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抗战西迁:国统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抗战西迁:国统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抗日战争爆发后,出于战略安全考虑,民国政府命令大批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西迁,其中包括装备制造业,由此带来了西部机械工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四川很快形成了以内迁入川企业为主体的后方装备制造业中心,生产快速发展,机械工业总产值逐年快速上升。这不仅为支持当时的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四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抗战期间,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大批机械制造工厂陆续迁建重庆,使重庆的机械工业得到快速发展。

抗战西迁:国统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后,出于战略安全考虑,民国政府命令大批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西迁,其中包括装备制造业,由此带来了西部机械工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

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工业生产布局明显地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倾斜。机床被称为“工作母机”,机床工业是国家机械化、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标志。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中国机床制造水平很低,而且全行业出现全面衰退的景象。即使在较发达的东部地区,1935年,上海也出现了机床全面滞销,生产厂家不能维持的状况。而各厂已有机床多为仿制的老式机床,精密机床极少。战前西南、西北地区工业水平极低,西部广大地区属于工业不发达地区,机床生产几乎空白。据统计,1937年,川、滇、黔、陕、甘、湘、桂7省共有工厂237家,占全国工厂总数的6.03%;资本1 520.4万元,占全国资本总额的4.04%;工人3.3万人,占全国工人总数的7.34%。(28)而在这些少得可怜的工厂中,大都是作坊式的工厂,只有少数几家算得上是近代工厂。

1935年,民国政府资源委员会制订重工业三年建设计划时,曾打算三年之内在中部的湘、鄂、赣等地建设与国防需要直接相关的重工业和矿业,以奠定我国冶金燃料化学、机器及电器工业的基础。(29)“八一三事变”爆发时,国民政府仍没有内迁上海以外工厂的打算。到了1937年9月中旬,战火日益扩大,军事理论家蒋百里致函蒋介石,建议设法内迁战区附近的工厂。这是最早要求内迁战区附近工厂的建议。(30)但仅于一年之后,1938年10月,武汉、广州沦陷,使得国民政府在中部建立国防工业中心的设想破灭。

1937年11月,国民政府成立了以工矿调整委员会为主的厂矿迁移监督委员会,开始全面负责战区厂矿的西迁工作。1938年,国民政府拟定《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草案》,明确规定新的工业基地“以四川、云南、贵州、湘西为主”,正式制订了以西南为中心,先西南后西北的发展方针。按此战略,西南地区的电力交通农业等方面的建设均跨上了前所未有的台阶。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决议:“今长江南北各省即多数沦为战区,则今后长期抗战之坚持不懈,必有赖于西南、西北各省之迅速发展,以为支持抗战之后方。”(31)

