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心理学家与认知心理学家认为:人们95%的消费行为直接来自于习惯。
学过心理学的人都知道一个著名的实验:邀请实验对象,请实验者左手握拳,右手伸出食指,以右手食指一边点指左手拳头上的手掌与手指连接处的关节,一边重复念猫、老鼠。点一个关节,念一个猫,再点一个关节,念一个鼠,一直重复,重复到实验者十分熟练这一过程,两分钟后叫停止,然后问实验者一个问题:猫怕什么?
百分之百的实验者都会回答:老鼠!
看看重复多可怕?!
再说两个动物条件反射试验,自然状态下,健康的狗吃肉的时候会流口水,如果饥饿难耐,看到肉就会流口水,所谓流涎反应。试验者巴甫洛夫先生每次给狗吃肉之前按响蜂鸣器。长而以往,狗将蜂鸣器的声音等同于食物,只要听到这一音响,就会流下口水。
另外一个动物试验是关于鹦鹉的,据说鹦鹉的智力和小狗类似——成年鹦鹉智力能达到五岁,试验者试图通过这个试验,验证宗教对人类的影响。实验一开始,一只饥饿的鹦鹉被带到食物跟前,但并不喂食,鹦鹉十分着急,在架上走来走去,却无法得到食物,偶然的,它举起了右脚,试验人员马上开始喂食它食物,周而复始,聪明的鹦鹉发现,只要举起右脚大多时候自己的欲求能得到满足,有时候是食物,有时候是水,有时候是玩一玩的请求,虽然也有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但举起右脚比什么都不做强,于是鹦鹉开始以为自己的右脚是具有某种神秘力量的,每当它有所求的时候就会举起右脚,尽管未必得到想要的东西,这一举动却成为它为自己“举行”的一种“自我认定的仪式”。
万恶的人类啊,究竟利用了多少动物才得到这些科学数据?请让我向这些为科学研究献身的动物们表示尊敬!
通过以上几个试验,我们不难发现,重复的刺激所带来的记忆会变成习惯,对,没错,就是习惯,习惯是个可怕的词汇,因为与之相连的往往是传统习俗的惯性、约定俗成不会更改的惯例、沉闷和单调……
然而,客观地说,科学地养成良好的习惯对于人类非常重要,某种习惯成为基因片段能够遗传一代又一代时,这种习惯往往已经成为时光的筛选、伟大的最优了。
马丁·林斯壮(Martin Lindstrom)曾经说过:我们的大脑有85%的时间处于自动驾驶的状态,多数人不喜欢主动思考,脑部会自动根据你长久以来的“习惯”、甚至是与生俱来的”模式”自动反应,在你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潜意识就已经为你做了选择:
早上起床一定是先刷牙洗脸(针对大部分人而言)。
大脑会为我们自动过滤掉很多主动思考的机会,多年养成的习俗、习惯、体验等会自动为我们做出选择,很难改变,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经常说不要教育消费者,而要迎合消费者的原因所在,因为大脑巨大的惯性,不是轻易能够改变的。
而惯性是怎么产生的?就是由于一次一次的重复产生的!
我们不妨来看看重复是如何形成习惯的?
1.重复带来刺激,这是重复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作用
刺激,与人类大脑的特性有关。我们知道,人类大脑虽然容量极大,但终究是有限的。科学研究清楚的告诉我们,大脑虽然处理问题速度不逊于电脑,但是在资料存储方面则有极大的不足:大脑无法像电脑一样,分门别类地存储任意时间放入的任意大小的任意信息,并且正常情况下永不消失,即时可调用。
大多数情况下,大脑只能主动选择其中的部分,例如重要的、有意义的、近期的信息,也就是说,大脑的空间是极为有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活动日益丰富,产品、媒介与资讯暴增,消费者处于信息拥挤之中,人类大脑更疲于应付。对于商家来说,使用各种刺激手段,去有效抢占消费者的心智空间而不让自己的品牌消失于信息海洋中,更显得无比的重要。
再来说记忆。记忆分短暂记忆和长期记忆。短暂记忆靠神经传导素增强神经元之间的信息传递形成,只能保留几分钟;而长期记忆能保存许多天甚至许多年。不断重复能使短暂记忆转变为长期记忆。通过不断重复,大脑中的化学信号系统会把一种特殊蛋白质推入神经元的核心,并且在那里启动遗传基因合成蛋白质,神经元因此有了基本的改变,增加新的冲突,创造新的链接网络。结果是大脑有了结构性的改变,这就是长期记忆的建立。
假设同一时间内给予人们10个同类别的陌生信息名词,人们对于其记忆可能和印象深度是随机分布并保持均等的。然后,在短时间内再次将10个信息中的一个进行再次提示,结果显而易见,因为多一次的刺激,这单个信息将脱颖而出,比其他9个信息更容易被记忆。
在市场营销中有一个与其简单对应的例子:假如你已经在市中心的步行街开了一家门店,生意还不错,此时你计划开第二家门店,纯以营销角度来看,选址该如何规划?
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另一条人流密集度相似的步行街开店,原因也简单,覆盖面广,吸引理论上更多的客流人群呗。但是,错!理论上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已有一家门店的步行街中再开一家,形成一头一尾的格局。步行街商铺林立,无论你从哪头开始逛,你都必定一开始在心智空间中留下其商铺的记忆印象(当然其记忆程度混淆于诸多其他商铺之中),然后在逛完步行街之前,商铺记忆消失之前,给予消费者重复刺激,加强记忆深度,才是正确的手法。
而假设选择另条步行街开店,当然,纯人数上的客流人群相对较多,但两家店在消费者心智空间中的位置又如何,很有可能就消失在茫茫的商铺中了。选择100个对你的品牌茫然的消费者,还是选择50个对你的品牌已有一定程度印象的消费者?
