2015年的年报显示,亚洲区域“民运”组织接受资助占比超过五分之一;在亚洲区域22%的资金投入中,与中国直接相关的“民运”组织便使用了650万美元,超过四分之一。

中国与俄罗斯有着类似的局面,均与美国在意识形态上有强烈冲突。中俄两国都是美国意识形态攻击的重点地区,因为美国无法利用常规武力有效压制中俄两国,不得不寻求软实力上的突破。

但与俄罗斯不同的是,中国相对而言已经有了政治经济法制方面更高的发展水平,所以遭受到的是美国全方位的强势压力。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在规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的活动上已经有了相当细致的规定,类似于基金会这样的组织在背后资助的、直接站在台前的项目和组织几乎都被精确囊括在《管理法》当中。基金会从不直接公开资助个人,也从不在台前组织运动,本身就是为了规避他国的国内法规中的对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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