至此,西部地区成为战略大后方,东部地区的许多企业纷纷迁入西部,从而使西部地区成为中国民族工业重心。据统计,1938—1942年,内迁厂矿639家,器材12万余吨,技术工人12 000余人。(32)抗战时期的工厂内迁,以机械工业为最多,约有200家,而大规模工厂内迁及大后方工业基础的建设,使西部地区的工厂数量迅猛增加,中国工业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统计,到1940年,西部地区工厂合计共1 354家,并形成了若干工业区域。这一时期西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抗战时期是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沿江沿海地区基本沦陷,原本脆弱的国民经济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国民政府退守西部,以西部地区为依托继续抗战。此间,国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西部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了西部地区工业的发展。西部工业的发展不仅有力地支持了抗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原有的不合理的工业生产力布局和工业内部结构,对中国工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四川成为大后方的工业中心,担负着全国大部分军事装备、器材和半数以上民用机械的修造任务,机械工业得到迅速发展。1937年底,由于战局恶化,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为组织战时后方生产,由国民政府和民间资本家共同组建成立了上海工厂联合迁移会(后改称“迁川工厂联合会”),指导大规模的工厂内迁入川。1938—1940年,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有129家以上海为主的工厂迁至四川,员工达3 729人。四川很快形成了以内迁入川企业为主体的后方装备制造业中心,生产快速发展,机械工业总产值逐年快速上升。1937年增长1.21%,1938年增长6.02%,1939年为12.95%,1940年为19.58%,1941年为23.79%,1942年为26.81%。据《后方工业概况》一书记载,1942年,全国大后方共20个战区,承担任务的机械厂共有682家,资本3.37亿元,员工35 541人。其中,四川有机械厂332家,资本1.41亿元,员工11 978人,分别占全国的48.75%、42%和33.7%。此外,四川还有私营小机械厂、小修理店约600家,员工近1万人。(33)这是根据国家需要对四川机械工业进行的大布局,从而开始了四川机械工业的第一个迅猛发展阶段。这不仅为支持当时的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四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抗战期间,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大批机械制造工厂陆续迁建重庆,使重庆的机械工业得到快速发展。1937—1940年,先后内迁重庆的有上海机器厂、顺昌机器厂、恒顺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以及一批以私人姓氏为标号的私营机器厂。到1942年,内迁重庆的机械工厂达103家,全国最大的机器厂都迁到了重庆。内迁工厂不仅在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占绝对优势,而且都各有自己的专长和“拳头产品”,在重庆工业中有其特殊的地位。例如,上海机器厂生产的工作母机、制枪弹机、水轮机、高压抽水机等产品以精良著称于世;恒顺机器厂技术力量雄厚,有各种机器400余部,具有制造大型机器的能力和经验。除几家大厂外,中型厂有合作、国光、建国、惠工、洪发利等20多家。这些中型厂一般至少有工作母机10余部以及动力设备,职工在30人以上。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为适应战争需要,资源委员会和兵工署先后兴建了一批兵器工厂和军需工厂。一批民族实业家也集资兴建了大批铁工厂、机器厂、五金厂、翻砂厂、汽配厂、电焊厂、修理厂。到1942年,重庆的民营机器工厂(店)已增加到439家,资本总额达17 388万元(法币),职工人数达11 762人,动力机636台,工具机2 000余台。其中,车床1 240台、钻床395台、龙门刨床65台、牛头刨床165台,其他500台。这些厂家可以生产上百种简单的机电产品和从事各种机器、交通工具的修理。(34)同期,一批官僚资本企业也相继建成,并得到快速发展。这时的机器制造业已成为重庆的主导产业,而重庆则成为国民党统治区最大的机器制造中心和兵器军需设备的供应基地。(35)据统计,1940年重庆的工厂总数达429家,占西南地区工厂总数的50.7%,占整个大后方工厂总数的31.6%。(36)

在战时中国机械工业大发展的潮流中,重庆机械工业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据1943年统计,大后方600家民营机械工厂中,有306家在重庆,占了一半以上。当时大后方规模较大、设备和技术较先进的机械厂,绝大部分也设在重庆,如中央机器厂、恒顺机器厂、顺昌铁工厂、新民机器厂、上海机器厂、民生机器厂、中国机器厂、震旦机器厂、福裕机器厂、裕民机器厂等。重庆作为大后方机械工业的中心,自然是大后方机械工业技术发展的中心,同时重庆机械工业的迅速发展,也大大有利于重庆机械工业技术的发展。

抗战时期,重庆机械工业的进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动力机械方面,有中央机器厂制造的2 000千瓦汽轮机,中央电工器材厂制造的1 500千瓦汽轮发电机,恒顺机器厂制造的120马力、180马力船用蒸汽机和250马力陆用蒸汽机(装置于民生公司“秀山”“西山”等轮船使用),上海机器厂制造的小型水轮机(利用水力为动力,非常适合西南地区山高水多的特点),民生机器厂制造的船用高压水管锅炉(质量与进口的相当)。

在交通机械方面,有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制造的桐油汽车(以800个大气压使桐油进燃烧室燃烧,颇具成效),交通部中央汽车配件制造厂制造的引擎活塞、活塞针、传动齿轮,新中工程公司制造的煤汽车(从引擎到车身皆为自创自制)。

