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江中游36个城市的城市发展质量前四名城市来看,前三名均是来自于三省的省会城市,可以说是出于各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中心,这三个城市不仅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也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经济增长仍然是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基础,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做到宜居,绿色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是中游城市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
长江中游城市发展质量等级与行政职能有一定相关关系。省会城市处于城市发展质量的第一等级,城市发展较其他城市而言质量更高。湖北省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属于城市发展质量中等城市,襄阳虽属于城市发展质量一般的城市,但其得分为0.164,与得分为0.209的宜昌差距并不大。江西省的省域副中心九江市也属于城市发展质量中等城市,赣州市属于发展质量一般的城市,只有上饶属于发展质量较差的城市。湖南的副省域副中心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均属于发展质量一般的城市,只有邵阳市属于发展质量较差的城市,在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化发展背景下,城市的发展受政策的影响较大。
按照调整后的城市规模标准,武汉市为特大型城市,长沙、南昌为Ⅰ型大城市。对于特大城市与大城市,武汉市城市发展质量最高,规模也最大,长沙市城市规模与城市发展质量均排第二,南昌市城市规模与发展质量均排位第三。一些中等城市如湘潭、株洲、九江等,城市发展质量也有较好的表现。也存在一些中等城市如张家界、孝感、邵阳等,城市发展质量表现不佳。一些Ⅱ型大城市如上饶、宜春、永州等,城市发展质量较差。景德镇市为Ⅰ型小城市,城市发展质量表现较好,而同为Ⅰ型小城市的怀化市,城市发展质量较差(表4-3)。(www.daowen.com)
表4-3 长江中游城市发展质量综合得分与城市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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