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发展的空间质量问题

城市发展的空间质量问题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发展质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城市发展的空间分布,包含了城市发展的特征、进展等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城市间的差异,我们对城市灯光数据的Moran’s I指数进行比较,以期明确城市发展空间质量的含义。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江中游城市目前的空间结构演化可以分为以上三种模式,依据这一分类,可以对城市发展质量做出判断分析。

城市发展的空间质量问题

城市发展质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城市发展的空间分布,包含了城市发展的特征、进展等内容。依据大卫·哈维的空间正义理论,空间发展的均衡性是评估空间正义的重要准则,因此也应将之作为评估城市空间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此方面的变化情况及相关的评估在传统研究中难以实现,尤其是在以统计数据挖掘为代表的研究中更是鲜有涉及,然而通过对灯光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充分填补此方面研究的不足。本次研究以长江中游36个城市的市辖区为样本,提取城市灯光数据作为判断城市发展空间质量的基础,通过灯光数据的统计值与空间集聚水平评估城市发展的空间质量,从空间格局的角度对城市发展进行评估。

1.灯光数据统计特征

首先比较样本城市范围内的灯光数据总和,借以观察不同地区,由于总体数据较多,本部分仅列出2008年、2010年、2013年、2015年四个时间截面的数据(表4-4)。

表4-4 四个时间截面上灯光数据DN值总和统计表

续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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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4可以看出,2008—2015年,样本城市的灯光总值均呈现上升态势,说明城市的夜间活动规模在不断扩大,其中武汉市规模远超其他地区,并保持极快的上升速度。而同为省会的南昌与长沙相比之下则远少于武汉。此外,湖北各城市市辖区的DN值总和普遍高于另外两省。出现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湖北省行政区划相较于其他两省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在市辖区划定方面,湖北各样本城市普遍大于其他样本,因此也造成了湖北样本DN值总和普遍高于其他样本的情况。因此,列出平均值与标准差作为统计比较的参考(表4-5)。

表4-5 四个时间截面上灯光数据DN值平均值与标准差表

续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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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的DN平均值上看,长沙市以远高于其他城市的高值位居第一,其次娄底、黄石、上饶、湘潭、南昌、株洲紧随其后,为第二梯队,鹰潭、衡阳、赣州、武汉、九江、邵阳、吉安、岳阳再次之,为平均值第三梯队,其余城市为第四梯队。通过对比平均值与总和可以发现,湖北城市虽然在灯光总体规模上明显高出其他城市,但其灯光的密度明显要低于其他城市。这种总体规模与密度表现出相悖关系的现象表明:在不同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显然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路径,即是选择先从较广的面上铺开城市发展的底子,还是集中力量发展城市中心部分。这种差异更明显地体现在DN值的标准差上。

从时间截面上的标准差来看,36个样本城市大致可以分为稳定上升、稳定下降、后期上升三种类型。稳定上升型的代表城市有武汉、赣州、九江等,该型城市市辖区内灯光强度差异变大,大量DN值在30~50之间的区域向上提升,而原有的DN值较低的区域发展缓慢;稳定下降型的代表城市有南昌、长沙,该型城市原本就有较高的灯光均值,其发展已进入对辖区内发展滞后的空间进行“填充”的阶段;而后期上升型城市则表现为2008—2013年标准差或平稳或下降,而2013—2015年呈现出明显的上升态势,表明这些城市正处在城市发展的转型期,其代表城市包括株洲、岳阳。(www.daowen.com)

2.不同等级城市发展空间特征

由前述灯光数据的统计值可以看出,各城市的空间发展模式与等级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为进一步明确城市间的差异,我们对城市灯光数据的Moran’s I指数进行比较,以期明确城市发展空间质量的含义(表4-6)。