在作业机械方面,有中央、恒顺、顺昌、公益、经纬等厂制造的各型纺织机械(此后促成了重庆纺织业迅速由工场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工业),顺昌、循规及中南橡胶厂分工合作制造的成套自给的造纸机械,顺昌机器厂利用回流空气细度分析法原理研制的水泥切磨机(可使90%以上的水泥通过325眼筛,极大提高了水泥产品的细度,对大后方水泥工业贡献很大),裕国等机器厂制造的缝纫机,以及各厂研制和仿造的炼铁炉、鼓风机、轧钢机。

在工具机和工具材料方面,涉及范围较广,车、钻、铣、刨、磨等各式机床均能制造,如战前国内所不具备的万能磨床,重庆在战时已能制造,精度甚高。齿轮、轴承、铰刀、钻头、板牙、丝攻、钳及各种电焊条,各厂均能自行制造。

在电力机械方面,有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国建设工程公司和华生、华成等厂制造的变压器、油开关、高压和低压瓷碍子,华生厂制造的200千瓦发电机。

电信机械方面,有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央无线电器材厂及各民营厂制造的收发报机、无线电话机、交换机、电话机和收音机

在上述工业技术进步中,以五五式桐油汽车的研制、煤气炉和煤气汽车的制造、纺织机械的制造、轮船的建造等成绩最为显著。(37)

此外,同一时期,华北、华东、华中广大沦陷区的不少工厂迁陕兴办。1938—1942年,这一阶段是陕西机械工业发展最兴盛的时期。1938年建成了宝鸡机械厂、三桥汽车修理厂,1940年新建了通用修车厂等几十家汽车修理厂、西北建工机器厂等20余家农业机械厂、陕西第一兵工厂等十几家军工机械厂以及官僚资本企业——西北机械厂。据不完全统计,到1945年,陕西机械工业企业(不含解放区)已发展到百余家。其中汽车修配厂40余家,能生产汽车配件100多种;农业机械厂30余家,主要生产轧花机、弹花机、面粉机、除草机、水车、小型农用器具等。(38)

抗战初期,民国政府资源委员会新建了中央机器厂,总经理为物理学家王守竞。中央机器厂建成后,为求得生存与发展,实行了一套明确、严格、科学的治厂方针:

一是在经营策略上,既接受战时军工生产任务,更注意民用产品制造;既以制造为主,又兼营机修。总经理王守竞有句名言:只要有一个合适的价钱,我什么都能做。你要什么,我就做什么。因此在当时的产品中,既有直接服从于抗战的迫击炮机枪零件等军工产品的加工,又有煤气机、柴油机、电动机、纺织机、碾米机和炼油设备等民用产品的制造;既有大到2 000千瓦蒸汽透平发电机和结构复杂的八英尺车床、万能铣床,也有小至简单的丝攻、螺帽。因此,该厂销路广泛,订货应接不暇,“规模日宏,声誉日著”。

二是坚持对人、财、物的严格管理,提出“人事管理订定规则,用人必求其精,冗员必须淘汰,使成一劲旅,为建设民族国家之先锋”;提倡全体员工要树立“朴实诚笃之风气,一介不取之精神”;强调“工作之迅捷,物用之节省,开支之减低,三者为工厂管理之基本”。具体提出“以成本计算,考核制造费用之是否合理;以审核制度检讨置办用途之是否适当;而以财务管理综合全厂盈亏;以业务管理求营业之健全与发展,勿使产品囤积,有碍资金之周转;以业务之发达刺激生产机构之加强”,还特别注意内部的团结和工作上的配合。

三是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和人才。在1936年开始筹备建厂之时,就明确提出了引进欧美先进技术装备的方案。在网罗和训练人才方面,更以“不惜巨额支出”为“一贯方针”。因此,一大批国内机械工程方面有名的大学教授、工程师、自美欧归国的留学生集中到了中央机器厂。总经理王守竞曾获美国哈佛大学理科博士学位和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曾任浙江大学物理系主任、北京大学物理系主任和理科研究院教授;筹委会委员庄前鼎曾任清华大学机械系主任;其他几位筹委会委员夏彦儒、周茂柏、张乔啬都为曾留学欧美的工程师。来厂工作的留学生中还有贝季瑶(后任交通大学教授)、吴学蔺(后为中科院学部委员)、金希武、顾光复等,还不断派人出国学习。1942年赴美学习考察的有雷天觉(后任上海机床厂总工程师,一机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和中科院学部委员等职)、韩云岑(后任一机部二局总工程师)、江厚渊、刘曾适等4人。至1945年,全厂先后出国留学、实习、进修的人员累计达47人,占当时全厂职员总数的11%。厂内大力倡导技术人员在实践中学习,王守竞要求大家“一要读书,二要钻研技术,三要什么都能做”,并不惜昂贵代价从国外购进科技书籍杂志,开办图书馆(39)(www.daowen.com)

