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是指为进行某活动或完成某过程所规定的途径;依据是指作为根据或者依托的事物。
关于程序,有几个故事。
故事一:1770年,英国人霍克发现了澳大利亚大陆,于是英国开始对其进行开发。人手不够,英国政府决定把囚犯送过去,船不够,政府就征调民船,按装船的人数付钱。船主为了多挣钱,就拼命装囚犯,粮食没带够,水没带够,药品没带够,船航行三个月到岸后,囚犯死亡三分之一。事情传到英国,人们的谴责与声讨让英国政府喘不过气。于是决定改变运费结算方式,由按上船人数付费改为按到岸人数付费,活着且健康的给钱,不能干活的不给钱。结果船主们不再拼命装人,带上了足够的粮食、水和药品,还每天给每个囚犯发放两个橘子补充维生素,每天要求囚犯到甲板上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再也没有出现过运送中囚犯死亡的现象。
仅仅改变了运费的结算方式和程序,船主就从惨无人道的魔鬼变成了仁义善良的天使。人还是那个人,走不同的路径看到的就是不同的风景,到达的就可能是不同的目的地。
故事二:从前,山上的寺庙有七个和尚,他们每天分食一大桶粥,可总不够分。
起初他们选择由一个小和尚分粥。大家发现,除了小和尚每天能吃饱,其他人总要饿肚子。因为小和尚总是自己先吃饱再给别人分剩下的粥。于是大家提议,分粥人换为另一个小和尚。但这次却变成只有小和尚和住持碗里的粥是最多最好的,其他五个人分到的粥更少了。饿得受不了的和尚们提议,大家轮流分粥,每天轮一个。这样,一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其余几天都是肚皮打鼓。大家又提议推选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分粥。开始还能基本公平,但不久,这位长者就为自己和挖空心思讨好他的人多分,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后来他们决定成立三人分粥委员会和四人监督委员会。这样公平问题基本解决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提出多种意见,分粥委员会又屡屡据理力争,相互攻击,不断扯皮,商量好后,粥早已凉了。最后他们提出,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分粥的那个人要等到其他人都挑完后,再拿剩下的最后一碗。这次,七只碗的粥每次几乎都一样多,就像用秤称过一样。因为每个分粥的人都知道,如果七碗粥不一样,他确定无疑将享用分量最少的那碗。
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人性中普遍存在着自私自利的天然因子。人们制定法律、规定、制度,提倡道德,目的就是限制个人自私自利本性对他人和团体的影响。设计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操作制度,就是谋求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前提下,较好满足个人私欲私利,达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相互统一。(www.daowen.com)
我们常常看到、听到司法审判中有关程序和依据的字眼: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依据充分,判处××;或者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取证、审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发回重审。这是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和效率的最常用手段。
用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效率的普遍手段就是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所以,财会领域最在乎程序和依据。支付每一笔资金,要经过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和六七道程序,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然后由会计做支付凭证,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才是出纳开支票付现金。这就是支付程序。而会计制度、年度计划、业务合同、会计报表等就是审核审批的依据。这样能达到科学管理、民主理财,任何资金支付不允许由一个人说了算,能杜绝资金拨付环节的吃拿卡要现象,既节约了资金,又保证了需要,真正做到了程序合规、依据充分,是资金支付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保障社会经济公平有序、经济投入合理高效的主要方法。
规矩的核心就是程序和依据。程序产生公平和效率,依据则产生合法、合理、合规。程序和依据体现着管理理念、管理水平,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操作制度的核心内容。
中国古代有重义气、轻程序的传统。延续到现在,就诞生了许多只重义气不讲程序和依据的“三拍”干部。即拍脑袋决策,执行中拍胸脯保证,出现失误时拍屁股走人。“三拍”干部,本质就是不讲程序、不问依据,是不讲“礼”、没有法制观念、没有组织观念、没有民主观念、没有群众观念、没有责任心的不合格干部。用这样“胆大”“无知”的干部,实际上是给党抹黑,给国家添乱,给人民添堵。
依法治国、依规治单位,本质就是办事讲程序、凭依据,并将办事的程序公开、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让所有非涉密性公务活动全部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只有这样,依法治国、依规治单位才能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法治中国,就是限制和取缔“三拍”干部。程序与依据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取缔、限制“三拍”干部的过滤网和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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