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制度功能与制度风险分析

制度功能与制度风险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重点关注东道国的营商环境,选择具有“制度比较优势”的沿线国家进行“制度套利”。对民营企业而言,所谓的制度风险更具体地讲是“市场制度风险”或者“营商环境风险”。前文所述的战争与政治动荡、政策变动不居与政府违约等各种类型的政治风险表明,这些东道国无法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生成性制度,功能性制度无法有效发挥,私有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合约不能坚决执行,自由贸易受到阻碍。

制度功能与制度风险分析

制度对长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契合良好营商环境对普遍性、公平性的要求。制度是一个社会博弈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57]由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外在环境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因而个人需要正式制度和非正式的制度来促进与他人的合作以满足安全与经济的需要,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58]制度对长期经济发展的作用已经得到许多研究的支持,诺斯曾对制度的作用给予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影响生产成本的关键因素,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59]而且,制度更具普遍性,它作为一种公共品契合了营商环境建设对普惠性、公平性的内在要求。如林毅夫所言,制度安排一旦被创始就会成为公共品,[60]制度作为一种公共品具有公共性。[61]法律制度、政府提供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公共政策等都是如此。因此,制度建设是良好营商环境的核心,制度作为公共品使不同的类型的市场主体公平地享有市场机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东道国拥有良好的制度环境会降低外国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的转移成本和交易成本,使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预期。

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重点关注东道国的营商环境,选择具有“制度比较优势”的沿线国家进行“制度套利”。当前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激励主要看中沿线发展中国家工业发展水平低下、技术落后,与之相比我国企业具有技术与管理上的比较优势,可以向落后国家进行技术投资和技术转移获利。简言之,是在不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发挥垄断优势(基于技术、资本、管理等);或者看中沿线发展中国家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大量廉价的劳动力,通过产业的转移来降低生产成本;或者认为人口众多、市场不发达,未来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总之,我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主要是资源寻求型和市场寻求型,东道国的要素成本、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时常成为企业对外投资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与劳动力成本优势却处于不发达的状态,往往反映出东道国的国家治理、市场建设、社会系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这意味着非常高的“制度”风险。反之,选择制度健全的国家进行投资是“制度套利”,根据国际调研机构Mergermarket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中国民企针对中东地区投资减少,2008年至2016年,36.25%对欧投资进入德国[62]而中国企业对东南亚的投资中,居于首位的是营商环境最好的新加坡,从海外投资的激励看是“制度寻求型”。

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进行海外拓展遵循的是市场化原则,除了关注东道国的资源、劳动力、消费潜力等因素,更应该对制度环境进行评估。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等于参与国际援助,“一带一路”的共建原则指出:“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63]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产权安排、利益约束和激励机制明确,更接近市场经济的要求。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和发展,民营企业往往会遵循市场原则,应该选择那些市场规则较好的区域和行业投资,自动规避高风险区域,才能获得更好的回报。[64]为获取在东道国投资经营的合法性,跨国公司需要得到来自东道国制度上的支持,[65]良好的制度环境会极大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反之民营企业会面对严峻的制度风险。

制度风险(institutional risk)是一个国家由于政治体制、法律体系以及社会结构的不完善和缺陷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包括政治动荡、政权更迭、法律或商业规则不健全等,比如因政府不可靠承诺、监管机构的不断变化以及因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限制、歧视或不公平对待而产生的较高成本与风险。上述定义是比较宽泛的,几乎涵盖了一切除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www.daowen.com)

对民营企业而言,所谓的制度风险更具体地讲是“市场制度风险”或者“营商环境风险”。市场,简单的理解是自给自足以外的各类交换方式以及交易场所,更进一步,市场是一个体系。[66]市场制度包括市场运行的功能性制度(functional rules)和保证市场运行的生成性制度(generative rules)。[67]前者包括私有产权制度价格体系、自由的贸易和投资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在这些制度的约束下进行交易和竞争。“生成性制度”主要是指保证市场运行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时常是一种政治建构,是国家建设的一部分。因为市场并非在真空中运行,价格扭曲、恶性竞争、产权残缺、对贸易和投资准入的行政性干预等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因此需要生成性制度为市场的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或条件。正如布莱德曼和雷卡纳蒂尼(Broadman&Recanatini)所说,一个完善的市场制度体系具有明确透明的规则、充分发挥作用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强有力的执行机制(strong enforcement mechanisms)、强大的竞争环境(robust competitive environment)等特征。[68]

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市场的开拓,由于国家治理的不佳和市场发育不良,民营企业面对比较高的制度风险。前文所述的战争与政治动荡、政策变动不居与政府违约等各种类型的政治风险表明,这些东道国无法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生成性制度,功能性制度无法有效发挥,私有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合约不能坚决执行,自由贸易受到阻碍。某些东道国内部,缺乏法律、会计、投资、信息咨询、物流等专业机构,中介服务体系极不发达,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造成很高的交易成本。同时,民营企业在融入“一带一路”时还面临着金融市场不成熟、融资支持力度低、信用体系不充分等滞后的软商务环境的挑战。[69]如果说国有企业在某些沿线发展中国家是帮助建造基础设施和工业体系,那么某种程度上民营企业是要去构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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