在战时国际运输断绝,国外机床难以进口而后方工业发展需要紧迫的情形下,后方机床生产厂家和科技人员努力仿制或自行设计制造了一些不同规格的普通机床和精密机床,使战时后方机床的品种和数量较战前有很大增加。中央机器厂设计制造了车床、钻床、刨床、铣床等共四五百部,并仿制了部分精密机床和工具。例如:贝季瑶主持仿制成瑞士Gleischlauf精密铣床,雷天觉主持制造成分厘卡、片式成型齿轮铣刀、齿轮滚刀等。其产品按世界通用的施莱辛格标准检验,精度与进口货不相上下。中国工业试验所不仅能生产大型龙门刨床、双杆精密车床和单杠重式车床,还由高绪侃设计了铲齿机,可装在车床上铲制各式铣刀。(40)

中央试验工业所是当时最大的工业综合研究试验机构,1930年在南京成立时设化学、机械两组。1937年“七七事变”后,该所奉命西迁至重庆。在交通险阻、物资缺乏、财力日绌、极度困难的情形下,仍惨淡经营,推进工作,以适应军事民生的需要,更以配合国防计划的推行。此间,该所先后成立17个试验室、11个实验工厂、3个推广改良工作站,有各类工作人员约200人。在17个试验室中,涉及仿造并研制现代装备制造的有:机械材料试验室、汽车燃料试验室、电气试验室、热工试验室、动力试验室、机械设计室等6个;11个实验工厂中有关机械装备的为机械制造实验厂和电工仪器实验厂。据统计,抗战期间机械厂出品各类机械572部,电工厂出品各种电工仪器67 607件。(41)1942年,中央试验工业所在兰州、西安设立工作站,协助解决各项有关技术困难问题,并调查当地各项工业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运动中,该所努力成为“工厂工业的顾问工程师,手工业的指导者”的角色。(42)特别值得推崇的是该所“要求职员对工业研究须抱有科学家的态度,对工业改良须抱有企业家的态度,对工业鉴定须抱有法学家的态度,对工业推广须抱有教育家的态度”。这一点在当代“西部大开发战略”大背景下鼓励对装备制造业进行自主创新仍是有学习和借鉴意义的。可以说,以中央试验工业所为代表的科研机构催化了西部装备制造技术的提高,使西部装备制造业初具规模。

为了在中国西部地区重建战时兵器工业,国民政府采取非常措施,把当时沿海和中部地区的几乎所有的兵工厂迁到了大后方,其中大部分主要的兵工厂迁到了重庆,使重庆从此成为中国兵器工业生产的重要基地。(43)这些兵工厂为西部地区机械装备引入了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不少还是国外学成归来的留学生。现以兵工署二十八兵工厂的主要职员情况列举如下(见表3-3)。

表3-3 第二十八工厂主要职员录(1944年)(44)

