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船员大副的收据(Mate's Receipt,M/R)

船员大副的收据(Mate's Receipt,M/R)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实际货物装船并与理货单核对无误后,由船上大副签发一种收货单,由于该收货单是由大副签署的,因而又称“大副收据”。有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不清洁收货单”;无大副批注的收货单则称为“清洁收货单”。所以,若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不持有大副收据的人,承运人应对货主负责。大副收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已装船货物的物权凭证。如果大副收据明确地注有不能流通字样,足以使其不能成为物权凭证。

船员大副的收据(Mate's Receipt,M/R)

大副收据,也称收货单,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在实际货物装船并与理货单核对无误后,由船上大副签发一种收货单,由于该收货单是由大副签署的,因而又称“大副收据”。它确认收到货物并记载货物的数量和状况。由于大副收据是签发提单的重要依据,而且依法律规定,承运人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即承担对货物的责任,所以,大副须将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装货单的记载进行细致核对,若发现货物数量短缺或外表状况不良,如标志不清,货物有水渍、油渍或污渍,货物损坏等,大副会将这些情况记载在收货单上。这种在收货单上记载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有缺陷的情况,称为“批注”(Remark),习惯上称为“大副批注”。有大副批注的收货单称为“不清洁收货单”(Foul Receipt);无大副批注的收货单则称为“清洁收货单”(Clean Receipt)。大副可以拒绝将有缺陷或外表状况不良的货物装船并要求发货人予以调换。若发货人不愿调换,或调换实际上已不可能而又要将货物装船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如实地加以适当的批注。该批注将再被转注在提单上。

大副收据是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通常,货物装船后,船长也有义务向托运人签发提单,以换回大副收据。对托运人以外的人,即使是货物所有权人,承运人也不承担签发提单的义务。所以,若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不持有大副收据的人,承运人应对货主负责。

大副收据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已装船货物的物权凭证。它不是为第三人创设的针对承运人的权利文件。对它的占有并不等于对货物的占有,它的转让并不是货物所有权的转让。不能因为大副收据记载了已装船货物的名称、数量、装卸港以及托运人、记名收货人等内容,就认定大副收据与提单并无区别,即认定大副收据具有提货凭证的效力。无论大副收据记载得如何完备,它都只是货物收据。大副收据所列的内容不像由船长签字的提单那样对承运人有约束力。除非能够证明使其具有物权凭证功能的习惯的存在。如果大副收据明确地注有不能流通字样,足以使其不能成为物权凭证。在某些国家也确实存在将大副收据视为物权凭证的地方习惯,承运人签发的唯一装船单据就是大副收据。但这不能认为是对国际贸易或运输惯例的突破。(www.daowen.com)

在FOB条件下,若大副收据被承认买方为货物托运人,承运人可能将提单签发给买方使其对货物取得占有权。这样,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所以,在FOB条件下,卖方最好要求船方将大副收据签发给自己,以换取提单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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