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融资需求较大,经常出现到期债务因账面资金不足,需要走非正常渠道特别处理的路子。以前特别处理之法的操盘手全是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很少参与,总经理、董事长只履行签字程序,具体细节并不关注。
某日,财务部长意外受伤住院,将近一个月时间不能上班,操盘手的责任落到总会计师肩上。该公司有一笔8亿元的贷款眼看还不上,总会照例找六大银行帮忙。其中一家银行答应用总行资金池的钱帮公司渡过难关,条件是最多只能用三个月,但必须按一年期利率上浮10%收利息。合同签一年期和基准利率,上浮部分另签中间业务合同。经总会与该行分管副行长商定,双方达成协议,资金很快到位,难题得以解决,总会计师逢人便讲自己的功绩。
他的高兴劲还没完,问题和麻烦就接踵而来。
还没到三个月,该行总行要求分行还款,另有急用。该公司贷款还款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贷款要经董事会同意,贷款合同要经三个部门共同审核把关,贷款提取、还款也必须严格执行贷款合同,要报资金需求计划、要看账面结余情况。
该笔贷款的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给总经理后,被总经理否决。总会再三解释,总经理勉强同意,但最终是否可行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对照合同,坚决不同意。一笔一年期的贷款,凭什么不到三个月就要还,凭什么要支付高利息?如果我们这么多贷款,这么多银行都不执行合同,我们的资金还有什么保障,我们的经营管理活动还能正常开展吗?(www.daowen.com)
银行着急了,支行客户经理、公司部经理几乎蹲点天天耗在该公司,支行分管副行长、行长,省分行公司部老总、风险部老总隔几天催一次,就像车轮大战,搞得总会筋疲力尽,总经理、董事长厌烦透顶。
总会计师对该行来人说,自己已无能为力,去找部长吧。行长和老总们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找部长,说上面压得喘不过气。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部长决心尽最大努力将此事处理好。
他找总经理和董事长分别汇报和沟通。他提出:我们是个大公司、大企业,对方是个大银行,两家的合作历史比较长,该行给公司的贷款已经有100多亿元。如果真把关系搞僵了,银行要求全部收回贷款,不跟我们合作了,我们能还得上吗?如果别的大银行、小银行知道我们是个不守承诺的公司,恐怕以后与我们打交道都会千小心万小心了。再说,这件事过错根子在我们这里,人家银行是在给我们帮忙的。我们有困难,总会计师代表咱公司向该行副行长求救,银行提出的条件我们没有异议,人家才放了贷款。我们应当兑现承诺,不能出尔反尔。至于总会没有向总经理、董事长说清讲明,这是我们内部的问题,不应该让外人为我们的内部问题承担责任。两位领导赞同部长的意见,要求由总会计师写个书面说明,他们就签字,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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