到1941年底,内迁到西部的机械制造工厂已有100多家,水平较高的主要有中央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大定飞机发动机厂、50兵工厂等。其中,资源委员会下属的中央机器厂于1942年改组为7个分厂(各厂名、设备与产品如表3-4所示)。到1943年,该厂已有员工2 400余人,装备有500余部工作机器,包括当时较为先进的P&W坐标镗床、Gleason锥齿轮机床等美国和德国名牌机床以及全套Zeiss检验设备;采用保护气氛热处理等先进工艺;产品按世界通用的施莱辛格标准检验。据张乔啬后来回忆,尚在中央机器厂筹备之时,他以资源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名义随王守竞赴美国纽约购买制造飞机引擎的工具机。后因制造飞机告吹,改购普通工作母机各式机床。王守竞回国后,他一人在纽约办理一切,先后订购了好几个著名厂家的各种车床、铣床、磨床、坐标镗床、插齿机、磨齿机、汽缸镗床、自动车床等。后来这些先进的器材于1938年全部运至昆明。(45)中央机器厂生产经营的品种多达动力机械、工具机器、纺织机械、农业机械、化工设备和特种机械(军工产品)等6个大类50余种,产品销路达云南、四川、西康(46)、陕西、甘肃、贵州、广西、湖南等8个省区,1943年上半年统计产品总值已近3 000万元。该厂先后创造了我国机械工业史上的多个“第一”,诸如出产了我国自己制造的第一台最大的2 000千瓦发电机,第一台最大的500马力发动机,第一台30~40吨的锅炉,第一家装备了铁合金炉炼制硅、锰铁,第一家制造出精密块规,第一次完成装制汽车的工作……(47)

表3-4 中央机器厂各分厂设备与产品(48)

中央机器厂等工厂堪称当时中国工业之精华,也为抗战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抗战期间,为了大力发展各种技术以满足战争的需要,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帮助和鼓励机械生产,其中也包括装备制造业的生产。

国民政府对军事工业高度重视,提供了许多对装备制造业发展极为有利的条件。“七七事变”后,兵工署下令“凡受敌威胁地区之工厂及有关机构统于二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迁往西南地区”(49)。对于兵工企业的迁移费用,基本上是要多少给多少,既无附加条件,也无息金之累。为优先保证兵工企业内迁,兵工署与各大轮船公司签订合同,保证大部分运力用于抢运兵工器材。国民政府还组建专门的机构——资源委员会,负责重工业和基础工业建设。从1937年7月到1945年,国民政府把财政总预算的0.7%~2.8%,将近12亿元(折合成战前法币为6 821万元)拨给资源委员会作为创业经费。流动资金则由国家银行贷助。1943—1945年,中交两行贷给资委会的工业贷款更达到了90亿元。另外,1936—1945年,资源委员会通过政府拨款经营专许矿产等方式得到的外汇收入,折合成战前法币大约有1.8亿元。(50)由此可见当时国民政府对装备制造业的重视。

1942年6月,国民政府经济部颁布了《管理工业机器规则》,工矿调整处指定管制的工业器材多达200余种。对于制造工业机器的,要先领取制造许可证,方可用料及生产,目的在于将后方有限的材料用于急需机器的制造。(51)1942年4月,工矿调整处将后方划分为五区,并在桂林、昆明、西安设立了办事处,在成都、宝鸡、兰州、贵阳、衡阳、沅陵、曲江设立专员办事处,以便对后方各地区的工矿企业和矿工业物资进行统制。

另外,由于机械装备发展状况如何关系到战时军需民用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更事关大后方工业的兴衰存亡,因此国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制订相关科技政策以促进工业进步极为重视。根据中国工业科技的发展现状和战时工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经验,通过大量、长期的工作,制订、补充、修正了一系列奖励工业科技的法规和办法,使以专利鼓励工业技术进步的法规和办法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工业技术进步奖励的法规体系,使工业技术进步的奖励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抗战时期成为中国工业技术奖励制度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些法规和办法主要有:经济部1939年颁布的《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1940年颁布的《奖励工业技术补充办法》,1943年制订的《奖励仿造工业原料器材的代用品办法》,以及1944年颁布的《专利法》《政府机关场厂人员发明或创作专利权处理及奖励办法》,兵工署1942年制订的《兵工新发明评奖委员会规程及给奖标准》,航空委员会1943年制订的《航空工业提倡奖励办法》,资源委员会1944年制订的《发明创作给奖办法》等等。(52)这些法规在推动战时机械装备制造科技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了专利保护和奖励范围。在《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和《奖励仿造工业原料器材及代用品办法》中,分别把“实用新品”“式样新品”“仿制品”和“代用品”纳入了专利保护或奖励范围,体现了国民政府立足于大后方资源匮乏、工业品种有限的现实,提倡和鼓励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实用性”“替代型”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对于调动广大初、中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能够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

