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很容易产生“寻租”行为。当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时,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造成市场扭曲,为少数特权者获取超额利润创造了空间。这种不合理的超额利润通常被称为“租金”,而谋求行政特许或利用行政权力以获得租金的活动被称为“寻租活动”。
腐败总是与公权力的滥用相生相伴,国有企业及其相关主管机构是贪腐案件发生的“重灾区”。一些因为政府参与而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的企业就有动机去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让该经济租金转化为自己的收入,这便产生了寻租行为。当寻租的收益大于成本时,寻租活动就会发生。企业的寻租活动往往与政府官员或其他组织(如银行)成员的腐败行为密切相关,两者的结合(如权钱交易等)构成了商业领域典型的腐败模式。
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加快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国家部门的贪腐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和整治,涉及金融、通信、能源、机械、文化等多个行业的国有企业官员落马。2020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在未形成健全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相比通过市场竞争获取市场利益而言,通过市场“特权”进行利益变现成为成本最小的“增值”途径。当处于非市场导向的市场中时,政府常常干预或管制正常的市场活动,从而产生各种租金,市场主体时常为获取租金进行竞争。但寻租活动本身并没有提升社会整体福利的功能,只是将社会福利重新调整,这种逆向配置资源的机制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扭曲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并引发了制度性腐败。在竞争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各级政府掌控资源分配权,国家公职人员因此成为各种社会资源的支配者,市场主体或以权钱交易,或以权权交易的形式换取公职人员的秘密合作。某些公职人员为了牟取这种不正当利益,更不愿意轻易放弃行政权力对市场和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干预。因此,竞争不充分的市场环境和行贿受贿之间形成一个闭环:竞争不充分造成了权力寻租,权力寻租反过来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同时,各级政府强大的管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形成了部分市场的垄断。垄断本身就是一种巨额租金,可以带来垄断利润。有些人或者部门为了得到这种垄断经营权和政府提供的某种经营特权,会持续向有关主管单位的政府官员行贿,一些政府官员也会因为利益因素积极回应,二者共同寻租,腐败也由此愈演愈烈。(www.daowen.com)
竞争中性要求各市场主体充分参与竞争,市场法规的制定、实施要保证公平、公开、透明,从而保证各方充分博弈,形成稳定的预期利益。这样,政府没有过大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国企没有不恰当的竞争优势,便能缩小规制方设租的空间和租金大小,使寻租的动机减弱,能够有效地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竞争中性原则提出的税收中性、债务中性以及政府采购中性等标准便是基于此原理。例如,在税收征管中存在寻租行为。因为税收赋予征税人一定的权力,征税人可以通过这种权力影响资源的所有者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从而获取相应的租金。比如,政府为了干预经济设置的减免税政策,会让一些本不应该享受该政策的纳税人,想办法给自己贴上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标签,这便是寻租。而纳税人既能从贿赂征税者中寻租,又能利用制度缺陷寻租。此外,当政府干预融资服务、政府采购等项目时,也会出现寻租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