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有关会计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权一般在单位负责人手中,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从单位负责人的职责来看,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所有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包括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位法定代表人拥有公司代表权、业务执行权、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权、董事会召集并主持权、董事会决议检查权,有公司、单位所有重大业务和对外代表公司、单位处理业务的权利。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法定代表人应对所作出的决策和形成的决议负责,而公司、单位所作出的决策和决议多数都可成为公司业务和管理活动的依据,当然就成为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直接或者间接的依据。所以,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有依据和理由的,是切中要害和找准病根的要求。
会计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单位负责人责任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有关会计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权一般在单位负责人手中,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www.daowen.com)
单位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告是以单位的名义,单位负责人均签字盖章,就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第一责任,有助于提高单位信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有助于转换经营机制。有助于会计工作和企业行为规范化、法制化。有助于维护正常、健康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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