(2)奖励的标准不以学术水准和技术难度定高下,而以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效果为原则。在第(1)点中提出的两项法规里明确提出,只要符合“就地取材”“能多量制造”,并能达到“原物品之功效者”,同样能获取最高达10万元的重奖。反之,凡“不合实用者”,或在抗战时期无应用推广条件者,则不受专利保护,也不予奖励。

(3)政府为技术研究、创造发明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经济部在《奖励工业技术补充办法》中又规定,凡确有成功的发明创造,为其提供现有的场所设备,予以“实验之便利”;如研究者在生活上确有困难,按一定标准“酌量给予生活费”;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发明创造,在已获得专利从事生产时,经济部可给予低息信贷扶持。

(4)从1939年修正颁布《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到1944年《专利法》的制订,国民政府对创造发明成果的专利保护日趋严密和完备。对创造发明“实用新品”“式样新品”的专利权,从原来的3年、5年、10年分别延长至5年、10年、15年;申请专利保护和奖励范围,从原来只规定哪几种可申报发展到除了规定不得申报的限制外,其他“凡新发明已具有工业上价值者”均可申请专利。另外还对“专利的转让与出租”“专利权延展的限制”“专利权的侵害与诉讼”和“伪造与处罚”等方面做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上这些规定,对技术研究人员的创造发明能长期获益,并有效防止他人侵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法律保护作用。

这一时期众多措施和政策的引导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反映了国民政府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和对科技成果在促进机械装备发展乃至整个战时经济中所能够产生的作用的充分肯定。

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得西部地区成为战时的工业中心,但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迁返南京,官僚资本、民族资本向东转移,大批内迁的工厂也相继迁返原籍或者抽走资金和人员,使得西部装备制造业的实力大为削弱。其后,随着内战爆发,国统区政治、经济陷入混乱,资金缺乏,原料不足,致使西部机械工业渐趋衰落。抗战期间西部建立的许多机械工厂,有的缩小规模,有的转营他业,有的停办乃至倒闭。西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只是由于战争因素的刺激而昙花一现,未能得到系统的发展和培育,没有形成自己的工业基础。

没有坚实的装备制造工业,就没有强大的国防工业。抗战期间,由于国外的封锁和战乱等原因,使得国外机械装备进口锐减。在西部大后方建立国防工业基础等多方面的迫切需求下,国人艰苦求索,研究实验,中国机械工业遂由以仿造为主的阶段进而过渡到改良、创造时期,以求大后方机械装备生产之自给自足与发展需要的配合。为支持军工企业的发展,国民政府特别重视重工业和基础工业的建设,把工业投资的重点放在重工业和基础工业上。以1940—1942年为例,国民政府以国库拨款、银行投资、银行贷款的形式,配给工业建设的资金总额达20 454万元,其中配给重工业的资金(不含酒精、化工等业)就达17 073万元,占83.5%;而同期分配给轻工业的资金共计2 428万元,仅占资金总额的11.9%,明显偏向以机械制造业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

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工业发展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料难以进口,却激发了在相对落后的西南和西北地区发展装备制造工业,实施一些鼓励发明创造和生产代用品的政策,使西部地区成为战时的工业中心。经过调整、扩充和新建,西部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数量大大增加,专业化程度增强,产品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而且军工企业的配套性也有所增强。枪和枪弹、炮和炮弹、轻武器和重武器、常规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和科研系列配套,形成了较战前相对合理的兵工生产体系。

抗战也极大地改变了民国初期中国初建的科技发展模式,使国民政府的科技发展思路转向战时模式,对科技政策也被动地做了相应调整。科研布局由于科研和文化机构的内迁而发生了空间的位移,由东南沿海转向后方内地,尤其是西南地区成为战时科技中心,西部地区的科学研究得到了巨大发展。工业格局由于厂矿的大规模内迁相应发生改变,到1941年内迁到西南等地的民营机械厂达230家,极大地加速了西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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