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交货与买方付款互为条件,但若以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当面结算的方式来完成当今货物数量巨大、款项巨额的国际交易,几乎不可能。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大多采用卖方先交货、买方后付款的方式,给付不同时进行。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国际结算中已普遍使用票据结清国际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使国际结算从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的票据结算。在使用票据结算的发展过程中,贸易、运输、保险分离开来成为独立的行业,因而发票、提单和保险单也独立出具,凭单据付款的结算方式不断完善。而这种结算方式最大的特点是银行信用参与到国际贸易结算中来,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银行信用参与到贸易结算中,第一,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增加了国际贸易安全感;第二,银行通过买卖各种不同货币、不同期限的票据,使融资和结算紧密结合,使卖方可以单据向银行抵押、贴现进行融资,从而为贸易商提供便利、急需的资金;第三,使资金高效率地周转,促使贸易量不断扩大。因此,国际贸易结算与银行业务的结合,使得国际结算成为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动力之一。同时,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对银行业务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从而使银行的国际结算在速度上、质量上和手段上不断完善,以满足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需要。例如,SWIFT是世界各银行间的一个高速电讯网络,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具有自动储存信息、自动加押或核押、以密码处理电文以及自动将文件分类等多种功能。因此,SWIFT的运用使国际结算中的资金收付更加直接、快速、准确、保密、安全和可靠。(www.daowen.com)
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银行国际结算业务量成倍增加。为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功能充分发挥,国际社会已发展和形成国际结算的统一做法和规范,以消除各国在此问题上的分歧。这种统一做法和规范就是国际结算中的国际惯例与规则,如UCP600、URC522、ISBP、ISP98、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以及英国《票据法》等。上述国际贸易结算的惯例与规则,将是今后一定时期内指导国际银行间以及处理贸易商之间国际贸易与结算争议或纠纷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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