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改变我国工业技术落后的状况,受苏联工业化道路成功的示范效应的影响,以及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理论的影响,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一五”计划时期,通过实施“156项工程”,西部装备制造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内陆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新中国成立前生产布局高度集中于沿海的不合理状况,与新中国成立后所实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有十分深刻的内在矛盾。西部地区拥有发展重工业所必需的能源、矿产资源,但按当时标准来说,先进生产力绝大部分处在沿海地区。这种矛盾以及一系列应对这种矛盾的调整思路,构成了1950年代区域开发的基本制度环境。在当时世界资本主义阵营对华封锁、中国只能学习苏联经济建设的经验与模式的局促国际环境下,中国的工业化必须依赖于本国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了解决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工业布局极不平衡,轻工业和重工业约70%分布在远离原材料基地的东部沿海地区,只有30%在内地的状况,客观上要求我国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在生产力布局上做出努力,以缩小地区经济之间的差异。(63)
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即着手恢复国民经济。1949年9月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八条明确提出:“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因此,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以机械制造业为主的装备制造工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造,恢复生产,建立国营工业,如将一些小型机械厂通过改组联营很快形成生产能力。原来很多国内不能制造的机器,在新中国成立后3年之内已陆续制造成功的有:全套纺织机器、割煤机、蒸汽机车、300米钻探机、3 000千瓦水轮发电机、300马力柴油机、15吨桥式起重机等,此外还生产出了43种新式机床。到1952年,我国机器制造工业的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了6倍多,发展速度远快于所有其他产业部门。1949年我国机器制造业的产值只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7%,而到1952年,这个数值已上升至5.1%。(64)
新中国成立后,苏联向我国派出大量管理和技术专家。在其帮助下,我国的机械工厂生产出多种工作母机和矿山用的机器,如苏式中型车床、万能铣床、1 000千瓦电动机、5吨蒸汽锤、1 000米钻探机、成套纺织设备以及3 000千瓦的发电机。(65)机械工业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和抗美援朝提供了装备和配件,为装备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做了准备。
西部装备制造业根据国家“重点恢复,稳步发展”的方针,通过接管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扶植私营企业、改扩建和新建重点工厂等措施,得到快速恢复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工业的地区分布极不合理、技术人员匮乏等诸多重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改善工业布局,国家对内地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一五”时期,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分布,西部地区占17.83%,中部地区占28.79%,沿海地区占36.92%,包括中西部在内的内地总投资占46.62%,比沿海地区多出近10个百分点。“二五”时期,国家对内地的投资倾斜程度更大,内地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比重上升到55.94%(见表3-5)(66)。
表3-5 “一五”“二五”时期各地区基本建设投资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1950—199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
1953年起国家实施的“一五”计划,提出“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一百五十六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六百九十四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156项工程”成为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核心,贯穿整个“一五”“二五”时期。到1960年苏联政府中断对华援助时,“156项工程”已建成133项。至1969年,“156项工程”实际建设的150项工程全部完成。
我国装备制造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建设规模空前宏大,国家对机器制造工业各部门的投资约为70亿元,占全部工业投资的1/4,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1/6。五年内新建和改建的较大的工厂有86个,其中许多是苏联帮助设计,用最新技术装备起来的。这些机器制造厂主要是为重工业各部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具体部署如下:
(1)为电力部门新建2个锅炉厂、2个汽轮厂和2个发电机厂。为配合发电和电工器材的需要,还要新建和改建电动机厂、变压器厂、开关厂、电线电缆厂、电表仪器厂、电力电容器厂、炭刷厂等。
(2)为燃料工业部门新建1个矿山机械厂、1个石油机械厂和1个风动工具厂,另改建5个矿山机械厂。
(3)为钢铁工业和有色金属工业新建2个重型机器制造厂和改建2个重型机械厂。(www.daowen.com)
(4)为化学工业新建1个炼油、化工机械厂,年产化工用的容器、高压反应筒和各种化工机器25 000吨,此外改建1个化工机械厂。
(5)为机器工厂本身新建3个机床厂、1个量具刃具厂、1个工具厂、1个砂轮厂和1个滚珠轴承厂,并改建1个机床厂和2个滚珠轴承厂。
(6)为交通运输部门新建第一汽车制造厂,年产4吨载重汽车30 000辆。
(7)为农业新建拖拉机制造厂,并筹建第二拖拉机制造厂。
(8)为纺织工业、建筑业和其他部门还要新建和改建一些较小的机器厂,如纺织机械厂、金属结构厂、广播器材厂、度量衡厂等。
这些建设项目中,除少数以现在工厂为基础进行扩建的工厂多在沈阳、上海、北京、大连等沿海城市外,其他绝大部分新建的厂都设在东北北部地区和华北、西北、中南、西南的内地城市。“这批新厂陆续建成以后,我国机器制造业的重心将逐步由沿海移至内地,在国防安全和地区分布上都将趋向合理。”(67)
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经过反复多次的论证,“156项工程”中最后投入实际施工建设的共计150项。这150项施工项目的构成如表3-6所示(68):
表3-6 150项施工项目分布
以“156项工程”为核心的近千个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中国政府把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和其他限额以上项目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摆在了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内地。重点工程的选址布局是依据苏联生产力均衡发展理论,兼顾政治、经济、国防等要求而确定的,目的是改变旧中国工业生产过分集中于沿海的不合理现象,促进内地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发展。一些项目,尤其是国防工业项目布置在后方地区,可满足国防安全的需要。项目选址就近资源,可以做到经济、合理,节约投资。为了发挥地理交通优势,大多数项目布置在铁路沿线城市,便于生产运输。
“156项工程”中涉及机械工业的共有60项,其中民用项目25项。“一五”计划提出装备工业发展的方针和任务是:“机器制造工业是对国民经济进行技术改造的主导力量。”“五年内,机器制造工业建设的部署是以发展冶金设备、发电设备、采矿设备、运输机械和农业机械的制造为重点,并适当地发展炼油和化工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和电器的制造。”(69)1953年6月,一机部发布了《关于目前国营机械工业的情况及今后工作部署的指示》,指出机械工业的任务是:“把现有的机械工业组织起来进一步明确分工,发挥潜在能力;加强生产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的领导;为国家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提供必要的设备。”《指示》着重强调“就现有工厂的基础加以调整和进行可能的技术改造,配合苏联的技术援助,为国家实现五年计划提供必要的工业设备,并把原有企业的改造和生产活动与新企业的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使机械工业逐步成为独立而完整的机械工业”。一系列大型工业项目的引进,特别是一批新型的、现代化设备项目的建成,使装备制造业的生产技术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在生产工艺上广泛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极大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工业生产技术水平迅速提高,许多门类达到了国际上1940年代中后期的发展水平。1950—1959年,中国从苏联引进的技术设备投资折合人民币总计73亿元,在“一五”计划期间,苏联向中国提供大量机器设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各种制品生产许可证等,还派遣专家进行技术援助,当时苏联提供的技术都是比较先进的,有些转让技术在世界上也是最佳的。(70)对此,西方学者也不无赞叹地评价道:“苏联技术援助和资本货物的重要性不论如何估计也不为过。它转让设计能力的成果被描述成技术转让史上前所未有的。此外,中国看来已接受了苏联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在有些情况下,转让的技术是世界上最佳的。”(71)
“156项工程”使我国形成了以沈阳、鞍山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区,以京、津、唐为中心的华北工业区,以太原为中心的山西工业区,以武汉为中心的湖北工业区,以郑州为中心的郑洛汴工业区,以西安为中心的陕西工业区,以兰州为中心的甘肃工业区,以重庆为中心的川南工业区等,使旧中国工业密集于东部沿海的状况发生了变化,初步形成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基本格局。随着基本建设的展开,内地的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教育、科技水平随之迅速提高,促进了内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156项工程”为核心、以900余个大中型项目(限额以上项目)为重点的工业建设,使得中国大地上史无前例地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雏形,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产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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