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形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合作组织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和专业服务公司为骨干、其他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新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上海市农委为主管部门,牵头管理农业总体发展、农产品进口损害救助、农民福利、农业技术管理、粮食管理、肥料和农药管理、动植物检验检疫、植物种苗、森林管理、水土保持、渔业资源管理、畜牧业管理、饲料管理、动物药品管理、农产品市场交易管理和规范、农业技术研究推广和农民教育、农业保险和农民保险、各种农民组织的建立、运行和辅导帮助等相应环节。形成一体运作,统筹结合的平台服务体系,加强沟通协调,减少多头分散管理的利益分割。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模式的便捷性、精准性及智能化等特征将对现代农业服务的各个环节产生巨大影响。上海当前开展“四新”模式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在现代农业服务上应顺应发展潮流,提升农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在流通环节打通“线上”与“线下”的重点环节,实现电商与农户的精准对接,提高农业市场的流转效率。
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农业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与成熟,最终取决于其利益分配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均摊”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则。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产业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均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各个经济主体均能获得公平的利润分配,是其协调运行的必要前提,避免出现消极抵制、违反契约规定、实施违法行为等问题。(www.daowen.com)
加大政府财政对各级农业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服务力度,合理利用农业保险机制控制农业经营风险。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营过程中要保证资金充足,在资金筹集方面可以有选择地借鉴国际模式,采用会费、主管部门补助、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赞助等多种筹集方式。主管部门的资金支持可以采用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的方式,直接支持即直接提供资金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财政拨款帮助其建立基础设施,提供专项经费等;间接支持可以通过特许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村镇银行等农业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代收水电费、保险费、农用机械燃料费等费用以及发放信用卡等获取佣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方式获得利息,并将其收益的一部分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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