在市场营销中,很有趣的是,有时1加1小于2,但有时1乘1的结果却大于2。
2.不断地重复可以形成条件反射的效果(www.daowen.com)
重复是记忆之母。记忆的深浅不仅与刺激的强度有关,也与重复的次数直接相关。在一定条件下,重复的次数越多,记忆就越深刻。我国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80多岁高龄还能熟练地背诵圆周率小数点后一百位以内的数。有人向他请教记忆诀窍,他的回答是:“说起来也很简单:重复!重复!再重复!”当学生的一定都经历过背单词的情景,一个陌生单词,要背多少次才能将其完全记住,从短暂记忆变成长期记忆?答案根据不同方式和手法,可以说各种都有,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绝对不是一次,至少是4~6次,有的甚至说要10次以上。
主动记忆尚且需要多次重复,当消费者被动接受信息时,一次的重复则更无法起到足够的作用。1乘以1虽然可以大于2,但是离100还远得很,我们要通过重复最终去实现的终极目的,就是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某种“条件反射”的效果。
条件反射的试验证明:原来不能引起某一反应的刺激,可以通过一个学习过程(往往是以重复的形式达到),把这个刺激与另一个能引起反应的刺激同时给予,就能使它们彼此建立起联系,从而可以在条件刺激和无条件反应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
这里举市场营销中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广告语。如果能将条件反射的这种人体心理特性糅合进广告语的创作之中,加之传播上的重复刺激,有时就可以达到良好的营销效果。以前日本有一家饼干企业,TVC的广告语很简单:“8点以后吃饼干哦。”这句话听起来平淡无奇,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重复传播之后,在某种层面上,确实达到了一定奇特的效果,一过晚上8点,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甚至有些莫名地拿起饼干,就是因为在持续刺激之下,8点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和“吃饼干”这个本来无联系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关联。
对于这种持续不断的刺激,理论上我们需要在传播层面达到这样一种递进的效果:
第一次会引起消费者对产品的知觉
第二次会引起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某种联系
第三次则会提醒消费者有关该产品的益处
简而言之,我们必须确保目标消费者能够受到足够多的刺激,以足够多的重复刺激去与消费者形成足够强的关联,从而使这种刺激黏住消费者。这种刺激一旦形成,重复的元素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品牌的资产,甚至是独占的资产。也就形成了消费者与品牌之间一对一的关联。
打个比方,现在你再看到“i”这个单词会想到什么?一个英文字母,还是“我”的英文含义,但事实是,在现在的生活情景中,假使你再看到这个词,第一个反应可能是,啊?苹果又出新产品了?
iPod、iTouch、iPhone、iTV、iPad,字母不再是字母,而慢慢成为苹果品牌资产中独占的一部分。诚然,苹果的成功是基于一系列的因素,比如苹果本身强大的产品力以及乔布斯本身的传奇经历等,但是假如没有“i”这个小小字母的一再重复,最后形成消费者的条件反射刺激,苹果在产品层面的光芒必定也会逊色不少。做一个简单的推导:从媒体我们接受到这样一个信息,苹果出品,必属精品,而苹果产品就等于“i+”系列(而我可能还用过“i+”之一并且感觉不错),简单的等量代换之后,一看到“i”,一系列正面的品牌联想就在消费者心智空间中瞬时呈现出来。所以我们也很好理解,为何iPad上市时苹果门店前总是排成一队长龙。我们也可以想象,苹果下一款新品上市时(而其必定也是i系列产品),苹果门店前必定依然会有长长人龙。
3.重复21次才可能形成习惯
根据行为心理学的研究,一个习惯的形成至少必须重复21次。
重复一个想法、重复地自我暗示,会使人记得它,相信它,继而坚信它,最终成为习惯。
就好像亚里士多德说的:“让人卓越的不是行为,而是习惯,是重复的习惯造就了天才。”苏格拉底对学生们说:“今天咱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做的事。每人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苏格拉底说着,便示范了一遍:“从今天开始,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笑了:这么简单的事,有什么做不到的呢?过了一个月,苏格拉底问学生们:“每天甩手300下,哪些同学做到了?”有90%的学生高傲地举起了手。一年以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学生们:“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运动,还有哪些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唯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一直坚持“每天甩手300下”的学生,就是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哲学大师的柏拉图。
杰克·韦尔奇说过:“一旦你产生了一个简单而坚定的想法,只要不停地重复它,终会使之变为现实。提炼、坚持、重复——这就是你成功的法宝。”
世界第一名高尔夫球选手老虎·伍兹每天练习挥杆一千次,即使生病了,也让护士给他拿一个小号的球杆,在病床上躺着依然持续不断地练习挥球杆,比赛中很多动作已经重复了几千次了——球杆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菲尔普斯的绝招就是:把简单的招数重复练到极致就是绝招。他从12岁开始每天从清晨7点到晚上6点,在游泳池中狂游约20公里,一年365天,天天如此,圣诞节那天也不动摇。全部生活只有三件事,除了游泳以外,就是吃饭和睡觉。
……
这些人为什么厉害,成为大师?
因为他们每天的重复练习,终于将一项技能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成为一种习惯,所以说,没有所谓的天才,只有重复的练习!所谓的才华,是经由反复训练,最后不断修正学习而来!最厉害的高手,往往是将一项技能训练成自己下意识的习惯,所有的反应都不用思考就自动生成。
就像德鲁克说的:只有偏执狂才能真正成就大事,其他的人,或许生活多姿多彩,却白白浪费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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