表4-6 四个时间截面上灯光数据Moran’s I指数

续表4-6 

从Moran’s I上看,各城市的空间结构均呈现出明显的集聚态势,但不同城市仍有各自发展的空间特点。武汉市的空间集聚指数基本平稳,表明城市扩张态势基本稳定,城市发展的空间结构没有太大变化,由于中心城区发展程度较高,城市化的主要方向仍为城郊地区,城市化工作仍以“扩散”模式为主,类似的地区有襄阳、十堰、景德镇等。长沙市莫兰指数显示出持续下降的趋势,显示城市发展在空间上呈现出愈发明显的均衡化状态,由于各地DN值均呈现出持续上升的态势,表明前部分推测的城市发展“填充”现象在空间上确实存在,与之相似的城市还有岳阳、衡阳、湘潭、黄石、鹰潭等。此外还有一类城市这一阶段的Moran’s I指数出现了显著的上升,代表城市有黄冈随州抚州萍乡等,这类城市均处于快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化工作的重心仍是中心城区的建设完善,同时也担负着推进城郊地区城市化的任务,可以说其城市发展模式是一种“聚合”模式。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长江中游城市目前的空间结构演化可以分为以上三种模式,依据这一分类,可以对城市发展质量做出判断分析。

依据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分级名单,本次研究的样本城市大致可以划分为新一线与二线城市、三线城市与其他城市。为进一步明确,分别以三类城市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作为横坐标,以空间集聚指数作为纵坐标,绘制2008年与2015年的经济—空间相关图以此观察城市的空间发展质量(图4-4)。

图4-4 城市经济-空间相关性图

总体来看,所有城市的空间集聚水平均随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上升而下降,但下降水平因不同城市存在差异。从一、二线城市来看,三个省会城市可以分为两类,长沙相对于另外两个省会城市具有较低的空间集聚状态,从空间上看,长沙的市区面积较小,发展较为均衡,市区内城乡差异相对较小,而武汉与南昌由于市辖区面积较大,区域内城乡差异明显,因此两者存在较大差异。三线城市方面,除襄阳与荆州外,其余城市的空间集聚水平普遍随经济增长而下降,显示襄阳与荆州的城市发展过程仍处于以中心城区为增长极,推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其他城市则为前述分析中所谓的“扩散”模式,也就是常说的“摊大饼”状态。其他城市方面,除黄石、鹰潭、湘潭三地外,较高的城市空间集聚状态仍是其他城市发展的常态,表明此类城市的发展模式主要以“极化”为主导,此外,娄底虽然属于此类城市,但同样由于其市区面积小,发展较为集中,因此显示出较低的空间集聚水平。

为对城市空间发展质量的分布状况进行分析,将四个时间截面的Moran’s I指数绘制成图(图4-5)。

图4-5 四个时间截面上城市Moran’s I分布状况图

由图4-5可知,2008—2015年,不同地区的城市空间发展质量的等级变化较小,湖北各城市的城市空间发展普遍保持在较高水平,除黄石与宜昌外均处于较高等级内;湖南、江西大多数城市则存在较为明显的上升,除长沙与娄底外,湖南各城市发展的空间集聚情况均有明显上升,而江西则呈现北部各市较为均衡、南部各市较为集聚的态势。总体来讲,长江中游城市的空间发展质量普遍处于初级阶段,长沙市区空间发展均衡,娄底与黄石由于市区范围较小,市区内部发展差异也不大,除此以外大部分城市的城市空间均处在空间差异较大、空间发展质量有待提高的阶段。

总结上述分析,同等级城市中城市发展的经济情况与空间发展质量存在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经济发展与空间集聚水平间普遍存在负相关性,随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上升,城市的Moran’s I指数普遍下降,虽然也有部分城市出现了上升的情况,但上升水平相对较小,对于城市的空间质量影响微弱。二是不同城市的发展模式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一、二线城市由于样本少,各自特色较为鲜明,三线城市则以“扩散”模式为主,而其他等级的城市则以“聚合”模式为主。这种不同等级城市的空间质量存在较为普遍的规律性,城市的空间结构会随城市等级的提升逐步进入均衡状态,空间质量也会随之相应提高。三是由于城市发展的差异,城市的空间结构也存在有悖于前述规律的,不同城市等级中都存在不同于同等级其他城市的发展模式,表明除经济发展水平外,城市的空间发展质量也与城市的其他社会发展因素有关,如城市规划水平、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等,因此在评估城市空间发展质量时,也应将其他典型指标纳入讨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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