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FOB条件下托运人认定:国外学者及英美判例分析

FOB条件下托运人认定:国外学者及英美判例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学者郭国汀很早就对国外学者和英美判例关于FOB条件下托运人问题予以总结。“FOB条件的卖方,因他根据合同有义务取得并提交装运单据,有责任即刻履行义务。”另外,英美许多判例对此已有明确认定。Duke法官在“The Tromp”案中亦认为:“FOB条件,交付提单后付款,卖方而非买方在此种情况下被视为托运人本人。”

FOB条件下托运人认定:国外学者及英美判例分析

其实,国外学者和大量英美判例对此早有定论,即若在出口中使用FOB术语,只有卖方是托运人。中国学者郭国汀很早就对国外学者和英美判例关于FOB条件下托运人问题予以总结。郭国汀在其“论FOB合同下承运人签发提单的义务”一文中,总结如下:

施米托夫指出:“提供额外服务的FOB条件,即当事双方约定由卖方订舱。卖方是作为买方代理人行事,且可以买方的名义或他自己的名义换取提单……,卖方在合同支付条件得到履行以前,保留处置货物的权利;或卖方可用他的名义……而非以买方的名义……取得提单,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将提单交给买方之前,货物所有权并不转移。”此类贸易合同是指上述第二类型的附加服务的FOB贸易合同。

Paul Todd在其《现代提单的法律与实务》一书指出:“买方同时又是托运人,并订立运输合同之情形在FOB合同中十分罕见……,卖方将货物装船后便可获得提单,然后将提单交给买方,而买方通常应先支付货款以便换取提单;在典型的FOB合同中,卖方是托运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交一份已装船提单,来作为卖方已履行他的义务、装运了货物的证明。”

David M.Sassoon在其名著“CIF&FOB CONTRACTS”中写道:“FOB合同……,卖方有义务取得提单或其他表明货物已实际装船证据的文件已成为惯例,除非有明示相反的意思,否则在外销中,托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属卖方的履约范围……,卖方将得到的提单通常是‘运费到付’提单。”“FOB条件的卖方,因他根据合同有义务取得并提交装运单据,有责任即刻履行义务。”“卖方作为托运人,根据合同中任何明确的规定,他有义务取得提交符合贸易中通常条款的提单。”“在卖方根据FOB合同仅仅是充当买方的代理人之情况下……,在卖方保留了所有权之情况下,卖方不再被认为仅仅是充当买方的代理人以取得提单,那么,随后转让给买方的提单通常发生于买方付款时。”

Benjamin认为:FOB合同下,卖方负责提交提单,并无绝对义务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交单,尽管他无疑地有义务尽快交单;FOB合同下,卖方有义务取得并提交装运单据……,买方付款赎取“已装船”提单,若卖方提交“收货待运”提单,FOB买方有权拒收该装船单据。

Gilmore G.Black亦认为:“FOB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完成之前的风险,只有‘已装船’提单才能证明他业已履行了合同义务。”这也间接地表明卖方有权取得提单。

Charles Debattista指出:“典型的FOB合同或FOB扩张条件(即附加服务的运输合同),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交商业单据……,这些单据的核心即为提单。”(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依国外学者,FOB条件下也只能有一个托运人,即卖方。

另外,英美许多判例对此已有明确认定。Brett法官在“Stock v.Inglis”案中认为:“FOB术语……,提单由卖方附上其他有关单据一并提交给买方,在买方承兑汇票或支付价款之前,货物并不最终放行给买方”;“FOB术语……,托运人的责任与费用应由卖方或买方承担,取决于合同的规定。当FOB条件用于外销之场合,卖方通常是托运人”。

Brougham勋爵在“Cowas-Jee v.Thompson Kebble”案中指出:“FOB合同,在卖方取得提单之场合,卖方而非买方是托运人。”Duke法官在“The Tromp”案中亦认为:“FOB条件,交付提单后付款,卖方而非买方在此种情况下被视为托运人本人。”

Donaldon大法官在“Whimble,Sons&Co Ltd.v.Rosenberg&Sons”案中指出:“FOB合同,买方的义务在于指定船舶,而卖方则需将货装船(代买方进行)并取得提单。在此种情况下,卖方直至他移交填有买方姓名的提单之前,始终是运输合同的当事方。”

Evens法官在“Concordia Trading B.v.Richo International Ltd.”案中强调:“FOB卖方必须取得货运单据并提交给买方,而买方有义务付款赎单……。虽然货物装运于买方指定的船上,但卖方将保留货物的处置权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未被付款的卖方,提单将被要求交付给他或凭他的提示……。唯一留置单据的理由是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卖方有意以一种对其有利的方式持有单据以便控制拖欠付款的日期。”

Donaldson大法官在“The El Amria and The Minia”案中重申:在FOB合同中,买方指定船舶,卖方代表买方将货物装上船,若提单是凭他的指示,买方能够成为当事方的唯一运输合同是由该提单包含或证明的由卖方背书给他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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