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可行性研究编制的原则和要点

可行性研究编制的原则和要点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大和特殊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预审,报国务院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单位,对审批意见负责。

可行性研究编制的原则和要点

1.公正性原则

可行性研究是一项关系投资决策是否科学准确的重要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分析人员只有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才能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和分析。因此,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论证评价,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委托方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防止主观臆断和行政干预,切忌事先定调子、划框框,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争投资、争项目、列计划的“通行证”。

2.专业性原则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难度高。因此,要求接受可行性委托的一方应是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技术手段和相当实践经验的工程咨询公司、设计院所等专门机构。参加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应由工程经济市场分析、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还应有企业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参与,必要时可聘请其他相关专业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www.daowen.com)

3.责任追究原则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完之后,应有编制单位的行政、技术、经济方面的负责人签字,并对研究报告的质量负责。另外,还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通常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主管部门,各省(直辖市)、市、自治区或全国性专业公司负责预审,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有关单位审批。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门,各省(直辖市)、市、自治区审批。重大和特殊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预审,报国务院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单位,对预审结论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单位,对审批意见负责。若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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