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条件下,通常由卖方租船或订舱,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与运输相关的运费及(或)装卸等费用。
依Incoterms®2020,该术语下,卖方须支付与运输相关的费用,包括运费和一切其他费用(THC等),即依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的装货港的装船费和在目的港可能的卸货费;依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货物经由他国过境运输时需支付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最关键的是目的港卸货费的承担。若卖方采用了班轮运输,因运费中已包含装卸费(船方装卸),所以,CFR条件下,无论装船费、卸货费,实际上均由卖方承担。但若卖方租船运送货物时,船方通常不负担装卸费(Free In and Out,FIO或FI或FO),这就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订明卸货费由谁负担,以免产生争议。为解决大宗货物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可适当采用CFR术语的变形。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常用的CFR变形有以下几种可供选择:
1.CFR Liner Terms(CFRLT)(CFR班轮条件),如CFR Liner Terms Shanghai,即这一变形指卸货费按班轮条件办理,换言之,在卸货港(Shanghai)的卸货费由卖方承担。
2.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如CFR Landed Shanghai,即这一变形指由卖方负担将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的费用,包括可能产生的驳船费。(www.daowen.com)
3.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货),如CFR Ex Tackle Shanghai,即这一变形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至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若船舶不能靠岸,则驳船费由买方承担。
4.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如CFR Ex Ship's Hold Shanghai,即这一变形指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后,双方在船上办理交接手续,其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5.CFR Free Out(CFR FO)(CFR卖方不负责卸货费),如CFR FO Shanghai,即这一变形指卖方虽然承担运费但不负责在卸货港的卸货费,卸货费由买方承担。
同FOB术语的变形一样,CFR术语的上述变形也只为解决卸货费的负担问题,一般不改变术语性质,即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仍然以装货港船上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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