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放操作程序及特点分析

电放操作程序及特点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放”货物的操作程序,通常是出口商或货运代理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申请并提交电放保函,表示因“电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口商承担。货代再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交作用相同的电放保函。二是接受申请并发出“电放”通知。五是“电放”提货。从上述“电放”的实务操作程序可以看出,“电放”货物具有以下特点。

电放操作程序及特点分析

“电放”货物的操作程序,通常是出口商或货运代理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申请并提交电放保函,表示因“电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口商承担。一旦承运人或其代理接受申请及保函后,则向卸货港承运人的代理发送“电放”通知。

“电放”货物的具体操作程序,因货物运输的手续是由货主自己(出口商或托运人)还是委托货运代理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但其程序基本相同,通常按下列程序办理“电放”业务。

一是申请“电放”并提交保函。若由出口商(托运人)自己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出口商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申请并提交电放保函,表示因“电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口商承担。若出口商委托货运代理(简称货代)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则出口商同样须向货代提交一份电放保函,表明“电放”操作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出口商承担。货代再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交作用相同的电放保函。

二是接受申请并发出“电放”通知。船公司接受出口商或货代的申请及保函后,向其卸货港的代理发出“电放”通知,允许该票货物可以使用加盖收货人印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提货。

三是签发电放提单并收回正本提单。货物装船后,船公司向出口商或货代签发船公司自己的提单(Master Bill of Lading),即实际承运人的提单,并在该提单上的正本复印件或副本上载明“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该提单被称为船公司电放提单;或者货代再向出口商签发货代自己的提单(House Bill of Lading),同样在该提单的正本复印件或副本上载明“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该提单被称为货代电放提单,但出口商或货代须在装运港将全套正本提单交还给承运人或其代理。有时承运人或其代理并不签发提单,而仅在电放通知单上加盖“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

四是传送电放提单。出口商向进口商传送载明“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船公司电放提单或货代电放提单;或者装运港的货代向卸货港的货代传送载明“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船公司电放提单。

五是“电放”提货。卸货港的船公司代理凭船公司电放提单向进口商或卸货港的货代签发提货单(D/O),即进口商将以盖有其公司印章的船公司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提货,或以货代电放提单向卸货港货代提货;或卸货港的货代凭上述货代电放提单向进口商签发提货单。船舶抵港后,进口商凭提货单即可提货。(www.daowen.com)

从上述“电放”的实务操作程序可以看出,“电放”货物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速度快。电放提单可通过传真等电讯方式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完成单据的传递。进口商或货代可以凭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并及时提货,可缓解货物早于提单到达卸货港或提单遗失等困局。

二是节省成本。由于电放提单通常采用传真或其他电讯方式传送,不仅节省时间,而且操作程序简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节省贸易商的成本支出,承运人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港口费用等的支出。

三是避免放货对象错误。由于电放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从而可避免传统提单在流转过程中发生遗失、毁损等现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伪造提单提货等诈骗行为。

四是减轻承运人的放货责任。在“电放”货物操作中,由于出口商或货代向承运人提供了电放保函,一旦发生交货对象错误,只要承运人无过失,其责任应由出口商或货代承担。

从上述“电放”的操作程序和其特点看,“电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适用性。若能保证相关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可适当使用“电放”这种特殊的交货方式。但在实务中,“电放”本身存在的风险至少在目前的环境下无法从根本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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